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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以效率为旨归的效益主义,追求总体一总量意义上的效用最大,却必然忽视经济发展成果与相关权利的切实公平分配,这一指导思想状况的长期持续必将在认识领域导致国有企业的经济成果向少数高位者集聚的“自我所有化”倾向,从而使我国国有经济的“社会主义性”存在被混淆甚至带来更大的混乱的后果。因而,在此意义上的“改革”就是要在马克思主义经济思想的指导之下,坚持国有企业发展的社会主义方向,革除早已遗留下来并迟迟得不到解决的国有企业权利与利益虚位化的问题,以更好的权一利制度体系发展壮大劳动公有制经济,而这也是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