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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月,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的通知》,决定于2010~2012年开展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普查对象包括我国境内的所有河流湖泊、水利工程、重点社会经济取用水户以及水利单位等;普查内容包括河湖基本情况、水利工程基本情况、经济社会用水情况、河湖开发治理保护情况、水土保持情况、水利行业能力建设情况以及灌区和地下水取水井专项普查.普查标准时点为2011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为2011年度.普查按“在地原则”,以县级行政区划为基本工作单元,采取全面调查、抽样调查、典型调查和重点调查等形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