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修正案(十一)》关于高空抛物罪的理解与适用

来源 :广东开放大学学报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tp13140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为切实保障人们“头顶上的安全”,继最高人民法院颁布《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后,《刑法修正案(十一)》单独增设了高空抛物罪.相应地,高空抛物罪的法益也由原来的“公共安全”调整为“社会管理秩序”,可以肯定,这一变化对于实践中认定该罪具有重要意义.由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范围涉及较广,司法实务中,应对该罪中的“情节严重”这一要素进行严格把握,防止高空抛物罪的成立范围过于宽泛.高空抛物罪的主观罪过应为故意而非过失.高空抛物行为符合其他犯罪构成的,应以其他犯罪论处.
其他文献
随着粤港澳大湾区经济融合发展不断深化,市场主体对信用合作的需要越发凸显,粤港澳三地有必要在信用方面通过合作实现优势互补.目前,粤港澳大湾区要建立征信合作机制还存在诸多障碍,如三地对个人信息立法保护力度不同、内地严监管模式下广东征信市场驱动力不足、信息跨境流动缺乏足够的制度支撑等.为促进大湾区跨境信息流动,打造独树一帜的大湾区征信合作体系,有必要从加强个人信息保护、重塑监管思路以及完善数据跨境流动立法等方面着手.
目的探讨血清C–反应蛋白(CRP)与降钙素原(PCT)水平对细菌性脓毒症的诊断价值。方法在2012年7月至2013年5月入住浙江省立同德医院急诊科的危重患者120例,其中脓毒症患者63例(脓毒症组),局部感染患者57例(局部感染组),另选同期30例健康者作为对照组。脓毒症患者根据预后情况分为生存组和死亡组,并根据细菌培养结果分为G+菌组和G–菌组,分析各组的血清PCT和CRP水平。结果脓毒症组血清
MOOC课程的低完成率与高涨的建设热情形成鲜明的对比,与此同时,传统的开放教育、远程教育中课程教学不能调动学习者动力的问题也一直存在.在线课程应该从学习者在网络教学中的行为和动机特征出发,有针对性开展研究.研究综合比较了广义认知动机作用模型和社会认知取向的期望价值理论,提出并验证了学习动机作用模型,为在线课程改革寻找到体系化的理论基础和结构化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