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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经吉林省委批准,吉林省纪委对辉南县委原书记付邦成严重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经查,付邦成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参加迷信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违规借用企业车辆;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规选拔任用干部;违反廉洁纪律,搞权色、钱色交易;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犯罪。经吉林省纪委研究并报吉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付邦成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