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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目前,我国医疗废物在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已经取得了较好的成果,具有多种投资来源和多种运营模式主要采用的是特许经营模式,但是,在当前实际调查研究中发现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在建设中仍然存在部分运营问题。政府主要起到对公共物品的主导配置作用,而由于我们不能够处理好政府和市场之间的关系,导致目前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和运营仍然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本文主要针对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运营模式进行探究,分析当前运营模式的现状,从而针对性的提出相关的解决策略。
关键词: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运营
引言
目前,我国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具备多种投资来源和多种运营模式,但是由于部分设施选择不当,使得我国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非常艰难,我们必须针对相关的问题进行对症下药,从而保证行业发展的可持续性。
一、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投资来源与运营主体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运营主要包含政府投资运营、政府投资企业运营和企业投资企业运营三个大类。
首先,第一种政府投资政府运营模式来源于国家的资金,在项目建成后由国家设定的事业单位来进行运营,主要的优势体现在政府是医疗废物处理的关键投资主体,收费相对来讲非常容易协调,但弊端是对于医疗废物处置缺乏健全的系统,与监管体制使得投资过程中出现出差效率不高,服务水平较低以及可持续性较差等各种问题,所以政府的过度干预也会使得市场型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受到限制。目前政府投资运营的模式主要在于我国部分不发达的地区进行落实。
其次,政府投资企业运营的模式相对较多,这类医疗废物处置设施的投资资金主要是利用国债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统一规划来落实到位设施运营,却由企业模式进一步的运行和管理。因此对于我们国有企业和政府之间来讲运营协调相对容易,但是对于一部分私营企业在协调工作的过程中由于私人企业的责权不明确或者是利益分配不均等各种问题的存在,导致社会力量投入积极性严重不足,使得政府监管作用不能够得到有效的发挥。
最后,对于企业投资企业运营的项目建设资金,由企业进行筹集与前两种模式进一步对比,此种模式的投资效率明显较高,而企业投资企业运营模式对于企业自身所具备的融资能力要求相对较高,我们必须要重视企业自身的实力。除此之外,由于企业和政府医疗机构在沟通的过程中存在一定的弱势,所以在运营中必然也会产生各种各样的纠纷,此种模式的设施主要在于我国经济较发达的地区。
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运营模式现状
1.部分地方政府过于夸大市场作用。目前部分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常常采用市场化的商业模式来进一步开展和运行,因此这有利于团结当前我国政府财政上所产生的压力,部分地方政府却在实际工作的过程中不能够及时的对市场机制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深入了解,导致出现的风险较大,存在管理缺位的状况。甚至有部分地方政府在处置企业时候常常关注企业提供的报价,并不能真正对企业资金和技术的实力进一步探讨和研究,使得大多数地区处置设施在建成之后仍然存在各式各样的问题,企业也存在亏本的状况,最终出现的问题仍然由政府出面进行解决。
2.国债资金投入引发产权边界不清。目前我国政府通过以国债资金的方式来补偿给企业,但是企业经营不应该因采用国债资金受到影响,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我国并没有根据相关情况顺利有效的法律,使得归属权并不能够准确确定,因此政府和企业在责权划分的过程中出现各式各样的冲突与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很多企业在建设的过程中并不会采用国家所补贴给的国债资金,常常利用自己筹备的资金来完成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的建设。
3.独家特许经营一定程度上抑制合理竞争。目前,很多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在运营的过程中采用的是独家特许经营模式,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医疗机构常常被动的将医疗废物与辖区内唯一的处置企业进行研究,只需要双方达成,不是一种自由平等的协商合作,而是基于行政上的强制交易在这种情况下完成,实际上很多具备实力较强的企业在参与竞争的时候便被排除,无法挖掘内部潜力来提高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的服务水平。而医疗废物处置的标准由政府决定,这使得企业在运营过程中缺乏动力来降低成本,造成各种浪费的现象出现。
三、结论与建议
首先,针对以上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中出现的问题,我国政府必须要明确划分和市场之间的职责,在设施建设的过程中政府资金应该主动发挥自身的引导作用,从而来带动资本的参与建设,而在设施运营过程中应该充分调动市场机制所发挥的作用,从而保证建设和实现可持续运营。
其次,在进行建设运营模式进行选择的过程中,我们必须要尽可能来实现当前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避免因为产权不清而产生的各种矛盾与问题,而地方政府资金较为充足的情况下,可以采用委托运营等各种政府始终具备所有权的运营模式,实现对行业的协调和管控作用。
最后,国家必须要加强各个环保部门以及发改财政和等部门之间的协调,对于完善医疗废物处置税费等各项政策要进一步明确政府所发挥的责权,而各地方政府也要根据市场规律,根据实际的供求关系,从而制定科学合理的价格机制,保证当前医疗废物处置费用承担方式的科学性与合理性。除此之外,而我们必须要对医疗废物处置定价与市场价格一致,根据医疗废物实际产生的数量或者是對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收运的距离以及技术等各项综合因素进行考虑,保证医疗废物产生和处置主体之间能够进行有效的价格协商。
参考文献:
[1] 林峻,吴建忠,裴璐,余航.上饶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现状与监管对策探讨[J].江苏预防医学,2018,29(05):594-595.
[2] 刘峰.天津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体系建设方案研究[A].中国环境科学学会.2007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学术年会优秀论文集(上卷)[C].中国环境科学学会:中国环境科学学会,2007:3.
[3] 刘峰,王冬梅,李万庆.天津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体系建设方案[J].城市环境与城市生态,2005(02):44-46.
(作者单位:甘肃省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局)
关键词: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运营
引言
目前,我国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具备多种投资来源和多种运营模式,但是由于部分设施选择不当,使得我国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非常艰难,我们必须针对相关的问题进行对症下药,从而保证行业发展的可持续性。
一、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投资来源与运营主体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运营主要包含政府投资运营、政府投资企业运营和企业投资企业运营三个大类。
首先,第一种政府投资政府运营模式来源于国家的资金,在项目建成后由国家设定的事业单位来进行运营,主要的优势体现在政府是医疗废物处理的关键投资主体,收费相对来讲非常容易协调,但弊端是对于医疗废物处置缺乏健全的系统,与监管体制使得投资过程中出现出差效率不高,服务水平较低以及可持续性较差等各种问题,所以政府的过度干预也会使得市场型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受到限制。目前政府投资运营的模式主要在于我国部分不发达的地区进行落实。
其次,政府投资企业运营的模式相对较多,这类医疗废物处置设施的投资资金主要是利用国债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统一规划来落实到位设施运营,却由企业模式进一步的运行和管理。因此对于我们国有企业和政府之间来讲运营协调相对容易,但是对于一部分私营企业在协调工作的过程中由于私人企业的责权不明确或者是利益分配不均等各种问题的存在,导致社会力量投入积极性严重不足,使得政府监管作用不能够得到有效的发挥。
最后,对于企业投资企业运营的项目建设资金,由企业进行筹集与前两种模式进一步对比,此种模式的投资效率明显较高,而企业投资企业运营模式对于企业自身所具备的融资能力要求相对较高,我们必须要重视企业自身的实力。除此之外,由于企业和政府医疗机构在沟通的过程中存在一定的弱势,所以在运营中必然也会产生各种各样的纠纷,此种模式的设施主要在于我国经济较发达的地区。
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运营模式现状
1.部分地方政府过于夸大市场作用。目前部分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常常采用市场化的商业模式来进一步开展和运行,因此这有利于团结当前我国政府财政上所产生的压力,部分地方政府却在实际工作的过程中不能够及时的对市场机制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深入了解,导致出现的风险较大,存在管理缺位的状况。甚至有部分地方政府在处置企业时候常常关注企业提供的报价,并不能真正对企业资金和技术的实力进一步探讨和研究,使得大多数地区处置设施在建成之后仍然存在各式各样的问题,企业也存在亏本的状况,最终出现的问题仍然由政府出面进行解决。
2.国债资金投入引发产权边界不清。目前我国政府通过以国债资金的方式来补偿给企业,但是企业经营不应该因采用国债资金受到影响,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我国并没有根据相关情况顺利有效的法律,使得归属权并不能够准确确定,因此政府和企业在责权划分的过程中出现各式各样的冲突与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很多企业在建设的过程中并不会采用国家所补贴给的国债资金,常常利用自己筹备的资金来完成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的建设。
3.独家特许经营一定程度上抑制合理竞争。目前,很多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在运营的过程中采用的是独家特许经营模式,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医疗机构常常被动的将医疗废物与辖区内唯一的处置企业进行研究,只需要双方达成,不是一种自由平等的协商合作,而是基于行政上的强制交易在这种情况下完成,实际上很多具备实力较强的企业在参与竞争的时候便被排除,无法挖掘内部潜力来提高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的服务水平。而医疗废物处置的标准由政府决定,这使得企业在运营过程中缺乏动力来降低成本,造成各种浪费的现象出现。
三、结论与建议
首先,针对以上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中出现的问题,我国政府必须要明确划分和市场之间的职责,在设施建设的过程中政府资金应该主动发挥自身的引导作用,从而来带动资本的参与建设,而在设施运营过程中应该充分调动市场机制所发挥的作用,从而保证建设和实现可持续运营。
其次,在进行建设运营模式进行选择的过程中,我们必须要尽可能来实现当前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避免因为产权不清而产生的各种矛盾与问题,而地方政府资金较为充足的情况下,可以采用委托运营等各种政府始终具备所有权的运营模式,实现对行业的协调和管控作用。
最后,国家必须要加强各个环保部门以及发改财政和等部门之间的协调,对于完善医疗废物处置税费等各项政策要进一步明确政府所发挥的责权,而各地方政府也要根据市场规律,根据实际的供求关系,从而制定科学合理的价格机制,保证当前医疗废物处置费用承担方式的科学性与合理性。除此之外,而我们必须要对医疗废物处置定价与市场价格一致,根据医疗废物实际产生的数量或者是對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收运的距离以及技术等各项综合因素进行考虑,保证医疗废物产生和处置主体之间能够进行有效的价格协商。
参考文献:
[1] 林峻,吴建忠,裴璐,余航.上饶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现状与监管对策探讨[J].江苏预防医学,2018,29(05):594-595.
[2] 刘峰.天津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体系建设方案研究[A].中国环境科学学会.2007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学术年会优秀论文集(上卷)[C].中国环境科学学会:中国环境科学学会,2007:3.
[3] 刘峰,王冬梅,李万庆.天津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体系建设方案[J].城市环境与城市生态,2005(02):44-46.
(作者单位:甘肃省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