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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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时候的我特幼稚,特无聊,妈妈让我在家看门,如果尽职的话,或许晚上还有一条小冰棍。我挺直腰杆向妈妈保证,决不让邻家的一只鸡和一只狗入内!我在院子对着花说话,把七星瓢虫捉起来又放走,偷偷穿妈妈的裙子,后来因为手太脏让妈妈的白裙子染上一点点黑点,直接吓得我半死,一直祈祷会有王子来拯救我。
  因为不懂太多,所以不会无聊。在墙角学猫学狗叫,因为那是小孩儿之间的密语。听小胖说,他一听我叫就笑得不行,我的声音就像吃不到蚊子的癞蛤蟆。我气急败坏地追着打他,这算什么比喻啊!!!
  总觉得帮老师跑腿很光荣,戴着老师给的徽章到处溜达,跟那些低头写字看不见徽章的同学急。那时的我没现在脆弱,在外面受委屈就躲在墙角哭完再回家,不敢让妈妈看见,虽不知道为什么。所以现在的我一直崇拜小时候的我,一根筋,很难受伤,不多心眼。
  上课要是实在听不进去就用姐姐送的圆珠笔在手上画手表,我画得很仔细,有分针、秒针。还有时间就拿别的同学的橡皮画猪头,在同学的背上贴“乌龟”。
  小时候听妈妈说我是从哪棵树上跳出来的,特难过。然后就气愤,为什么不是从石头里蹦出来的?那叫一个霸气。穿新衣服时特骄傲,满世界乱跑。讨厌爸爸妈妈每次回家手上没带零食。
  总是在假期最后几天才开始赶作业,每次都写到虚脱,却永远不会改。现在也是,只是现在不会再补作业了,直接跟老师撒谎。
  小时候生物钟好得跟我家的牵牛花一样,我奶奶是这样称赞我的,一度使我在邻居小孩儿面前把头仰得高高的,尽管我都听不懂是什么意思。
  小时候,敬仰老师就像神一样的存在,老师说的话一定遵守。现在觉得老师是这个世上最烦人的生物,唠唠叨叨没个完,想让每个学生起得比鸡早,睡得比贼晚。
  小时候很珍惜钱,我可以把10元钱从一月一直存到五月。现在钱一到手就花得无影无踪,也不知道到底花在哪,总觉得不够用,花完会觉得心疼,但有钱还是会花。我很犯贱。
  小时候的我即使狠了心要熬到12点陪我最爱的小丸子睡觉,最后还是一头倒在地铺上睡着了。现在我整晚整晚睡不着,不是因为作业多,而是不知道到底要做什么。
  小时候的我很喜欢听奶奶讲故事,喜欢粘着奶奶。现在就算看着奶奶孤独地坐在家门前也不会问候几句,只能由着心里的矫情汹涌。
  16岁的我与童年的我渐行渐远。我很怀念那个我,最纯真可爱的我,喜欢笑喜欢坚持的我。那个我还在我心里吗?
  时间推移,我想我还会回来的。因为那是第一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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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室里充斥着二氧化碳的温暖和莫名的紧张气氛。黑板上用鲜红的粉笔刻意提醒着“距会考还剩5天”。那个红色的数字被格外加深,凶恶地盯着每一个低头苦战的同学,好像下一秒就会活过来一样。  仿佛又回到了那个距中考还有5天的深夜。  我躲在被窝里偷偷给你发简讯,告诉你我压力好大,考不上高中我死定了之类不痛不痒的话题。  我承认我只是想和你多说一些话,引起你的注意罢了。  你耐心地“开导”我,表示愿意给我补课圈
晚上十点半,我像往常一样猫在卧室里玩电脑,像往常一样登录了QQ,像往常一样点开空间,然后就意外地看见了凌迟亮着的头像。  凌迟是他的网名,而他是我暗暗喜欢了半年的男生。  于是,我连玩游戏都不再聚精会神,在第8次被其他玩家消灭后,我终于颓废了,起身冲了包咖啡,对着点开的对话框狠狠地发呆。在杯口萦绕的雾气中,我仿佛看到了凌迟笑起来的样子,两个浅浅的酒窝和一对小虎牙在阳光下闪啊闪,那么明媚,那么耀眼。
?  最近又开始用铅笔写字,像个小学生一样,沉默而认真地写下一言一句,掩盖在书卷并风沙中,待它们自身变得模糊,暧昧又安全。  我不能像那些浪漫又高调的文人一样郑重其事地在扉页写下献给亲爱的某某某。我既没有将短篇残句连缀成一本书的文采,也没有非宣之于口不能散发的深情。我永远不能这样对你。  我所能做的,大概也就只能是将电脑屏幕当做你,将活页本当做你,在敲敲打打和写写涂涂中喃喃自语,假装我将这些话告诉
那些未曾出口的心之所系才是藏在心底最深刻的吧!多年以后,我在梦里还常常遇见你。  我是林小小。第一次见到陈安是在学校外的马路,他在扶老奶奶过马路。是的,你没有看错,他真的在扶老奶奶过马路,老奶奶年纪大,每一步都走得很慢,他却没有丝毫不耐烦。当时我就想这同学真有爱心,除此之外再无其他了。这倒不是说他不够出色,相反,他就像是自带光芒的小太阳。  至于为什么第一次见到陈安的时候不动心,这个问题已经被我记
写在文前的话:  啥?你说你一期不落地买小博咋还错过了《追尾日记第四发》?哈哈哈哈,因为第四发被我吃了啊——逗你的——谁叫“四”这个数字在中国人看来总是这么不吉利,于是我决定任性地跳过它,顺便略过爆照环节。  别急着嫌弃我啊喂!  毕竟W先生莫名地有点迷信,相信“秀死快”之类的,同意我写文到处浪已经是极限。再者那个闷骚男至今也没有和我单独合照过,全是集体照啊集体照,这一点我比你们更加心痛。  你问
【他说,他叫葛孟武】  8月20日,高一新生分班军训。我认识了这样的一个他。  他说他叫葛孟武,高一(15)班的班主任。他说,听他葛孟武三年话,保证必上本科。他说,来到这个班,你除了服从,还是服从!不然,你可以走。  老葛来无影去无踪,一会儿在大厅一会儿又出现在走廊,真适合他的黑衣服。同学三儿说,我们肯定欠了他的钱,脸好臭。我姐说,你们完蛋了,他可是出了名的凶悍。  【我说,我们都笑了】  我一直
你如你的名字那样,梦恒,梦恒,永恒的、醒不来的梦。那时我就想,你在我生命中烙下的痕迹,真不是一星半点儿。  2013年十二月末尾,夜空升腾起明晃晃的焰火,华光熠熠,对焰火的形容——你说那是轰轰烈烈的青春。那些一簇簇接连绽放的青春啊,就好像是对过去的致敬和告别。  “我的未来会无限耀眼!”彼时的我指着头顶千尺繁星在草地上叫嚷着,然后欢呼贺岁,唯恐挤不进这喜庆洋溢的氛围。  那时候,刚好是你离开的第3
[1]  给鸭子小姐打电话的前一秒,我刚刚得知自己暗恋了多年的竹马交了新女友,我盯着书桌角落的埃菲尔铁塔发呆良久,便下意识拨通了鸭子小姐的号码,电话一通就忍不住一阵哀嚎,“大鸭子,我失恋了!”  接着鸭子小姐很有耐心地听着我倒了半个小时的苦水,她相当了解此刻我需要的仅仅是一个温柔的倾听者和几句安抚。  “好啦猫猫,你这不是还没遇到对的人吗?你看看你,才十七岁啊!大好的年华,抓紧时间好好学习充实自己
时间以最残酷又让人不得不接受的方式淘汰一切过往,向前如潮水般推进着,那些曾发生于生命中的琐碎与感动,这一刻刚初为体验,下一刻便成了经历。我们一个个逐渐站在令人尴尬的年龄段回过头,时不时会觉得那些所谓的时光就像是周转了一个很大很大的圈子,那些荒唐又近乎幼稚的记忆,再次拿出来回味时竟又会让人时不时地羞赧与怦然。以前的文字,早已不想再去修改,也许是心知肚明,即便幼稚,那些有过的感受对于曾经又是怎样的切肤
我记得三年前在日记里写要实现的第一个愿望是,高中毕业以后去西藏,现在大学两年了,我依然没有触及那个离我的理想最近又是最遥远的地方。  很多事情,我不怕我做得晚,只怕我不做。  最近在学吉他,吉他老师叫阿哲,他在家里安置了沙发和床,专门招待远道而来的沙发客。沙发客在这几年很流行,尤其是对于像我这样的穷游者来说,你可以去沙主家里坐坐,聊聊这条路上经过的事见过的人,翻看他之前拍过的和你一样浪迹在城市边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