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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探讨耳廓再造术后效果不满意的翻造方法。
方法2010年1月至2015年1月,共收治耳廓再造术后效果不满意患者14例14只耳,其共同特点是再造耳形态严重失常,靠简单的修整无法获得良好的外形,必须将原支架取出,重新采取肋软骨制备耳支架移植才能获得明显的改善。根据再造耳局部的软组织条件将本组患者分为3类:类1,8只耳(57.1%),原支架严重变形,覆盖支架的软组织经处理后可以即时再用。重新采取肋软骨,制作耳支架,调整原覆盖组织包裹支架再造耳廓。类2,4只耳(28.6%),再造耳结构完全消失,仅遗留皱缩的瘢痕,乳突区为贴骨植皮,重新制作肋软骨支架,采用轴型颞浅筋膜瓣覆盖,创面植皮进行修复。类3, 2只耳(14.3%),再造耳结构完全丧失,局部皮肤皱缩,但耳后筋膜瓣破坏不严重可以利用。将原支架取出,待局部皮肤具备条件后,在皮瓣下放置扩张器,扩张皮肤,按照扩张法耳廓再造的原则重新进行耳廓再造。
结果14只耳中13只(92.9%)翻造手术顺利完成,术后1个月复查,翻造耳具备应有的耳廓结构;1只耳(7.1%)进行皮肤扩张翻造,皮瓣皱褶处在扩张过程中破溃,将扩张器取出并舒平皮瓣,3个月后再次扩张,进行耳廓再造,术后伤口愈合良好,术后1个月复查,翻造耳具备应有的耳廓结构。所有患者随访3~12个月,平均6.9个月,翻造耳形态稳定,比翻造前获得明显改善。
结论耳廓再造失败后,根据局部软组织条件,重新采取肋软骨进行耳廓再造可以获得良好的外耳形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