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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中央文件多次要求对农村公益性建设项目降低地方配套投资比例。2009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规定:大幅度增加对中西部地区农村公益性建设项目的投入,2009年起中西部地区安排的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生态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大中型灌区配套改造等公益性建设项目,取消县及县以下配套。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在2008年第四季度为拉动内需而新增1000亿元中央投资的工作方案中也明确提出:对中西部地区公益性建设项目.取消县及县以下资金配套。全面、准确地界定公益性建设项目的内涵和范围,是落实好中央有关政策的基础和前提。但目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