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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不比欧美,有着成熟的市场机制;创业板也非纳斯达克,有完善的商业法则,我们的企业与市场,需要一个同步的成长过程。
杭萧钢构事件所引起的轩然大波,一直以来就争论不休。问题的焦点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为什么这件事情会发生,二是为什么这件事情影响如此之大。
在已经结案的情况下思考这两个问题,并非画蛇添足。创业板的开启,为更多的中小企业打开了资本市场的大门。进入资本市场,意味着更多的资金,同时也意味着更大的风险——并非仅仅是股市带来的资本风险,更重要的,是伴随着上市而引发的管理风险。
中国不比欧美,有着成熟的市场机制;创业板也非纳斯达克,有完善的商业法则。最少从杭萧钢构事件中,我们能够看出市场监管的缺失与企业管理的稚嫩之处。我们的企业与市场,需要一个同步的成长过程。
信托责任缺失
何谓“信托”?即受人之托,代为管理。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自己合法拥有的财产或资金、股权等委托给受托人,以受托人的名义,为受益人(即委托人)的利益最大化进行运用、管理、处分、服务的行为。虽说没有签署信托合同,但股票市场的相关主体已经构成了信托行为,上市公司也应该具备了信托的义务。一味损害投资者利益,那就是其信托责任、社会责任的根本缺失。
目前,中国股票市场的信托责任意识基本没有,或者说是十分淡漠的。中国的《信托法》出台不到八年,信托理念尚未形成,绝大多数人对其认识处于闻所未闻的状态。因此,要使中国股票市场成为完善、规范的市场,仍需一个长期的积累过程。
只有上市公司时刻秉承信托责任理念,投资者对信托的认识了如指掌,信托理念深入人心,政府加快相关法制建设,严格执法,对不负信托责任的上市公司坚决摘牌,届时上市公司的责任才能落实于实处,整个中国的股票市场、股票市场才能全面快速、优质、科学发展。
而广大中小企业,倘若想要在创业板市场上有所作为,首要的任务,也是明确自身的信托责任,只有明白了规矩,方可不越雷池半步。
“师”“徒”之间
如果信托责任是企业在资本市场搏杀过程中所应修炼的“内功”,那关于信息披露的监管就应当看作一位好师傅的引导与帮助。
信息披露制度,是上市公司为保障投资者利益、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而依照法律规定必须将其自身的财务变化、经营状况等信息和资料,向证券管理部门和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向社会公开或公告,以便使投资者充分了解情况的制度。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具有强制性。有关市场主体在一定的条件下披露信息是一项法定义务,披露者没有丝毫变更的余地。这些信息不是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协商的结果,而是法律在权衡各方既得利益的基础上,从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的基础上所作的强制性规定。并且,它必须对其中的所有信息的其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证监会扮演的“名师”角色,其最终还是要反映在企业行为上。倘若对于诱惑的抵制力不够,再好的师傅也拦不住弟子们犯错误。所以,是做一个听话的“好徒弟”造福股东,还是倒行逆施为祸市场,就要看企业家们的选择了。毫无疑问,聪明人都知道应该如何做这道选择题。管理
责任编辑:纪 亮
杭萧钢构事件所引起的轩然大波,一直以来就争论不休。问题的焦点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为什么这件事情会发生,二是为什么这件事情影响如此之大。
在已经结案的情况下思考这两个问题,并非画蛇添足。创业板的开启,为更多的中小企业打开了资本市场的大门。进入资本市场,意味着更多的资金,同时也意味着更大的风险——并非仅仅是股市带来的资本风险,更重要的,是伴随着上市而引发的管理风险。
中国不比欧美,有着成熟的市场机制;创业板也非纳斯达克,有完善的商业法则。最少从杭萧钢构事件中,我们能够看出市场监管的缺失与企业管理的稚嫩之处。我们的企业与市场,需要一个同步的成长过程。
信托责任缺失
何谓“信托”?即受人之托,代为管理。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自己合法拥有的财产或资金、股权等委托给受托人,以受托人的名义,为受益人(即委托人)的利益最大化进行运用、管理、处分、服务的行为。虽说没有签署信托合同,但股票市场的相关主体已经构成了信托行为,上市公司也应该具备了信托的义务。一味损害投资者利益,那就是其信托责任、社会责任的根本缺失。
目前,中国股票市场的信托责任意识基本没有,或者说是十分淡漠的。中国的《信托法》出台不到八年,信托理念尚未形成,绝大多数人对其认识处于闻所未闻的状态。因此,要使中国股票市场成为完善、规范的市场,仍需一个长期的积累过程。
只有上市公司时刻秉承信托责任理念,投资者对信托的认识了如指掌,信托理念深入人心,政府加快相关法制建设,严格执法,对不负信托责任的上市公司坚决摘牌,届时上市公司的责任才能落实于实处,整个中国的股票市场、股票市场才能全面快速、优质、科学发展。
而广大中小企业,倘若想要在创业板市场上有所作为,首要的任务,也是明确自身的信托责任,只有明白了规矩,方可不越雷池半步。
“师”“徒”之间
如果信托责任是企业在资本市场搏杀过程中所应修炼的“内功”,那关于信息披露的监管就应当看作一位好师傅的引导与帮助。
信息披露制度,是上市公司为保障投资者利益、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而依照法律规定必须将其自身的财务变化、经营状况等信息和资料,向证券管理部门和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向社会公开或公告,以便使投资者充分了解情况的制度。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具有强制性。有关市场主体在一定的条件下披露信息是一项法定义务,披露者没有丝毫变更的余地。这些信息不是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协商的结果,而是法律在权衡各方既得利益的基础上,从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的基础上所作的强制性规定。并且,它必须对其中的所有信息的其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证监会扮演的“名师”角色,其最终还是要反映在企业行为上。倘若对于诱惑的抵制力不够,再好的师傅也拦不住弟子们犯错误。所以,是做一个听话的“好徒弟”造福股东,还是倒行逆施为祸市场,就要看企业家们的选择了。毫无疑问,聪明人都知道应该如何做这道选择题。管理
责任编辑:纪 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