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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根据2015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企业生产主体应定期对工厂的食品生产安全状况进行自我检查评价,及时发现危害食品安全的情况并立即采取整改措施,确保工厂的食品安全。食品生产安全自查的范围包括现场、管理制度和质量记录。自查的职责分为品管部负责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文件的编制、修改、更新,并且每月至少组织两次人员进行食品生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