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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河定额自1998年颁布以来,在长江中下游航道整治工程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对工程费用的控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随着时间的推移,内河定额也暴露出施工船机偏小、人工费单价偏低、施工机械化水平不足和新结构、新材料定额满足不了实际需要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进行探讨以提出解决办法,使内河定额更好地为长江航道整治工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