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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阳明的“知行合一”不仅仅是一种工夫方法,同时也是一种工夫哲学,具有自身的理论效力和实践能力。阳明心学的知与行具有特定的德性内涵,王阳明的“知行合一”是中国传统知行观发展到宋明时期理论特质的集中体现。修养论、价值论、理性主义、道德实践规定了“知行合一”的理论效力范围。作为具有时代特色的儒家哲学命题,王阳明的“知行合一”是时代问题意识性建构的结果,并在政治哲学领域延展,是解决时代问题的实学。其实践能力突出表现在批判与建构、教化天下和价值落实三个方面。王阳明“知行合一”的理论效力与实践能力分别关涉意义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