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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随着国企规模的不断扩大,改革进程的加快,以及海外市场的开拓,创新国企法律管理模式也已经到了迫在眉睫的地步。本文就国企已经存在和即将面临的法律事务管理问题,提出创新法律事务管理的模式,分别是全面推行总法律顾问制、建立新型法律事务管理组织架构、明确采取集中管控和分级授权相结合的模式、深入推进合规管理。真正实现法律与管理的融合完善,促进法律事务管理的精细化和专业化,提升法律在国企中的管控能力。
关键词:法律事务 管理模式 国企改革
在经济增速放缓、结构调整加速、发展动力转换的大背景下,国企正面临着更大的压力与更高的挑战。习近平总书记曾提出,“实践发展永无止境,解放思想永无止境,改革开放也永无止境,停顿和倒退没有出路”。法律事务管理更因其基础性和不可逆性,在国企发展中的重要性越来越明显。随着大背景的不断变化,改革进程的加快,创新国企法律管理模式也已经到了迫在眉睫的地步。随着我们法律事务管理工作的不断深入发展,一些问题逐渐显现(例如:法律管控的力量很难进入公司决策层,话语权较弱;在新的形势下,新业务已超出原有法律事务管理模式所涵盖的业务领域;再如母公司与分公司、子公司的法律事务管理权限上界限模糊、有待优化;管理环节存在依法合规意识淡薄、管理粗放等等)。我们需要在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因时制宜”的基础上,借鉴成功法律事务管理模式的经验,吸取以往法律工作中的教训,打造一套符合自身实际发展的现代国企法律管理模式。
一、全面推行总法律顾问制
总法律顾问是具有法律顾问资格和丰富企业经营管理经验的企业内部高级管理人员,直接对企业经营者负责,职责是参与企业重大经营决策,并依法提出意见,以保证企业依法经营、维护企业和股东的合法权益。2004年,按照国资委提出建设企业法律顾问制度的要求,国企开始陆续推行以总法律顾问制度为核心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央企、国企在过去十几年中积极推行以总法律顾问制度为核心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目前,央企已普遍建立总法律顾问制,然而在央企地区分公司、地方国企,总法律顾问制仍然有待完善。健全的总法律顾问制度是法治企业建设的重要保障。国企在法律事务管理组织上应逐步形成总经理负总责、主管领导分工负责、总法律顾问牵头组织、法律机构和业务部门具体实施的较为完备的组织保障体系。总法律顾问对审议事项、重大决策进行法律把关,其地位保证了法律事务管理可以直接参与公司的高层决策,有效地防止和化解经营中特别是重大决策上的法律风险。
二、建立新型法律事务管理组织架构
法律事务管理通过对项目立项、决策、运营等流程的全程参与,从而有效控制运营中的法律风险。大多数的国企在法律事务管理方面通常设有合同管理、证照管理、纠纷案件管理等基础法律业务分类。根据国企运营规模和业务的不断变化,固守以往的组织架构已很难满足企业发展的需求,亟需建立适合国企的新型法律事务管理组织架构。学习优秀央企、国外先进企业在此方面的经验,笔者将法律事务管理业务分为三大模块:
1.企业基本运营业务:包括公司合同管理、合规管理、工商事务管理、市场准入管理等。
2.争议解决业务:民商事法律纠纷业务、行政处罚纠纷业务等。
3.专项法律业务:知识产权管理、国际贸易业务、国企改革法律业务等。国企改革法律业务是国企改革进程中至关重要的环节。2016年2月25日,國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发布国企改革“十项改革试点”,这十项改革试点包括落实国有资本投资、中央企业兼并重组试点、部分重要领域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试点。国企改革必然带来利益关系调整和法律关系重构,相应的,投资、兼并重组、混合所有制改革、产权变动、人员裁减、破产清算等一系列围绕国企改革的法律业务将大规模出现。法律事务管理应当做到全面参与立项论证、尽职调查、谈判签约,实现风险防控关口前移。做好对混合所有制、员工持股等改革措施的法律审核把关,全程参与制度设计和组织实施,确保依法规范操作。国企法律事务管理模式需要与改革同步推进,积极设置国企改革业务组,配备专业法律人才,深度参与改革业务,发挥法律监督作用,切实防止国有资产流失。通过细化法律事务管理组织架构,建立与经营规模和市场地位相匹配的法律事务机构,配备与经营管理需求相适应的法律人员,形成协同联动、信息共享的法律工作格局,推动形成全面覆盖、系统完备、运转有序的法律事务管理体系。
三、明确采取集中管控和分级授权相结合的模式
国企的法律管理模式存在集中管控、分级授权以及相结合的三种模式。作者认为,集中管控和分级授权相结合的模式是上、下级企业之间最有效的管理模式,即遵循“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原则——重大法律事务如重大合同、法律纠纷、知识产权、国际贸易、国企改革等法律业务由上级集中归口管理,一般法律事务如普通合同、工商法律事务等由下级管理。这种模式的关键在于制定专业、全面、系统的授权界限——在多大程度上、多大事项上来进行集中管理法律事务,什么情形下、什么范围内进行法律事务的授权。如果不能科学有效的设置上下级企业法律机构的职责、工作衔接缺乏清晰的界定,就会导致实际工作中上级企业的法律管控无法有效地延伸到下级企业的现象;下级企业法律事务陷于困境的时候,由于上级企业对情况了解不全面,导致增加了工作量和处理成本。
四、深入推进合规管理
合规管理包含合规信息系统建设、合规审查、合规检查、合规监测、法律法规追踪、合规文化建设、合规考核、合规问责等内容。在全球500强企业中,绝大部分企业已经建立了合规制度;但是在部分国企中,合规管理仍缺乏与企业的商业经营活动密切关联。导致国企为利益触碰法律,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还有的在“走出去”过程中违规决策、盲目投资造成巨大经营风险和经济损失。面对全球化浪潮,国企深入推进合规管理已是必然之路。完善的合规管理需要全员性参与、全环节跟踪、全过程覆盖,例如开展高层合规动员与全员培训、合规咨询及举报热线、合规风险评估与预警、合规调查处理、动态性合规制度完善等具体的机制保障。建立由总法律顾问领导,法律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合规管理工作体系。
综上所著,我们要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在探索和实践中循序渐进,不断创新的法律事务管理模式。希望通过全面推行总法律顾问制、建立新型法律事务管理组织架构、明确采取集中管控和分级授权相结合的模式、深入推进合规管理,真正实现法律与管理的融合完善,促进法律事务管理的精细化和专业化,提升法律在国企中的管控能力。以依法决策、依法经营管理、依法维护权益为使命和责任,助力企业破解发展难题,厚植发展优势,筑牢持续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曹均伟,李南山,赖文洪 等编著.现代企业法律事务管理[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
[2]张扬,蒋丹青 著.企业常见法律问题及风险防范:管理者身边的法律顾问[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14.
[3]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 著.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律师实务[M].北京:法律出版社,2014.
[4]朱力宇,衣学东.关于企业法律顾问制度的理性思考[J].中外企业文化,2003,(11).
[5] 王彬.德国企业法律事务工作的特点[J].中国经贸导刊,2003,(10).
[6] 曹均伟,陈芳.日、德、美大公司法律事务管理模式及其启迪[J].外国经济与管理,2005(08).
作者简介:左琳(1990.9-),女,汉族,助理工程师,研究方向:民商法学。
关键词:法律事务 管理模式 国企改革
在经济增速放缓、结构调整加速、发展动力转换的大背景下,国企正面临着更大的压力与更高的挑战。习近平总书记曾提出,“实践发展永无止境,解放思想永无止境,改革开放也永无止境,停顿和倒退没有出路”。法律事务管理更因其基础性和不可逆性,在国企发展中的重要性越来越明显。随着大背景的不断变化,改革进程的加快,创新国企法律管理模式也已经到了迫在眉睫的地步。随着我们法律事务管理工作的不断深入发展,一些问题逐渐显现(例如:法律管控的力量很难进入公司决策层,话语权较弱;在新的形势下,新业务已超出原有法律事务管理模式所涵盖的业务领域;再如母公司与分公司、子公司的法律事务管理权限上界限模糊、有待优化;管理环节存在依法合规意识淡薄、管理粗放等等)。我们需要在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因时制宜”的基础上,借鉴成功法律事务管理模式的经验,吸取以往法律工作中的教训,打造一套符合自身实际发展的现代国企法律管理模式。
一、全面推行总法律顾问制
总法律顾问是具有法律顾问资格和丰富企业经营管理经验的企业内部高级管理人员,直接对企业经营者负责,职责是参与企业重大经营决策,并依法提出意见,以保证企业依法经营、维护企业和股东的合法权益。2004年,按照国资委提出建设企业法律顾问制度的要求,国企开始陆续推行以总法律顾问制度为核心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央企、国企在过去十几年中积极推行以总法律顾问制度为核心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目前,央企已普遍建立总法律顾问制,然而在央企地区分公司、地方国企,总法律顾问制仍然有待完善。健全的总法律顾问制度是法治企业建设的重要保障。国企在法律事务管理组织上应逐步形成总经理负总责、主管领导分工负责、总法律顾问牵头组织、法律机构和业务部门具体实施的较为完备的组织保障体系。总法律顾问对审议事项、重大决策进行法律把关,其地位保证了法律事务管理可以直接参与公司的高层决策,有效地防止和化解经营中特别是重大决策上的法律风险。
二、建立新型法律事务管理组织架构
法律事务管理通过对项目立项、决策、运营等流程的全程参与,从而有效控制运营中的法律风险。大多数的国企在法律事务管理方面通常设有合同管理、证照管理、纠纷案件管理等基础法律业务分类。根据国企运营规模和业务的不断变化,固守以往的组织架构已很难满足企业发展的需求,亟需建立适合国企的新型法律事务管理组织架构。学习优秀央企、国外先进企业在此方面的经验,笔者将法律事务管理业务分为三大模块:
1.企业基本运营业务:包括公司合同管理、合规管理、工商事务管理、市场准入管理等。
2.争议解决业务:民商事法律纠纷业务、行政处罚纠纷业务等。
3.专项法律业务:知识产权管理、国际贸易业务、国企改革法律业务等。国企改革法律业务是国企改革进程中至关重要的环节。2016年2月25日,國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发布国企改革“十项改革试点”,这十项改革试点包括落实国有资本投资、中央企业兼并重组试点、部分重要领域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试点。国企改革必然带来利益关系调整和法律关系重构,相应的,投资、兼并重组、混合所有制改革、产权变动、人员裁减、破产清算等一系列围绕国企改革的法律业务将大规模出现。法律事务管理应当做到全面参与立项论证、尽职调查、谈判签约,实现风险防控关口前移。做好对混合所有制、员工持股等改革措施的法律审核把关,全程参与制度设计和组织实施,确保依法规范操作。国企法律事务管理模式需要与改革同步推进,积极设置国企改革业务组,配备专业法律人才,深度参与改革业务,发挥法律监督作用,切实防止国有资产流失。通过细化法律事务管理组织架构,建立与经营规模和市场地位相匹配的法律事务机构,配备与经营管理需求相适应的法律人员,形成协同联动、信息共享的法律工作格局,推动形成全面覆盖、系统完备、运转有序的法律事务管理体系。
三、明确采取集中管控和分级授权相结合的模式
国企的法律管理模式存在集中管控、分级授权以及相结合的三种模式。作者认为,集中管控和分级授权相结合的模式是上、下级企业之间最有效的管理模式,即遵循“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原则——重大法律事务如重大合同、法律纠纷、知识产权、国际贸易、国企改革等法律业务由上级集中归口管理,一般法律事务如普通合同、工商法律事务等由下级管理。这种模式的关键在于制定专业、全面、系统的授权界限——在多大程度上、多大事项上来进行集中管理法律事务,什么情形下、什么范围内进行法律事务的授权。如果不能科学有效的设置上下级企业法律机构的职责、工作衔接缺乏清晰的界定,就会导致实际工作中上级企业的法律管控无法有效地延伸到下级企业的现象;下级企业法律事务陷于困境的时候,由于上级企业对情况了解不全面,导致增加了工作量和处理成本。
四、深入推进合规管理
合规管理包含合规信息系统建设、合规审查、合规检查、合规监测、法律法规追踪、合规文化建设、合规考核、合规问责等内容。在全球500强企业中,绝大部分企业已经建立了合规制度;但是在部分国企中,合规管理仍缺乏与企业的商业经营活动密切关联。导致国企为利益触碰法律,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还有的在“走出去”过程中违规决策、盲目投资造成巨大经营风险和经济损失。面对全球化浪潮,国企深入推进合规管理已是必然之路。完善的合规管理需要全员性参与、全环节跟踪、全过程覆盖,例如开展高层合规动员与全员培训、合规咨询及举报热线、合规风险评估与预警、合规调查处理、动态性合规制度完善等具体的机制保障。建立由总法律顾问领导,法律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合规管理工作体系。
综上所著,我们要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在探索和实践中循序渐进,不断创新的法律事务管理模式。希望通过全面推行总法律顾问制、建立新型法律事务管理组织架构、明确采取集中管控和分级授权相结合的模式、深入推进合规管理,真正实现法律与管理的融合完善,促进法律事务管理的精细化和专业化,提升法律在国企中的管控能力。以依法决策、依法经营管理、依法维护权益为使命和责任,助力企业破解发展难题,厚植发展优势,筑牢持续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曹均伟,李南山,赖文洪 等编著.现代企业法律事务管理[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
[2]张扬,蒋丹青 著.企业常见法律问题及风险防范:管理者身边的法律顾问[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14.
[3]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 著.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律师实务[M].北京:法律出版社,2014.
[4]朱力宇,衣学东.关于企业法律顾问制度的理性思考[J].中外企业文化,2003,(11).
[5] 王彬.德国企业法律事务工作的特点[J].中国经贸导刊,2003,(10).
[6] 曹均伟,陈芳.日、德、美大公司法律事务管理模式及其启迪[J].外国经济与管理,2005(08).
作者简介:左琳(1990.9-),女,汉族,助理工程师,研究方向:民商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