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实践与虚拟实践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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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实践教学是高校“两课”教学的基本方式之一。本文就《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教材中新增的虚拟实践内容,在明晰虚拟实践是一种新型的独立的实践活动形式基础上,结合虚拟实践的基本特征,理论联系实际,探讨了开展《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课虚拟实践教学的具体方法。
  关键词:虚拟;虚拟实践;虚拟实践教学
  中图分类号:A811;G5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 — 2234(2017)04 — 0023 — 05
  21世纪以来,由于实践这一概念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特殊地位及其受到现代哲学普遍诉求的影响,实践问题逐步上升为马克思主义理论界关注的一个热点,同时也引起了不少的争鸣,实践的基本形式问题就是其中之一。本文拟以现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教材中的虚拟实践及其虚拟实践课堂问题,来探讨虚拟实践的这一新形式。
  一、虚拟及虚拟实践
  (一)虚拟(Virtual)
  虚拟(Virtual)一词在《美国传统词典》的解释是:“Existing or resulting in essence or effect though not in actual fact ,form, or name”,意思是说“虽然不是真实的事实、形态、或名义,但在事实上或者效果上存在或发生的”,即“名不符实”或“实不符名”。牛津辞典(1989)等将其解释为:“某事物如此逼真,以致在多数情况下可视为真的。并且,某事物具有所述事物的对应的所有相关的作用和结果,却还没有被明确地认作为该事物”或者说“虽然不是正式或实际存在的,但在实本质上或等价的效果上就是这样;就效果或影响来说,却应该用这样的名称来形容它”。国内研究者普遍指出虚拟一词最初由邓斯·司各脱从唯名论角度加以界定,其指的是脱离现实内容的形式性的事物概念。
  在汉语词典中,“虚拟”一词可以拆分为“虚”和“拟”二字。“虚”一般与“实”相对,例如,虚假、虚构、虚幻、虚名、虚言等词组中的“虚”字都含有“不真实”的意思;而“拟”字在比拟、拟物、模拟、拟制等词组中,一般表示效法、模仿、揣度等意思。因此,“虚拟”是相对于“真实”而言的,而“真实”一词的含义具有不确定性和歧义,“虚拟”一词的含义自然也就不确定了。
  陈志良教授和张世英教授在国内学界对虚拟有着较为权威的哲学认识,他们从狭义和广义两个范畴对虚拟作了明确的界定,从狭义上来说,虚拟是指对数字化的表达及其构成方式的一个总称;从广义上来说,虚拟是指包含各式各样的规则的合成、再选择及其进一步的演化在内的人类所有的规则和文明。随着数字化、信息化时代的大发展,虚拟化的规则将会不断的涌现出来。通过数字化的手段,我们可以建构出能够区别于现实世界的虚拟世界,其丰富了也变革了传统的人类认识赖以发生的中介系统。他们还指出虚拟不同于模拟或虚构,模拟没有超出现实的哲学层面,本质上仍是对现实事物进行一种反映或重现的方式,是对现有事物的“改造”而不是全新的“创造”性的认识与实践活动;虚构则只出现在主观的思维世界中,是一种“想象的现实”,虽然可以借助语言将其表达出来,但缺乏将其还原到现实中的基础与手段。相比之下,虚拟已经达到一种“真的假”而非“假的真”的程度,通过语言符号乃至数字化虚拟的手段就能构造出可以使人获得“亲近感”与“沉浸感”的现实空间。进而他们认为,依照虚拟程度的不同,虚拟由低到高依次可分为三个程度:现实性的虚拟(类似于模拟,是尚未完全脱离现实层面的简单虚拟)、可能性的虚拟(一定程度上超越了现实,但不足以以假乱真)、对不可能性的虚拟(真正意义上的虚拟,其实现了对现实中不可能之物的符号化或数字化建构,足以以假乱真)。由此可见,无论东方还是西方,虚拟并不是随着当代网络信息技术的发展才出现的,而是在人类文明一开始出现了,贯穿于一切人类文明史的发展,只不过在当代科学技术条件的催化下,虚拟一方面表现的更为深刻和广泛,另一方面主要与现代的数字化和网络信息技术相联系。
  (二)虚拟实践(Virtual Practice)
  虚拟实践的诞生及其萌发是同人类不断进行的虚拟化的实践活动同步的。虚拟实践的崛起和发展,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当代哲学与科学的实践基础和对象性前提,从而成为当代哲学必须正视的一个重大理论课题。对这一课题的深入研究将会大大发掘虚拟实践的意义与价值,并将极大地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实践观。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以下简称《马原》)本科教材从2007年版到现在的2015年版,对于实践的基本形式也在不断的调整和修改,2007-2010年概括为“物质生产劳动实践、处理社会关系的实践、科学实验”这样的三种基本形式;2013年版则把人类社会生活的基本领域划分为“社会的物质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领域”,由此把實践的基本形式调整成“物质生产实践、社会政治实践和科学文化实践”这样的三种基本形式。2015年修订版在保留2013年版实践的三种基本形式基础上增加了“一种新的实践形式,即虚拟实践”。但教材同时指出“虚拟实践是社会物质实践的派生形式,只具有相对独立性”。
  由石云霞教授主编的马克思主义一级学科硕士研究生教材《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专题研究》中从广义和狭义两个角度来理解实践的基本形式。“从狭义的角度看,实践的基本形式就是物质生产实践、社会交往实践、科学实验。从广义的角度看,我们又可以把实践的基本形式概括为实在实践、虚拟实践、模拟实践。”并指出“虚拟实践是指人们运用计算机、网络和虚拟现实(VR)等信息技术在电脑网络空间中有目的地进行的能动地改造和探索虚拟客体的一种客观活动”。
  在学术界,虽有学者认为虚拟实践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实践,真正意义上实践只能是物质生产实践,虚拟实践只是一种描述的过程,能证明或者能证伪一些命题。但大多数学者将虚拟实践作为一种新的实践方式,从不同的视角对虚拟实践进行深入的阐释和研究。清华大学曾国屏教授指出虚拟实践是将“可能性转换为现实性的创造性实践,是对现实的超越与扬弃”;周甄武博士从虚拟实践与其它实践区别的角度,将虚拟实践界定为主体在虚拟空间使用数字化中介手段进行的实践。杨富斌教授认为虚拟实践“是指人们运用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和虚拟现实技术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在赛伯空间(Cyberspace)或电脑网络空间中有目的、有意识地进行的一切能动地改造和探索虚拟客体的客观物质活动”;中国社科院的张明仓教授指出“虚拟实践是主体按照一定的目的在虚拟空间使用数字化手段进行的双向对象化的感性活动”。虚拟实践“是人类实践方式的一次飞跃”, 他认为“虚拟实践使人的实践对象第一次突破了纯粹形式的外部物质世界的界限,它将数字化符号上升为实践中介手段,把人类社会活动的信息经由计算机系统进行数字化处理和合成转换,使主体置身于一个新的关系实在的虚拟实境中”。作为一种独立形态的虚拟实践,与现实实践,彼此相互联结、相互作用,两者将共同影响着人类的未来。这个观点,在学界有较高的认可度。可见大多数学者还是倾向于把虚拟实践划为独立的实践形式。   二、虚拟实践是一种新型实践活动形式
  虚拟实践究其本质上来说是人实践活动的一种崭新的感性活动,是互联网社会突现出来的一种不同于现实世界的新感性世界,即虚拟实践是一种有别于现实社会传统实践的三种基本形式的新型实践活动形式。因为虚拟实践主要是发生在虚拟环境之中,而虚拟环境一般都来源于互联网设备的构想和缔造。通过互联网模拟复杂环境为平台和虚拟的多样人物故事为载体,让用户在这种虚拟世界里进行着一种沉醉式、交互式为特点的体验活动。因此,笔者认为虚拟实践和现实社会传统实践的差异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虚拟实践活动不同于变革自然的物质生产活动。
  虚拟实践仅是一种更高级别的实践方式,对物质生产劳动作为马克思主义实践观的根基没有任何影响。它只是人类的脑力劳动不断发展中的一种新形态。虚拟实践的客体是根据实际的情景要求运用数字化的信息技术进行最优化的整合而得到的,它是由虚拟技术演绎和创造出来的一类客体对象。虚拟实践不是直接地改变自然客体从而得出相对应的直接的物质产品。它改变的仅是自然客体的转化形态中的虚拟客体的那一部分,并不是真实的自然客体。虚拟实践可以让人们的认识水平得到提高,但它不能够真实的改造客体对象本身。因此,不能把虚拟实践活动中对虚拟客体的重塑直接等同于改造自然客体的现实社会实践。
  (二)虚拟实践也不同于处理人与人之间关系的社会活动。
  我们知道,虚拟实践活动是在人——计算机网络系统的虚拟空间的实现的含有客观实在性的活动,这个虚拟空间一般是以人类社会这一大背景为平台的,因此其会受到人类社会活动的各种各样的影响,但就其本质来说,和原子所构成的物质实体之间的相互作用过程相比较,这种活动就是现实的物质活动的“映射”,更明确的说,是对它们的一种“虚拟”。因此虚拟实践活动不会对现实社会的人或真实的事物造成这样或那样的物理性的伤害或损伤。例如,战士不会受虚拟战争中子弹,刀,导弹等武器的伤害甚至牺牲,虚拟战争中的各种武器毁坏也不会影响现实世界中的任何武器的破坏。虚拟技术用在医院时,可以用来远距离的手术操作,远程时间对医疗器械的控制,讓智能机器人来实现对病人的各种高难度手术。而那些利用虚拟实践和现实的人或其它现实社会存在物发生直接的相互作用,这就属于虚拟实践与现实实践之间的相互交流、相互联系和互相作用的情形。所以虽然虚拟世界的生活与现实世界的生活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关联性,但虚拟实践不同于处理人与人之间关系的社会活动。
  (三)虚拟实践也不同于创造科学知识产品的科学实验。
  科学实验在人们从感性认识逐渐升华到理性认识的进程中有着举重若轻的作用。科学实验的主要目的还不是生产物质产品, 而是精神产品, 更确切的说是对自然界规律的认识,而虚拟实践活动的最主要目的并不是为了得到精神产品。尽管计算机实验得到了快速的发展和普及,但它只是作为科学实验的辅助形式,而不能把虚拟实践活动完全等同于科学实验。现在常见的虚拟网络购物、虚拟驾驶、虚拟现场教学等等,虽然偶尔也会获得一些的精神副产品,但是这类活动的最直接意图,并非像科学实验那样主要目的是为了获得精神产品,即对自然规律的重新认识。
  由此可见,虚拟实践是不同于通常所讲的现实社会活动的三种基本实践方式,其有了有创造性的发展。虚拟实践扩大了实践活动的范围,丰富和发展了实践活动的广度。
  三、虚拟实践的基本特征
  任何事物的本质都是该事物成为其本身并有别于其他事物所固有的内在属性。同样,虚拟实践的本质特征决定其和其他任何形式实践是不同的,其内在规定性不同于现实社会传统实践的内在规定性,其具体特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一)虚拟实在性。虚拟实践是有别于传统意义上的“直接现实性”的,它是具有“虚拟实在性”的一种独立的实践形态。这里的所说的“虚拟”,并不等同于虚无,它是另外一种形式的真切的存在。“是实际上而不是事实上为真实的事件或实体”。????它利用数字化信息技术、虚拟技术及其相关的设备为中介,突破了传统观念中由原子组成的物质时空观念对人们的实践活动所带来的制约,对人们的时空观念带来了巨大的影响。其虚拟性特性主要体现在虚拟实践的主体、客体、中介的虚拟化,尤其是时空虚拟化更是虚拟性最重要的特点。虚拟实践的平台是人为的构建非现实的场景,实践主体在虚拟空间的活动,像社交软件交流、网络事件调查讨论、远程数字控制等,减弱了人们在现实时空中所进行的社会活动那样的外在时空地理位置的实在感、物体形态的触摸感和事情发展的代入感,它只有一种功能上的实在性和可重复性。
  (二)交互性。传统实践必须包括实践的主体、客体和实践工具(中介)这三大要素“在场”才能开展实践活动,然而虚拟实践的主体却摈弃了以前的这一依赖物质实体才能进行实践活动的特性,并非要真实地“在场”;虚拟实践的对象不是单一的外在物质世界,而是那些通过数字信息化构造的全新客体。虚拟实践主体综合利用数字化、符号化中介系统所创造出来的客体不断对主体的生活实践产生影响,同时主体本身接受不断的反馈调整,进而提高主体的能力和综合素质。所以,虚拟实践的主客体之间通过各种各样的虚拟实践活动,使其不断的互相交流反馈,共同发展提高。这种交互包括同步交互和异步交互。同步交互是一种实时性的交互,即虚拟实践客体在接收信息的同时进行反馈,虚拟实践的主体可以即时获得这种反馈。例如网站可以通过网络用户的点击频次发现人们对网站发布的信息关注差异,从而更好地调整信息排列。也可以请一些社会知名人士与网友进行在线聊天,受邀嘉宾可以向网友表明自己的观点,而且可以随时回答网友提出的相关问题,从而使这种传播变得更为有效。异步交互是指虚拟对象在接收信息后等待一定的时间后再进行相应的反馈,像网络论坛、网络舆情调查等。
  (三)自由开放性。在虚拟实践活动中,人们可以根据不同的需要选择任意的可能性进行不断的预演、排演和执行,进而达到最为理想的效果和目标。它是人类的一种能动的和自由自觉的活动,因而与传统的现实实践活动相比较,其有更大的能动性、自由度、自主性和开放性。由于虚拟环境的建立和虚拟实践的介入,首次打破了在物质实体条件下只能依赖单一途径来选择发展可能的旧模式,使实践的内容发生了质和量的双重变革。在新的智能型实践结构中,以往单一的实践已被系统的实践所替代,直接的实践已让位于间接的实践,稳定简单的实践方式必然逐步变成类型多样的实践范式,才能让主体在与客体的交流互动体验中得到更多的自由度,从而使虚拟实践活动不断突破现有的限制和约束,进而更好的应用到更多的领域和对象中,让体验者产生更加形象、丰富、立体的感受。   (四)创造性。虚拟实践就其本质来说和其他任何实践活动一样,源自于人类认识和改造世界、满足自身发展的需要,它具有明显的目的性、自主性、计划性、探索性和创造性。马克思主义认识论指出,实践不但是人类生存、生活的基本方式,更是人类改造世界、创造世界的基本方式。
  因而,在网络智能时代,人类不仅可以利用现实的社会实践不停地改变和创造一个更舒适的的客观物质世界,而且在不断的利用虚拟实技术,有意图地创造了一个与现实世界相对应,并和现实世界之间相互渗透、相互转化的虚拟世界。虚拟实践把现实社会存在的各种能发生和不能发生的以及不存在的事物进行重新的整合重构,建立起了非现实性的合理性、超越性、创新性,进而引导着人们迈向更高级的创造形态并进入新的创造时代。
  四、理论与实际结合——《马原》课的虚拟实践教学
  根据虚拟实践的以上这些特征,我们将理论与实际恰当的结合起来,在《马原》课上尝试虚拟实践教学。我们主要想从以下几个途径去尝试探索虚拟实践教学:
  (一)“仿真性虚拟体验”,主要是要求学生带着实践任务,在选定的虚拟目标空间譬如虚拟宣传橱窗、资源库、虚拟博物馆、纪念馆等等虚拟空间进行参观、体验,身临其境的去经历和感受,并在虚拟空间中充分利用现代技术构建人际交往关系环境,再根据实践教学要求完成实践报告。仿真性虚拟体验相较于普通网络实践,是高度依赖虚拟现实系统的实践活动,属于较为复杂,较为困难的虚拟实践资源开发,所以充分开发、完善、解决虚拟实践教学系统“有”的问题成为实现教学目标的基础。虚拟实践教学系统资源能否恰当的建立和发展会直接影响到学员的兴趣以及最终的实践教学的收获,在情景丰富、立体感强的虚拟实践教学系统中,可以学生产生强烈的角色融入感和环境沉浸感,以对学生产生吸引力和感染力,学生才能乐于追捧,最终做到理论学习与实践的有机结合,获得对特定事物的特定认识。
  (二)“网络调研”,主要是要求学生或是自拟问答题目、或是采用门户网站组织的调查,就某一社会热点问题、焦点事件的来龙去脉,社会各方面的反响和态度等进行网上调查研究,并对调查结果应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进行理论恰当的分析和评价,将调研报告作为平时成绩的一部分。通过这种探究性实践学习,学生可以在理性审视种种网络问题、解疑释惑的过程中提高辨别和分析能力,进而在一定意义上为马克思主义理论课赢得网络话语权。
  (三)虚拟讨论。通过构建相应课堂主题的虚拟环境,让学生和教师在形式多样主题丰富的虚拟环境中进行相应知识或课题的深入交流讨论学习。如“怎样用马克思主义联系的观点看众筹做微公益”;“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与网络直播平台互动间的关系”。需注意的是,讨论内容要符合“三贴近”原则,即讨论内容需贴近学生认识水平,贴近教材教学内容,贴近学生思想实际,也就是说,讨论主题必须符合学生群体的思维特性、情感体验、生活实际并结合个人成长需求,寻找当代大学生独特思考角度和虚拟实践教学的最适结合点,既可以增强虚拟实践教学的时效性和亲和性,又可以增强讨论主题的针对性,最终提升马克思主义理论的说服力和感染力。
  (四)虚拟考场和个性化的作业。提供虚拟考场,教师根据教学目标和内容,借助主控网络适时发布试题,收到试题的学生(全体或部分)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一定时间内多次网络申请参与并提交试卷进行统一考试。系统根据主观题和客观题分别设立相应的评卷程序,将考试结果回复各位考生,并给出评语。作为实践活动的调查报告,也不再是纸质化的作业,而是依据学生的能力和兴趣提供个性化的作业。如视频短片、裸眼3D重现等形式。
  由上可知,虚拟实践的客体是根据实际的情景要求运用数字化的信息技术进行最优化的整合而得到的,它是由虚拟技术演绎和创造出来的一类客体对象。这种数字化的虚拟活动具有安全、实惠、高效等优点。
  因此,同学们通过虚拟实践可以更好的使用网络资源,无论是“虚拟现实体验”、 “网络问卷调研”还是“虚拟时空建构”都不需要大量的经费作保障,这首先解决了我们教学经费不足的问题。
  其次,虚拟世界突破了原子意义上的物质时空对人类实践活动的约束和限制,对于像“马原”这种大班公共课,虚拟实践教学可以进一步开拓实践新空间、充分有效地发挥方便快捷的特点。
  再次,大家知道,“马原”课由原来的马克思主义哲学、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和科学社会主义三门课合并而成,内容增加很多,教学任务重,但课时没有增加,包括实践课仍然是48学时。虚拟实践以其自身优势和独有特点有效地弥补了我们马原课社会实践教学不足的状况。网络虚拟实践可以紧紧围绕“马原”教学内容和社会生活现实进行有针对性设计,指导学生有目的的到网络中搜集各种资料展开自我学习和实践活动,这样可以节省大量的现实课堂教学时间。虚拟实践教学还可以给学生提供平等的参与机会,变单向灌输为双向互动,及时交互。所以虚拟实践教学方式可以弥补传统实践教学方式的不足,它借助日益普及的计算机技术和网络空间,广泛的延伸了学生的现实实践活动范围和广度,使有限的现实实践活动走向无限的网络实践活动中。
  总之,虚拟实践教学活动使学生理论知识和创新思维应用于实践,并在接受实践检验的过程中使学生自身的能力得到了提升和锻炼。诚然,在虚拟实践教学中,教师必须牢牢把握“育人为本,立德树人”的价值目标,引领学生用马克思主义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分析网络现象,辩证地看待网络热点问题,尽量避免“买椟还珠,体用倒置”偏颇现象的发生。因为“育人、立德”是永远的教学目标,“育能”是为更好“育人”服务的,是一种载体和手段。
  〔参 考 文 献〕
  〔1〕〔3〕胡小安.虚拟技术若干哲学问题研究〔D〕.武汉:武汉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6:90.
  〔2〕张世英,陈志良.超越现实性哲学的对话〔J〕.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1,(03):1-8.
  〔4〕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D〕.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5:62.
  〔5〕石云霞.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专题研究
  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2:55.
  〔6〕石云霞.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专题研究
  〔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2:60.
  〔7〕闵清,计毅波.哲学视域下虚拟实践的研究述评〔J〕.科学创新导报,2014,(29):102.
  〔8〕曾国屏.赛博空间的哲学探索〔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2:8-71.
  〔9〕周甄武.虚拟实践.人类的新实践〔J〕.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6,(02):40-46.
  〔10〕杨富斌.虚拟实践的涵义、特征与功能〔J〕.社会纵横,2004:2.
  〔11〕张明仓.虚拟实践论〔M〕.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2005:60.
  〔12〕邁克尔·海姆.从界面到网络空间——虚拟实在的形而上学〔M〕,金吾伦,刘钢,译.上海:上海科技教育出版社,2000:111-112.
  〔责任编辑:谭文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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