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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在乡镇卫生院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转型的过程中,国家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加大了投入,作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财务核算,如何适应新形势的需求,作者提出一些个人看法。
【关键词】社区卫生;会计核算;思考
中图分类号:F245.3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8283(2010)09-0280-01
为深化城市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2006年2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发[2006]10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提出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指导意见》提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具有公益性质,不以营利为目的。2006年6月,卫生部、中医药局制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承担12项公共卫生服务任务,包括健康教育、传染病、慢性病防治、计划免疫、妇幼保健、老年保健、康复、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等。这些公共卫生服务主要由政府财政提供资金,免费向居民提供。各地为加快对社区卫生机构的发展,部分由乡镇卫生院直接转型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既承担以前乡镇卫生院职能,同时又承担社区卫生服务功能的医疗机构,在会计核算上如何处理,才能正确区分这两项资金来源及用途,同时为财政、主管部门、医疗机构、社会等部门提供依据。
1 资金来源
同时履行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医疗机构的资金来源大体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政府拨入的资金,另外一部分是向患者收取的医药费用。
2 资金用途
按照日常支出业务资金性质,医疗机构的支出分为医疗支出、药品支出、管理费用、社区卫生服务支出四大部分,而每一部分又分为人员工资、社会保障费、公务费、业务费等若干个二级及三级明细科目。
3 如何正确反映社区卫生资金是乡镇卫生院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转型初期会计核算的难点
乡镇卫生院有一套比较完善的会计核算制度,但因为这个制度出台于上世纪90年代,当时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尚未完全开展,随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成立,社区卫生工作的开展,如何正确反映社区卫生资金核算,为财政、主管部门、医疗机构、社会等部门提供依据成了乡镇卫生院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转型初期的会计核算的难点。
4 社区卫生资金收入及支出核算的两种处理办法
对于中央、省、市、区分别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服务人口数补助的经费在会计核算上如何核算,我认为有两种办法,一是直接记入“财政补助收入”或“上级补助收入”等反映收入类的科目,另一种是记入“其他应收款——医疗机构垫支的社区卫生资金”这类反映往来的科目。
相应的在反映社区卫生支出科目核算时,一种核算办法是对应“财政补助收入”或“上级补助收入”科目,所有的支出全部列支“社区卫生支出”,在这里,“社区卫生支出”等同于“医疗支出”、“药品支出”及“管理费用”,同时在“社区卫生支出”下设工资、社会保障费、公务费、业务等分级科目或按照社区卫生“六位一体”下设二级、三级等明细科目。另一种支出核算办法是对应收入来源类的“其他应收款——医疗机构垫支的社区卫生资金”这类反映往来的科目中核算,并按照“工资、社会保障费、公务费、业务费”等明细科目或“健康教育、传染病、慢性病防治、计划免疫、妇幼保健、老年保健、康复、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等设置明细科目。这两种不同的核算办法可以简单的理解为收支核算或往来核算,前一种方法为收支核算法,后一种方法为往来核算法。
5 两种不同核算办法的利弊
收支核算法将社区卫生服务的收入或支出全部作为医疗机构的收入或支出,能够完整、全面的反映医疗机构的经营状况,对于涉及到医疗、药品、管理、公共卫生等可以横向比较的指标有一定的可比性,但它的弊端在于由于所有的收支全部纳入收支科目核算,不能够直观的了解医疗机构为开展社区卫生服务单项工作的经营状况。
往来核算法是将社区卫生工作的收入或支出分别以往来帐的科目处理,借方反映的是医疗机构为开展社区卫生工作的全部支出,即政府应为此承担的费用,贷方反映的是政府实际拨付到位的社区卫生资金,借方余额反映是应收拨款部分,这种核算办法能够比较直观的反映医疗机构为开展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单项工作的经营状况,但它的弊端掩盖了部分分析数据的真实性,比如人均工资水平类指标,如果将专门从事社区卫生服务工作人员的工资列入社区卫生支出往来帐,单纯从报表上来看,在一定时期反映出来的医疗机构人均工资水平并不能直观的得到从事社区卫生服务工作人员的工资,也就不能真实的反映人均工资水平指标。
【关键词】社区卫生;会计核算;思考
中图分类号:F245.3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8283(2010)09-0280-01
为深化城市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2006年2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发[2006]10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提出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指导意见》提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具有公益性质,不以营利为目的。2006年6月,卫生部、中医药局制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承担12项公共卫生服务任务,包括健康教育、传染病、慢性病防治、计划免疫、妇幼保健、老年保健、康复、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等。这些公共卫生服务主要由政府财政提供资金,免费向居民提供。各地为加快对社区卫生机构的发展,部分由乡镇卫生院直接转型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既承担以前乡镇卫生院职能,同时又承担社区卫生服务功能的医疗机构,在会计核算上如何处理,才能正确区分这两项资金来源及用途,同时为财政、主管部门、医疗机构、社会等部门提供依据。
1 资金来源
同时履行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医疗机构的资金来源大体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政府拨入的资金,另外一部分是向患者收取的医药费用。
2 资金用途
按照日常支出业务资金性质,医疗机构的支出分为医疗支出、药品支出、管理费用、社区卫生服务支出四大部分,而每一部分又分为人员工资、社会保障费、公务费、业务费等若干个二级及三级明细科目。
3 如何正确反映社区卫生资金是乡镇卫生院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转型初期会计核算的难点
乡镇卫生院有一套比较完善的会计核算制度,但因为这个制度出台于上世纪90年代,当时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尚未完全开展,随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成立,社区卫生工作的开展,如何正确反映社区卫生资金核算,为财政、主管部门、医疗机构、社会等部门提供依据成了乡镇卫生院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转型初期的会计核算的难点。
4 社区卫生资金收入及支出核算的两种处理办法
对于中央、省、市、区分别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服务人口数补助的经费在会计核算上如何核算,我认为有两种办法,一是直接记入“财政补助收入”或“上级补助收入”等反映收入类的科目,另一种是记入“其他应收款——医疗机构垫支的社区卫生资金”这类反映往来的科目。
相应的在反映社区卫生支出科目核算时,一种核算办法是对应“财政补助收入”或“上级补助收入”科目,所有的支出全部列支“社区卫生支出”,在这里,“社区卫生支出”等同于“医疗支出”、“药品支出”及“管理费用”,同时在“社区卫生支出”下设工资、社会保障费、公务费、业务等分级科目或按照社区卫生“六位一体”下设二级、三级等明细科目。另一种支出核算办法是对应收入来源类的“其他应收款——医疗机构垫支的社区卫生资金”这类反映往来的科目中核算,并按照“工资、社会保障费、公务费、业务费”等明细科目或“健康教育、传染病、慢性病防治、计划免疫、妇幼保健、老年保健、康复、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等设置明细科目。这两种不同的核算办法可以简单的理解为收支核算或往来核算,前一种方法为收支核算法,后一种方法为往来核算法。
5 两种不同核算办法的利弊
收支核算法将社区卫生服务的收入或支出全部作为医疗机构的收入或支出,能够完整、全面的反映医疗机构的经营状况,对于涉及到医疗、药品、管理、公共卫生等可以横向比较的指标有一定的可比性,但它的弊端在于由于所有的收支全部纳入收支科目核算,不能够直观的了解医疗机构为开展社区卫生服务单项工作的经营状况。
往来核算法是将社区卫生工作的收入或支出分别以往来帐的科目处理,借方反映的是医疗机构为开展社区卫生工作的全部支出,即政府应为此承担的费用,贷方反映的是政府实际拨付到位的社区卫生资金,借方余额反映是应收拨款部分,这种核算办法能够比较直观的反映医疗机构为开展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单项工作的经营状况,但它的弊端掩盖了部分分析数据的真实性,比如人均工资水平类指标,如果将专门从事社区卫生服务工作人员的工资列入社区卫生支出往来帐,单纯从报表上来看,在一定时期反映出来的医疗机构人均工资水平并不能直观的得到从事社区卫生服务工作人员的工资,也就不能真实的反映人均工资水平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