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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贯彻落实《上海市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条例》,必须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六条禁令”,以制度为保障,巩固农村集体财务管理行为,促进村经济合作社“三会四权”正常运行,严格控制非生产性开支和业务招待,明确村干部审批范围和职责权限,进一步规范村干部各类津补贴发放和福利待遇。金山区金山卫镇结合工作需要和本镇实际,在原有村级财务管理规定的基础上,及时修订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管理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政策文件。要求各基层单位及村居两委班子干部在自觉遵守各项财务管理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做到财务收支真实可靠,财务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