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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黑豹乐队经纪人郭传林谈到王菲时说:“别人都以为她特傲,其实她什么事儿都不是特别善于参与,一般不爱开玩笑,比较冷的那种。让她帮忙,她能做的,就点点头;做不到的,决不答应。做完,她也不会邀功,不会到处说这事儿是她帮着办的。”
当时,王菲是黑豹乐队键盘手栾树的女朋友。王菲帮助黑豹乐队联系到香港公司,顺利在香港发行唱片。乐队感谢她,她只是说:“这是你们努力的结果。”
王菲唱过一首歌叫《讨好自己》。事实上,一个在艺术上有创造力的人,不能太过欣赏别人。老看到自己的不足,会忽略自己的东西。王菲就很专注于自我感受,发现自己。
和王菲合作多年的制作人张亚东说:“王菲永远不按剧本走,你不能限定她。在录音棚,很少有歌手能一次把歌唱完,大多数人录音都是截来截去,你都录疲了。王菲不一样,她就是不愿意按照惯常的方式出牌,总会给你意料之外的答案和结果。她的好多做法挺反商业的,也许这就构成了她的魅力。有的人叛逆是行为上的,有的人叛逆是骨子里的。王菲的叛逆来自她自己的需求,她在不同時期做了很多我觉得叛逆的事情。《天空》那张唱片非常好,做下去啊,结果,接下来的《浮躁》太奇怪了,路数完全不同。”
王菲以前开演唱会,话很少,神秘感和音乐之间形成的气场很迷人。她在台上的魅力不是向观众展示她与音乐的关系,想用音乐讨好观众,拉近与观众之间的距离,而是相反。
张亚东说:“她的固执、真实、不讨好别人,我认为是特别有魅力的。对于媒体、对于大多数人来说,你要对我好点,不然我灭你。但她就不对你好,相对就更醒目。音乐不可能讨好所有人,能讨好所有人的未必是多真实的音乐。人人都有让别人认可自己的心理需求,每个人说话都会尽量选择一些不招人反感的词。王菲不是这样的人,她完全在自己的状况里,这种情形才比较可贵。”
1992年,王菲突然决定放下一切,去美国读书。走之前,她找当年新艺宝的老板陈少宝喝茶,说:“我不管了,不开心就不唱了,我反正对香港歌坛没有兴趣。”陈少宝现在感慨:“她这种心态后来都红了,一般香港歌手不敢想。”
也许,王菲一开始就明白,中国人对流行音乐的理解也就是邓丽君那种《路边的野花不要采》、《采槟榔》式的民间小调。她曾受到一些另类女歌手的启发。在她看来,只要能为我所用,并且能很好地把握,何必在意这东西来自何处。但是,她的音乐从没偏离主流。从这一点可以看出,王菲从来都知道自己要什么。她倒像一条章鱼,把触角伸向各处,恰如其分地抓走她所需要的一切。
以港台流行音乐环境为标准来看王菲,她的音乐显得过于另类。但是,王菲很清楚,她从不是另类,只是不喜欢那种商业包装出的流行,要用稍微出格但又能被人接受的方式与模式化商业对抗。以内地流行音乐环境为标准来看王菲,她显得有些时髦。这就是王菲的聪明之处,她在流行与摇滚之间、内地流行文化与港台文化之间找到一个点。这个点就是两者之间的差异,这种差异让她在整个华语地区找到一个平衡。
如果说邓丽君在20世纪70年代获得整个华语地区听众的认可,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她的歌声代表着华人的共同审美,那么,王菲获得华语地区听众的认可,是因为她集不同华语地区的不同审美于一身。她从来不会因为喜欢某种音乐而变成这种音乐的传声筒。她会博采众长,为我所用。王菲的成长背景和出道的环境已远非邓丽君时代那样单一,音乐审美与市场也逐步细分。作为内地土生土长的歌手,她对时尚很敏感。北京摇滚乐的氛围,让她对音乐的理解比港台歌手更专注。这一切都是因为她年轻时生活的环境——北京,时尚方面很落后,但音乐氛围很好。到了香港,她尽可能在外形上脱胎换骨。她知道如何用时尚手段弥补她与香港艺人之间的落差。香港缺乏摇滚乐的氛围,这使王菲比香港歌手对流行音乐有更多了解。在香港,她能听到很多内地音乐人听不到的音乐,能看到内地人看不到的音乐景观。扬长避短兼取长补短,造就了王菲。
(摘自《三联生活周刊》2010年第33期图/叶小开)
当时,王菲是黑豹乐队键盘手栾树的女朋友。王菲帮助黑豹乐队联系到香港公司,顺利在香港发行唱片。乐队感谢她,她只是说:“这是你们努力的结果。”
王菲唱过一首歌叫《讨好自己》。事实上,一个在艺术上有创造力的人,不能太过欣赏别人。老看到自己的不足,会忽略自己的东西。王菲就很专注于自我感受,发现自己。
和王菲合作多年的制作人张亚东说:“王菲永远不按剧本走,你不能限定她。在录音棚,很少有歌手能一次把歌唱完,大多数人录音都是截来截去,你都录疲了。王菲不一样,她就是不愿意按照惯常的方式出牌,总会给你意料之外的答案和结果。她的好多做法挺反商业的,也许这就构成了她的魅力。有的人叛逆是行为上的,有的人叛逆是骨子里的。王菲的叛逆来自她自己的需求,她在不同時期做了很多我觉得叛逆的事情。《天空》那张唱片非常好,做下去啊,结果,接下来的《浮躁》太奇怪了,路数完全不同。”
王菲以前开演唱会,话很少,神秘感和音乐之间形成的气场很迷人。她在台上的魅力不是向观众展示她与音乐的关系,想用音乐讨好观众,拉近与观众之间的距离,而是相反。
张亚东说:“她的固执、真实、不讨好别人,我认为是特别有魅力的。对于媒体、对于大多数人来说,你要对我好点,不然我灭你。但她就不对你好,相对就更醒目。音乐不可能讨好所有人,能讨好所有人的未必是多真实的音乐。人人都有让别人认可自己的心理需求,每个人说话都会尽量选择一些不招人反感的词。王菲不是这样的人,她完全在自己的状况里,这种情形才比较可贵。”
1992年,王菲突然决定放下一切,去美国读书。走之前,她找当年新艺宝的老板陈少宝喝茶,说:“我不管了,不开心就不唱了,我反正对香港歌坛没有兴趣。”陈少宝现在感慨:“她这种心态后来都红了,一般香港歌手不敢想。”
也许,王菲一开始就明白,中国人对流行音乐的理解也就是邓丽君那种《路边的野花不要采》、《采槟榔》式的民间小调。她曾受到一些另类女歌手的启发。在她看来,只要能为我所用,并且能很好地把握,何必在意这东西来自何处。但是,她的音乐从没偏离主流。从这一点可以看出,王菲从来都知道自己要什么。她倒像一条章鱼,把触角伸向各处,恰如其分地抓走她所需要的一切。
以港台流行音乐环境为标准来看王菲,她的音乐显得过于另类。但是,王菲很清楚,她从不是另类,只是不喜欢那种商业包装出的流行,要用稍微出格但又能被人接受的方式与模式化商业对抗。以内地流行音乐环境为标准来看王菲,她显得有些时髦。这就是王菲的聪明之处,她在流行与摇滚之间、内地流行文化与港台文化之间找到一个点。这个点就是两者之间的差异,这种差异让她在整个华语地区找到一个平衡。
如果说邓丽君在20世纪70年代获得整个华语地区听众的认可,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她的歌声代表着华人的共同审美,那么,王菲获得华语地区听众的认可,是因为她集不同华语地区的不同审美于一身。她从来不会因为喜欢某种音乐而变成这种音乐的传声筒。她会博采众长,为我所用。王菲的成长背景和出道的环境已远非邓丽君时代那样单一,音乐审美与市场也逐步细分。作为内地土生土长的歌手,她对时尚很敏感。北京摇滚乐的氛围,让她对音乐的理解比港台歌手更专注。这一切都是因为她年轻时生活的环境——北京,时尚方面很落后,但音乐氛围很好。到了香港,她尽可能在外形上脱胎换骨。她知道如何用时尚手段弥补她与香港艺人之间的落差。香港缺乏摇滚乐的氛围,这使王菲比香港歌手对流行音乐有更多了解。在香港,她能听到很多内地音乐人听不到的音乐,能看到内地人看不到的音乐景观。扬长避短兼取长补短,造就了王菲。
(摘自《三联生活周刊》2010年第33期图/叶小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