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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rn20世纪初,在中西文化碰撞的时代,如何推行大学国文教育,成为政府和高校不得不面对的问题.1904年,张之洞等向清政府提交《奏定学堂章程》,在优级、初级师范学堂开设“中国文学”和“读经讲经”科,不同学堂和学年授课目标略有不同.然而,此时在上海编订教科书的商务印书馆认为两科不符合普通教育原理,坚持编订《最新初等小学国文教科书》代替,并被各学校采用,“国文”一词始行世.1909年,清政府颁布《学部奏请变通初等小学堂章程》,正式承认“国文”科的合法地位.1912年1月19日,中华民国临时政府教育部颁布《普通教育暂行课程之标准》,保留了“国文”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