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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80年代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突飞猛进,国力进一步增强,在新一代中央领导集体下更是提出了“以人为本”思想,加大对民生的关注。社会医疗保险作为社会保障的一部分,也在不断地自我发展和完善,国家先后实行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初步形成了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全民医保”从理论上实现了全覆盖,人人享有医保正在逐步实现。确实减轻了职工、农民、城镇居民在看大病、住院费用上的一些经济负担,维护了社会的稳定和和谐,但它们在各自的运行过程中也显现出了一些问题。
一、现行社会医疗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
因为城镇职工(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实行了“两定”管理,所以在目前的制度下,有许多个体药店申请了定点药店,由于个体药店没有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特别对慢性病参保人员管理不到位,造成了一些参保人员使用假病历,倒卖购药发票的问题,引发了严重且恶劣的社会影响。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患病住院时报销的比例不是很高,农民从中收益不是很大,还不能很好发挥他应有的保障功能。再者,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在实行县级统筹范围内,参保人数基数少;居民参保意识淡薄,参保率低,相对于农村合作医疗每人每年只缴纳20元,缴费太高了等一系列的问题,都说明了现行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还有许多需要完善的地方。
二、完善现行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建议
虽然我国目前这三种保险,从理论上实现了全覆盖,也解决了不少问题,但这三种保险还不能完全解决看大病,长期住院个人承担费用过高的问题,特别是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和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尤为特出。是否可以考虑在政策上调整一下,使参保人可同时参加三种保险中的两种保险。
首先,在符合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条件下,先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然后根据职工自愿可以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或者是以单位为单元,集中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作为补充。其次,在符合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条件下,先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然后根据居民自愿,以户为单元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作为补充,如果在大城市里没有设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可以用商业保险作为补充,按照国家财政对参保人员同等的补贴补给商业保险公司。最后,符合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农户,首先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然后也可以以个人的名义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作为补充。形成三种保险互助的格局。
三、三险互助的优势
1.基本上解决了看大病,长期住院个人费用承担过高的问题,报销比例明显提高
以笔者所在县为例,同时参加了三种保险中的两种保险,住院和慢性病报销的比例就能达到90%左右,这样可基本解决个人费用承担过高的问题,也遏制了因病致贫反贫的现象,真正使参保人看得起病。
2.解决了城镇居民参保人数基数少、参保率低的问题,同时也扩大了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参保基数
按笔者上文所假设的情形,城镇职工和农村户口的村民都可以相互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农村合作医疗,这样就把城镇居民参保基数扩大的好几倍,参保人数也一定会增加,同时农村参保基数也会相应的扩大。
3.基本上杜绝了住院冒名顶替的现象
因为我国在没有实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之前,80%以上的人生病住院得不到一分钱报销,这样有许多生大病的,家庭又负担不起,只好铤而走险,冒名顶替住院看病。而同时参加两种保险,因其同时参加两种保险,住院报销比例基本相同,也就不存在冒名顶替住院的情况了。
4.能解决目前流动人员参保的问题
随着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的长期落实和经济的发展,流动人口大量增加,流动人口目前主要有两种:一是由于各种原因父母随子女异地居住,二是民工流。如果按现行的医疗保险制度,这些人只能到户口所在地(单位)参加医疗保险。如果按照笔者设想的医疗保险制度不受地域限制这一前提条件,他们就可在目前的所在地同时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这样就解决了他们生病住院报销时来回奔波的烦恼。
四、对医疗保险基金收支平衡的建议
笔者认为实行同时参加三种保险中的两种保险的建议,按现行的国家财力和运行制度是可行的,基金的支出规模虽然会随之扩大,但是可采取以下措施来加强管理,确保有限的医疗保险基金收支平衡。
1.发展社区(乡镇)卫生事业,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小病、常见病在以全科医生为主体的社区(乡镇)医院就医,大病、重病在较大的医院就医,各种重大疑难病例到省级医院治疗,来提高医疗资源的利用率。
2.要扩大透明度,加大社会监督力度,使医疗保险基金发挥最大的作用
城乡医疗保障制度的规范和完善还有许多工作要做,它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笔者坚信,我国的城乡医疗保障制度会越来越完善,老百姓得到的实惠会越来越多。
(作者单位:安徽巢湖市无为县医保中心)
一、现行社会医疗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
因为城镇职工(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实行了“两定”管理,所以在目前的制度下,有许多个体药店申请了定点药店,由于个体药店没有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特别对慢性病参保人员管理不到位,造成了一些参保人员使用假病历,倒卖购药发票的问题,引发了严重且恶劣的社会影响。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患病住院时报销的比例不是很高,农民从中收益不是很大,还不能很好发挥他应有的保障功能。再者,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在实行县级统筹范围内,参保人数基数少;居民参保意识淡薄,参保率低,相对于农村合作医疗每人每年只缴纳20元,缴费太高了等一系列的问题,都说明了现行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还有许多需要完善的地方。
二、完善现行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建议
虽然我国目前这三种保险,从理论上实现了全覆盖,也解决了不少问题,但这三种保险还不能完全解决看大病,长期住院个人承担费用过高的问题,特别是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和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尤为特出。是否可以考虑在政策上调整一下,使参保人可同时参加三种保险中的两种保险。
首先,在符合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条件下,先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然后根据职工自愿可以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或者是以单位为单元,集中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作为补充。其次,在符合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条件下,先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然后根据居民自愿,以户为单元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作为补充,如果在大城市里没有设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可以用商业保险作为补充,按照国家财政对参保人员同等的补贴补给商业保险公司。最后,符合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农户,首先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然后也可以以个人的名义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作为补充。形成三种保险互助的格局。
三、三险互助的优势
1.基本上解决了看大病,长期住院个人费用承担过高的问题,报销比例明显提高
以笔者所在县为例,同时参加了三种保险中的两种保险,住院和慢性病报销的比例就能达到90%左右,这样可基本解决个人费用承担过高的问题,也遏制了因病致贫反贫的现象,真正使参保人看得起病。
2.解决了城镇居民参保人数基数少、参保率低的问题,同时也扩大了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参保基数
按笔者上文所假设的情形,城镇职工和农村户口的村民都可以相互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农村合作医疗,这样就把城镇居民参保基数扩大的好几倍,参保人数也一定会增加,同时农村参保基数也会相应的扩大。
3.基本上杜绝了住院冒名顶替的现象
因为我国在没有实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之前,80%以上的人生病住院得不到一分钱报销,这样有许多生大病的,家庭又负担不起,只好铤而走险,冒名顶替住院看病。而同时参加两种保险,因其同时参加两种保险,住院报销比例基本相同,也就不存在冒名顶替住院的情况了。
4.能解决目前流动人员参保的问题
随着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的长期落实和经济的发展,流动人口大量增加,流动人口目前主要有两种:一是由于各种原因父母随子女异地居住,二是民工流。如果按现行的医疗保险制度,这些人只能到户口所在地(单位)参加医疗保险。如果按照笔者设想的医疗保险制度不受地域限制这一前提条件,他们就可在目前的所在地同时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这样就解决了他们生病住院报销时来回奔波的烦恼。
四、对医疗保险基金收支平衡的建议
笔者认为实行同时参加三种保险中的两种保险的建议,按现行的国家财力和运行制度是可行的,基金的支出规模虽然会随之扩大,但是可采取以下措施来加强管理,确保有限的医疗保险基金收支平衡。
1.发展社区(乡镇)卫生事业,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小病、常见病在以全科医生为主体的社区(乡镇)医院就医,大病、重病在较大的医院就医,各种重大疑难病例到省级医院治疗,来提高医疗资源的利用率。
2.要扩大透明度,加大社会监督力度,使医疗保险基金发挥最大的作用
城乡医疗保障制度的规范和完善还有许多工作要做,它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笔者坚信,我国的城乡医疗保障制度会越来越完善,老百姓得到的实惠会越来越多。
(作者单位:安徽巢湖市无为县医保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