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2016年7月8日,人社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利用1-2年时间,探索为长期失能人员提供基本生活照料和医疗护理的社会保险制度,力争在“十三五”期间,基本形成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政策框架.首批试点城市包括河北承德、吉林长春、上海、江苏南通等15座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