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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6日,国务院网站发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的通知》。 《通知》要求,“十二五”期间完成新建绿色建筑10亿平方米;到2015年末,20%的城镇新建建筑达到绿色建筑标准要求。在对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中,“十二五”期间,完成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4亿平方米以上,夏热冬冷地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5000万平方米,公共建筑和公共机构办公建筑节能改造1.2亿平方米,实施农村危房改造节能示范40万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