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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先说个前提,给自己挡挡风险: 从商业上而言,分众传媒依然是一家值得钦佩的公司。
这个前提我说完了,今天讨论的不是商业模式问题,依然是企业经营的底线和道德问题。我一贯不提倡用道德来评价企业和商业问题,更不建议把二者混为一谈,但在分众传媒面前,我总是对这个原则产生动摇,这很耐人寻味。如果谁不理解,请一定想办法暂时委屈一下,办法就是参考我上文说过的前提。
我们以前受到过的好的新闻教育,一个重要的手法就是回溯。比如“华南虎事件”,我们的新闻同行们很好地发挥了回溯的功能,“剩勇追穷寇”。
我就是抱着这样的态度来观察分众传媒的。
分众传媒在经过了“3.15”垃圾短信事件之后,直到最近,其对无线业务整顿的相关信息开始逐渐浮出水面。我本来相信,经此一劫,分众传媒在无线业务上会比以前更加理性,会更有章法。现在,虽然外界还没有看到整顿的具体细节(分众传媒的说法是上市公司不宜公布内部细节)之前,也谈不上盖棺定论到底是否“整改合理”,但是,从目前分众传媒掌门人的一些说法上,我有点怀疑分众传媒的整顿成果,有点怀疑它不会再遭遇什么“道德风险”。
分众传媒CEO谭智日前在反思“3.15”垃圾短信事件时,认为当时“大家讨论的不是分众传媒商业模式的问题,因此分众传媒的用户群和产品没问题”。这句话当然是“断章”,但绝非“断章取义”。
我不认为谭智先生说的当时大家讨论的不是分众传媒(此处具体指分众无线)商业模式的问题,按照当时公布的一些调查情况,分众无线的垃圾短信数量已经算得上“海量”级别,而且,是在客户不愿意接受的情况下主动发送的,以此产生了分众无线的收益。这样一种商业过程,难道不涉及商业模式的问题?
其次,谭智先生表示,“分众传媒的用户群和产品没问题”。在分众无线经历的此次事件中,“产品”是什么?显然是包括了垃圾短信的无线产品。根据分众传媒2008年第一季度未审计财报显示,受垃圾短信事件影响,手机广告业务进行重组而产生了7930万美元的支出,导致其在第一季度亏损5380万美元。而在之前,这一业务一直是以高增长率维持增长。这难道说明分众无线的产品没有问题?
再次,用户群是什么?谭智先生的意思应该指的是广告主,但是,我认为,作为一个无线服务供应商,它的用户群不只是出钱的广告主,更应该包括接收短信服务和WAP服务的个人用户在内。这一部分客户,在垃圾短信事件之前当然是计入分众的客户群之内的,事件之后,他们竟然不受影响?
我不相信。
江南春先生现在不说话了,谭智先生走上前台。而谭智先生近期在分众无线重组之际对垃圾短信事件的种种分析,都似乎说明分众传媒的反省远远不够深刻。比如,谭智先生还曾经表示,分众无线被卷入“垃圾短信事件”,主要是因为相关政策不健全,分众无线本身并不违法。作为一个企业,做业务的时候只考虑是否违法,是最低的底线,更重要的则是需要考虑客户感受,需要考虑自身经营会对社会产生怎样的影响。
忽然想起久不露面的江南春先生,在年初的某个创新论坛上阐释自己的创新观。他说,“什么是创新呢?创新就是当你做了一件让大家都不舒服的事的时候,你就开始创新了。”
现在想想,真的是啊,当我收到垃圾短信时,感觉就是特别的不舒服。而原因竟是分众传媒在创新!创新是好事,我们当然不能阻挡企业创新的步伐。想到这一层,多少有些释然。也罢,也罢。
这个前提我说完了,今天讨论的不是商业模式问题,依然是企业经营的底线和道德问题。我一贯不提倡用道德来评价企业和商业问题,更不建议把二者混为一谈,但在分众传媒面前,我总是对这个原则产生动摇,这很耐人寻味。如果谁不理解,请一定想办法暂时委屈一下,办法就是参考我上文说过的前提。
我们以前受到过的好的新闻教育,一个重要的手法就是回溯。比如“华南虎事件”,我们的新闻同行们很好地发挥了回溯的功能,“剩勇追穷寇”。
我就是抱着这样的态度来观察分众传媒的。
分众传媒在经过了“3.15”垃圾短信事件之后,直到最近,其对无线业务整顿的相关信息开始逐渐浮出水面。我本来相信,经此一劫,分众传媒在无线业务上会比以前更加理性,会更有章法。现在,虽然外界还没有看到整顿的具体细节(分众传媒的说法是上市公司不宜公布内部细节)之前,也谈不上盖棺定论到底是否“整改合理”,但是,从目前分众传媒掌门人的一些说法上,我有点怀疑分众传媒的整顿成果,有点怀疑它不会再遭遇什么“道德风险”。
分众传媒CEO谭智日前在反思“3.15”垃圾短信事件时,认为当时“大家讨论的不是分众传媒商业模式的问题,因此分众传媒的用户群和产品没问题”。这句话当然是“断章”,但绝非“断章取义”。
我不认为谭智先生说的当时大家讨论的不是分众传媒(此处具体指分众无线)商业模式的问题,按照当时公布的一些调查情况,分众无线的垃圾短信数量已经算得上“海量”级别,而且,是在客户不愿意接受的情况下主动发送的,以此产生了分众无线的收益。这样一种商业过程,难道不涉及商业模式的问题?
其次,谭智先生表示,“分众传媒的用户群和产品没问题”。在分众无线经历的此次事件中,“产品”是什么?显然是包括了垃圾短信的无线产品。根据分众传媒2008年第一季度未审计财报显示,受垃圾短信事件影响,手机广告业务进行重组而产生了7930万美元的支出,导致其在第一季度亏损5380万美元。而在之前,这一业务一直是以高增长率维持增长。这难道说明分众无线的产品没有问题?
再次,用户群是什么?谭智先生的意思应该指的是广告主,但是,我认为,作为一个无线服务供应商,它的用户群不只是出钱的广告主,更应该包括接收短信服务和WAP服务的个人用户在内。这一部分客户,在垃圾短信事件之前当然是计入分众的客户群之内的,事件之后,他们竟然不受影响?
我不相信。
江南春先生现在不说话了,谭智先生走上前台。而谭智先生近期在分众无线重组之际对垃圾短信事件的种种分析,都似乎说明分众传媒的反省远远不够深刻。比如,谭智先生还曾经表示,分众无线被卷入“垃圾短信事件”,主要是因为相关政策不健全,分众无线本身并不违法。作为一个企业,做业务的时候只考虑是否违法,是最低的底线,更重要的则是需要考虑客户感受,需要考虑自身经营会对社会产生怎样的影响。
忽然想起久不露面的江南春先生,在年初的某个创新论坛上阐释自己的创新观。他说,“什么是创新呢?创新就是当你做了一件让大家都不舒服的事的时候,你就开始创新了。”
现在想想,真的是啊,当我收到垃圾短信时,感觉就是特别的不舒服。而原因竟是分众传媒在创新!创新是好事,我们当然不能阻挡企业创新的步伐。想到这一层,多少有些释然。也罢,也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