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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我于2012年元月与一家公司签订了一份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三个月后,因我觉得该份工作不适合自己,遂向公司提交了书面辞呈,但公司一直没有作出任何意思表示,更未为我出具解除证明,办理档案、社会保险转移手续。过了半个月,我在上班途中因交通事故受伤,不仅已花费22000余元医疗费用,还落下九级伤残。经交警部门认定,肇事司机负事故的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