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无终点的邂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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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童年,不似现在的书市繁华。记忆中原始的阅读便是小人书或是随手抓来的什么书,还有糊在墙上的报纸,它们都在我的目光中熠熠生辉。小学时,父母为我订阅了作文方面的杂志,这可能与父亲当时在邮局工作有关吧。真是喜欢!
  后来,自己拥有的第一套书是花6.05元在供销社买的上中下三册正版《红楼梦》,价格看似便宜,八十年代初却是昂贵的花销。捧着三本厚厚的简装书,心中的欢喜无以言表,在书中与宝、黛初相识。可惜,随我去上大学的《红楼梦》却莫名丢失了上册,不知被哪个爱书人拿去忘了归还。多年后,爱人无数次在书摊上追寻,想为我补全遗失的那本,却终究未能如愿。
  大学时最快乐的事莫过于某个书店有特价书,便约上两三好友前往,然后拎一提包书回来,远胜美食华服。翻阅家中藏书,好多名著均是来自那时的奢侈。
  家以外,最爱去的地方便是书店,徜徉,流连,翻阅,抱得好书归;而最怕去的地方也是书店,看看哪本都想带走却又不能。每年订阅的杂志不少,日积月累,遍布家中的每个角落。搬过四次家,所有的家当中,书最多,书最重,书最贵。
  一些杂志,带到学校去与孩子们共享,也送给那些爱书的学生。一本书,多些人阅读,便有了温度,不会太寂寞。常给孩子们推荐好书。一套《重返狼群》,被孩子们读得有声有色爱不释手,自己也被小狼格林深深感动且震撼。人与狼,人与人,人与自然,狼与草原,诸多问题值得思考。
  捧读《中华上下五千年》,历史风云变幻,叹往昔岁月峥嵘,看今朝盛世恢弘;翻開《诗经》,淳朴与华美意趣交融,热烈与清雅曲韵无穷;唐诗宋词,西窗下,阳光里,心波荡,无声胜有声。
  喜欢那一纸墨香,从远古款款而来的每一个汉字,组合成词成句成文,浸润着作者灵魂的芬芳,撩拨心灵的喜悦与忧伤。一本书,传递的不仅仅是知识,更多则是前行的勇气和力量,面对人生的自信与担当以及从心底萌发的对生活的热爱:爱那聪敏或钝拙的学生,爱性格迥异的家人,爱山水草木鱼虫,爱一切的质朴简单……
  所有的爱,缘于这场永无终点的邂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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瞧,那一盆菊花,白里透黄的花瓣细长细长的,黄里透红的花蕊,散发出诱人的香气。  妈妈带着我,到西山公园观菊。我一蹦一跳地走进公园,眼帘一亮:菊花被摆放成了各种形状,有的像长长的面条,有的像数字“十”,有的像重重叠叠的宝塔,有的像五彩的伞,还有的像飞流直下的瀑布,漂亮极了!  看,菊花的姿态真是婀娜多姿。那金绣球的花瓣一层裹着一层,一瓣挨着一瓣,犹如一个金色的绒线球。还有那围成一圈的白菊花,在墨绿的
大自然鬼斧神工,創造出了索溪峪那样拥有野性美的景观,不仅山野,水野,连动物也野。而我今天就看到了十分野的云。  天上的白云温和时,像一位淑女,而发怒时,则像个野孩子。晴天时,天上的云姿态各异,有的像脱缰的野马,在天空中飞驰;有的像入睡的狮子,在蓝天中一动不动;有的像腾飞的巨龙,在天空中钻来蹿去……这就是晴天的白云,如同一位窈窕淑女,使得多少行人驻足远观,欣赏这美丽的景色。可当它发怒时,那就不得了了
我是一只勤劳的小蚂蚁,虽然我的生命只有几个星期的时间,但我每一天都过得多姿多彩。  我现在的家筑在墙洞里,这里安静舒适,很适合我们生活。听别的伙伴说,如果我们的家不遭到破坏,可长达五十年屹立不倒。  昨天,我在广场看见了一块糖果,这可是我们最爱吃的香甜食物。但糖果太重,于是我开始分泌一些芳香物质,人类称它为信息素,在周边活动的家人收到信息,就纷纷向我拥来。几分钟过后,我们就把这块香甜的糖果搬回了家
我骑车的本领早已练得炉火纯青。我想我那如车神一般高不可攀的车技,如果没有爷爷的悉心指导,是永远学不到手的。  在我才四五岁时,爷爷自行车的后座就是我的“专属宝座”。他骑车的速度似乎从来没有慢下来的时候。快速时,就连大风也要退避三舍,生怕被车子席卷的气流冲得七零八落;过马路时,车子以霸气无双的姿势从马路中间绝尘而去,留在身后的只有一股股烟尘和一串串恼怒的笛声;走街串巷时,灵敏车头的左摇摇,右摆摆,会
一、语文基础(30分)  (一)字词(10分)  1.读拼音,将词语工整地写在括号里。(4分)  jù jīng huì shén lì jīng tú zhì  ( ) ( )  2.判断各组词中带点词的读音,在正确的音节上打“√”。(3分)  (1)骨髓(suǐ suí ) (2)远溯(shuò sù) (3)濒临( bīn pín)  (4)黝黑(yǒu yōu) (5)问候(hòu hou
有一棵柔嫩的小草,长在绿阴如盖的大树下,显得那么渺小。它整天闷闷不乐,渴望变成大树,能沐浴阳光,成为动物们的栖息地。  它对树上跳跃的松鼠说:“您能帮我变成大树吗?”它对蚂蚁说,“我想变成大树!”  ……  为了变成大树,它郁郁寡欢。有一天,森林里来了一位魔法师,小草欣喜若狂,立即请魔法师帮助自己。魔法师答应了它,但也告诫它:“你变成大树后,就变不回原来的小草,你可要想好。”“我不会后悔的,让我变
微风吹过金灿灿的麦田,麦子们终于在秋天里成熟了。  有一株麦子,头抬得最高,麦穗长得修长。它觉得自己是麦田里最突出、最耀眼的那一个,因此,它总是瞧不起其他麦子。  在它的身旁也有一株麦子,总是垂着脑袋,一身暗淡的皮肤。它又开始笑话道:“我说你呀,总是一层灰,整天低着脑袋,可别把腰折断了,真不想与你待在一起!”低着头的麦子却并不在意,只是谦虚地回答道:“朋友,我很高兴做你的邻居,虽然我的背弯得很低,
老爸什么都好,惟独有一点让我和妈妈不喜欢:周末时候总爱和朋友出去喝点酒,等再回家时,就醉熏熏的了。  这不是,周六傍晚,我刚从补习班回来,他也紧跟着从外面回家了。老爸挺着大肚腩东晃晃、西荡荡,脱了鞋子就“咕咚”一声倒在房间的床上,嘟囔了一句:“哎呦,真是好酒!”然后就没了声音。  我小心翼翼地走进房间,只见老爸躺在床上鼾声四起。他吃饱喝足了,我晚饭还没吃呢!老妈今天加班,他也太不负责了吧!我使出吃
一身绿油油,两把大钳子,身背大翅膀,两只大眼睛,六条细长腿,身材小玲珑。你知道是什么吗?哦,相信我,它就是大刀螳螂。  之所以称其为“大刀”,是因为它是个捕猎能手。看吧,绿油油的小草在温暖的阳光下正晒着日光浴,突然感到一阵剧痛,不好,是蝗虫,正在啃食小草,蝗虫自然沾沾自喜,享受着这里的美餐。“嗖——”接着是“咔——嚓”一声,再看,那只蝗虫已经一命呜呼了,被大刀螳螂那对强有力的大刀给截成两段,螳螂开
昨天是星期日,我们不必去上学,我的爸爸也不到公司中做事,所以吃罢了午饭,爸爸说:“秋天到了,郊外的风景很好,我带你们到郊外去玩玩吧!”我和弟弟明华最喜欢玩耍,非常高兴,便要立刻动身。于是爸爸就带了我和明华,以及二姐瑾华,一同出发。  当我们走出了家,沿着小河向西行,走出西城,不过二里路光景,便见许多田亩。那时田禾①已经成熟了,有许多农夫正在割稻,有男人,有女人,也有许多小孩子。他们有的把已经晒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