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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运车辆转籍,是指车辆的车籍由本省转至外省,但经营点仍在当地不变。近几年来,浙江省不少地区的货运车辆经营者受经济利益驱动,将货运车辆转籍外省。不仅已注册的营运车辆外转,甚至新增的车辆直接落户外省。据有关方面不完全统计,近5年来,浙江省转籍的货运车辆已超过8.7万辆。
货运车辆的转籍,不但造成浙江省公路规费、税费大量流失,而且因为不平等的竞争条件,引发了道路货运市场无序的竞争,严重扰乱了道路货运市场秩序,影响了道路货运业的健康发展。

货运车转籍何其多
——2004年转籍货运车辆3万多。笔者在2004年底对浙江省内3个典型市和6个典型县的货运车辆转籍情况进行了抽样调查。据不完全统计,抽样单位的转籍货运车辆和吨位数,分别为2003年底货运车辆数的13%子口14.4%,转籍的省份主要是安徽、江西、河南等省。据此测算,全省2004年转籍外省的货运车辆至少在3万辆、10万个吨位以上。
——发达县(市)货运车辆负增长。由于浙江省转籍之风盛行,许多货运经营者已将新车直接在外省注册上牌。经济发达、货源充沛、列入全国百强的县(市),货运车辆负增长已是不争的事实。
——大型货运市场,物流基地难觅浙江籍车辆。浙江全省13个主要货运市场提供的数据证实,货运市场78%的货物由外省籍车辆运输,60%以上的外省籍车辆长期在浙江的货运市场经营运输。外省籍货运车辆已成为浙江货运市场货物运输的主要力量。
车籍为何流落他乡?
货运车辆随意转籍既是道路货运发展的祸害,也是货运市场管理的难题。其原因主要有五点:
——全国政策不统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公路养路费和公建金等规费的征收标准由各省(市)自行确定。由于各省(市)实际情况不同,所以征收标准差异较大。如江西省养路费和公建金之和每月218元/吨,浙江省在263元/吨左右,两省相差45元/吨。由于一些省份规费较低,外省牌照货运车辆的运输成本低于浙江本省牌照的货运车辆,在价格为主要竞争手段的普通货物运输市场上,占有明显的竞争优势,致使货运车辆转籍之风盛行。
——地方利益驱动。一些省份地方政府的有关部门为增加规费收入,有意识地对本地长期在外经营或外地注册来本地的货运车辆在养路费等规费征收方面,采取了打折等“优惠”政策,吸引外地车辆注册本地。浙江货运车辆转籍的省份都存在这类情况。如江西九江澎泽和上饶德兴等地,对注册本地的外地车辆实行按8个月征收规费的政策。仅这一项,注册浙江和外省的费用每年要相差1万多元,这还不包括外加车船税、保险费、工商管理费等费用上的差异。又如山东省巨野县,对注册本地的外地车辆实行了“外出车辆减半征收规费”的政策,按山东省每月养路费征收标准220元/吨计,该县的养路费实际征收仅为110元/吨。因而出现了经济不发达的巨野县,拥有大吨位车辆数以千计的怪现象。据调查,绍兴市市区挂靠巨野的大吨位车辆就多达300多辆车。这个数字已远远超过绍兴市已有大吨位车辆的总数。

——管理不规范。首先是车辆二级维护不规范。按照国家有关要求,浙江省营运货车定期参加一年四次的二级维护。而甘肃、新疆、河南等省份,为吸引外地车辆注册,对驻外车辆的二级维护实行上门按时加盖检测章和二级维护章的方法。车辆检测不需上检测线,车辆维护由车主自行维护,不执行国家的二级维护管理制度。其次是车辆落籍办证手续不规范。如安徽省一些地区,为吸引浙江的车辆入籍,在浙江省设立代办点,从车辆转籍、入籍、上牌,车辆年检,道路运输证的办理,车辆综合性能检测,规费的缴纳、发放等,都由代办人异地全程操办。
——责任不明确。国家要求营运车辆必须定期参加二级维护,但二级维护并不是路检、路查项目,市场监管没有力度,同时在对车辆事故的处理上也没采取责任追查制度,因而有些地方对车辆的二级维护采取了放任的态度。
——纳入驻地管理取证困难。根据有关规定,外省籍车辆驻点经营三个月以上就可以纳入本地管理。由于货运车辆的移动特性,驻点经营的认定工作十分困难。因而,有些车辆即使是长期在某地驻点营运,管理部门也无法对其实行驻地管理。如何消除怪现象? ——加强正面宣传,提高经营者合法经营意识。利用多种宣传渠道,积极向社会进行政策宣传,提高道路货运从业人员的法制意识。
——因地制宜,制定切实合理的相应政策。(1)适当降低公路规费和税费的征收标准。货运车辆转籍的关键是经营成本,但在当前征收管理体制下,不可能制定全国统一的征费标准。因此,应从浙江道路运输行业的全局出发,对浙江省公路规费征收标准进行战略性调整,降低本省车辆的养路费、通行费征收标准。可以采取分档次、分企业规模等多种方法,“放水养鱼”,有针对性地引导和稳定货运车辆的发展。(2)改善现行车辆的管理方法,减少货运车辆检测与二级维护的次数。一是将营运货车年检测次数由现在的每年四次减至每年一次。二是将二级维护签证备案由目前的每季度一次减至每半年一次。三是推广由经营业主自主选择检测地、检测站进行检测,适应货运车辆流动性强的特点。
——转变观念,简化手续,提高办事效率。交通管理部门应加快转变观念,简化程序与手续,提供便捷服务,提高交通管理部门在人民群众中的满意度。
——积极建议相关部门,加强对国家规费的征收管理。严肃查处不规范的征收行为,严格按国家有关要求征收规费,减少国家公路规费的不断流失。
——部门间密切配合,齐抓共管。主动与公安、工商、税务等部门联系,形成合力,并争取当地政府的支持,联合治理。
——加强监理力度,规范货运运输市场秩序。全省统一治理,形成“一盘棋”的稽查环境。及时了解掌握货运市场的动态,加大查处力度。针对外省车辆超载等行为突出的特性,重点稽查、专项稽查,不断规范和净化货运市场环境。
(编辑/张立平)
货运车辆的转籍,不但造成浙江省公路规费、税费大量流失,而且因为不平等的竞争条件,引发了道路货运市场无序的竞争,严重扰乱了道路货运市场秩序,影响了道路货运业的健康发展。

货运车转籍何其多
——2004年转籍货运车辆3万多。笔者在2004年底对浙江省内3个典型市和6个典型县的货运车辆转籍情况进行了抽样调查。据不完全统计,抽样单位的转籍货运车辆和吨位数,分别为2003年底货运车辆数的13%子口14.4%,转籍的省份主要是安徽、江西、河南等省。据此测算,全省2004年转籍外省的货运车辆至少在3万辆、10万个吨位以上。
——发达县(市)货运车辆负增长。由于浙江省转籍之风盛行,许多货运经营者已将新车直接在外省注册上牌。经济发达、货源充沛、列入全国百强的县(市),货运车辆负增长已是不争的事实。
——大型货运市场,物流基地难觅浙江籍车辆。浙江全省13个主要货运市场提供的数据证实,货运市场78%的货物由外省籍车辆运输,60%以上的外省籍车辆长期在浙江的货运市场经营运输。外省籍货运车辆已成为浙江货运市场货物运输的主要力量。
车籍为何流落他乡?
货运车辆随意转籍既是道路货运发展的祸害,也是货运市场管理的难题。其原因主要有五点:
——全国政策不统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公路养路费和公建金等规费的征收标准由各省(市)自行确定。由于各省(市)实际情况不同,所以征收标准差异较大。如江西省养路费和公建金之和每月218元/吨,浙江省在263元/吨左右,两省相差45元/吨。由于一些省份规费较低,外省牌照货运车辆的运输成本低于浙江本省牌照的货运车辆,在价格为主要竞争手段的普通货物运输市场上,占有明显的竞争优势,致使货运车辆转籍之风盛行。
——地方利益驱动。一些省份地方政府的有关部门为增加规费收入,有意识地对本地长期在外经营或外地注册来本地的货运车辆在养路费等规费征收方面,采取了打折等“优惠”政策,吸引外地车辆注册本地。浙江货运车辆转籍的省份都存在这类情况。如江西九江澎泽和上饶德兴等地,对注册本地的外地车辆实行按8个月征收规费的政策。仅这一项,注册浙江和外省的费用每年要相差1万多元,这还不包括外加车船税、保险费、工商管理费等费用上的差异。又如山东省巨野县,对注册本地的外地车辆实行了“外出车辆减半征收规费”的政策,按山东省每月养路费征收标准220元/吨计,该县的养路费实际征收仅为110元/吨。因而出现了经济不发达的巨野县,拥有大吨位车辆数以千计的怪现象。据调查,绍兴市市区挂靠巨野的大吨位车辆就多达300多辆车。这个数字已远远超过绍兴市已有大吨位车辆的总数。

——管理不规范。首先是车辆二级维护不规范。按照国家有关要求,浙江省营运货车定期参加一年四次的二级维护。而甘肃、新疆、河南等省份,为吸引外地车辆注册,对驻外车辆的二级维护实行上门按时加盖检测章和二级维护章的方法。车辆检测不需上检测线,车辆维护由车主自行维护,不执行国家的二级维护管理制度。其次是车辆落籍办证手续不规范。如安徽省一些地区,为吸引浙江的车辆入籍,在浙江省设立代办点,从车辆转籍、入籍、上牌,车辆年检,道路运输证的办理,车辆综合性能检测,规费的缴纳、发放等,都由代办人异地全程操办。
——责任不明确。国家要求营运车辆必须定期参加二级维护,但二级维护并不是路检、路查项目,市场监管没有力度,同时在对车辆事故的处理上也没采取责任追查制度,因而有些地方对车辆的二级维护采取了放任的态度。
——纳入驻地管理取证困难。根据有关规定,外省籍车辆驻点经营三个月以上就可以纳入本地管理。由于货运车辆的移动特性,驻点经营的认定工作十分困难。因而,有些车辆即使是长期在某地驻点营运,管理部门也无法对其实行驻地管理。如何消除怪现象? ——加强正面宣传,提高经营者合法经营意识。利用多种宣传渠道,积极向社会进行政策宣传,提高道路货运从业人员的法制意识。
——因地制宜,制定切实合理的相应政策。(1)适当降低公路规费和税费的征收标准。货运车辆转籍的关键是经营成本,但在当前征收管理体制下,不可能制定全国统一的征费标准。因此,应从浙江道路运输行业的全局出发,对浙江省公路规费征收标准进行战略性调整,降低本省车辆的养路费、通行费征收标准。可以采取分档次、分企业规模等多种方法,“放水养鱼”,有针对性地引导和稳定货运车辆的发展。(2)改善现行车辆的管理方法,减少货运车辆检测与二级维护的次数。一是将营运货车年检测次数由现在的每年四次减至每年一次。二是将二级维护签证备案由目前的每季度一次减至每半年一次。三是推广由经营业主自主选择检测地、检测站进行检测,适应货运车辆流动性强的特点。
——转变观念,简化手续,提高办事效率。交通管理部门应加快转变观念,简化程序与手续,提供便捷服务,提高交通管理部门在人民群众中的满意度。
——积极建议相关部门,加强对国家规费的征收管理。严肃查处不规范的征收行为,严格按国家有关要求征收规费,减少国家公路规费的不断流失。
——部门间密切配合,齐抓共管。主动与公安、工商、税务等部门联系,形成合力,并争取当地政府的支持,联合治理。
——加强监理力度,规范货运运输市场秩序。全省统一治理,形成“一盘棋”的稽查环境。及时了解掌握货运市场的动态,加大查处力度。针对外省车辆超载等行为突出的特性,重点稽查、专项稽查,不断规范和净化货运市场环境。
(编辑/张立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