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赠予子女的财物可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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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韩国法务部下属民法修订委员会的《民法修订草案》规定,除子女不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或对父母施以伤害、暴力等罪行之外,“父母受到虐待或其他不当待遇时,原定赠予的财物可予以收回”。
  
  韓国反对派新政治民主联合党最先提出“不孝子防止法”修订案,国会少数派领袖李钟杰近日表示,“不孝子防止法”的目的并非惩罚不孝子,而是要推广家人间和谐。
  韩国很多上了年纪的父母为了让子女过好生活,无条件将财产赠予子女,但子女拿到身家后,却拒绝供养父母。韩国媒体将此称为“继承贫穷群体”现象。韩国《中央日报》去年深入调查“继承贫穷群体”现象,发现2007年至2013年间,当地144宗父母子女之间的供养费诉讼,约三成的原告都是“继承贫穷父母”。这些父母通过赠予和继承手续,将自己的财产全部分给了子女,结果子女却拒绝履行供养责任,父母只好将子女告上了法庭。这些老人平均年龄达77岁,每月生活费平均不到34万韩元,大部分只能依靠退休金维持生活。开庭时,大部分子女都直呼父母的名字,而不叫父亲母亲,诉讼往往造成父母与子女间及兄弟姊妹间关系破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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