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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我读了《小学教学研究》2000年第11期张益民老师撰写的《写字与书法不能混淆》一文,觉得文中某些提法不妥。在小学阶段,写字与书法不应该有严格的概念之分、教学之別,写字与书法应求得一致性。其一、审美观点的一致性。通常,人们评价一篇文字(铅笔字、钢笔字、毛笔字等)的好与差,欣赏一幅书法作品,第一印象是字写得如何。好的字(除草、隶、篆外),一般总是准确规范、结构匀称、美观实用,给人以良好的视觉效果和愉悦身心的美的享受。这一点对指导小学生写字尤为重要。事实上,好字与好的书法作品不存在有什么明显分界线。其二,教学目标的一致性。按小语教学大纲,在小学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