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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未成年人暴力犯罪频发,总体呈现低龄化和暴力性特征,很多案件影响恶劣,使公众对当前刑事责任年龄之划分存在诸多质疑,刑事责任年龄的重新界定随之成为研究热点。纵观历史,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划分及责任承担规定较为细致,一脉相承。以《大清律例》"完全刑事责任年龄""限制刑事责任年龄"的具体规定和相关案例为视角,与现行《刑法》作比较,从传统制度中汲取优点,适当下调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承担并分层执行,细化罪名,既是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也是一种必然的制度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