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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高中生已具备了一定的英语水平,对于语法学习的要求有了很大的提升。但是,在传统的英语教学中,教师往往重视阅读、听力和写作的教学,忽视了语法的教授,这种教学方式是不正确的。因此,本文中笔者拟把个人在教学中总结的一些高中语法教学原则呈现出来以与广大英语教师共同分享,希望能为英语教师今后的语法教学提供一些参考。
【关键词】英语 语法教学 精讲 语法规则
中图分类号:G4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672-0407.2013.10.026
新课改与新高考的背景下,高中英语的语法教学要求和考试要求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在传统教学中,高中英语教师轻视语法教学的模式已经不能满足新时代对于英语教学的要求。因此,高中阶段的英语教师应当有与时俱进的教学观念,改进自身的教学策略,将高中生的英语语法教学提到重点教学的行列中,以满足学生乃至新时代对于英语学习的新要求。这里笔者简要地总结了一些英语语法教学的原则,期望能为广大高中英语教师的语法教学提供些许借鉴。
一、精讲与常练结合
英语中的许多语法规则仅仅让学生凭自己的练习摸索是难以掌握的。关键的地方还是需要由教师进行讲解,才能让学生豁然开朗,才能让其实践起来更加自觉,更有把握。因此,教师的讲解对于高中生的语法学习来说是非常有必要的。可以这样说,没有教师系统而精炼的语法教学,也就没有学生系统的语法规则的知识体系的形成与发展。
但是,教师的语法教学如何才能做到精炼呢?这里我们提出四点教学意见:一是要注意教学的“火候”;二是要注意语法教学的“时机”;三是要在语法教学中常使用定义式的语言;四是要为学生列举短小易记的例词、例句。其中,火候指的是讲解到什么程度的问题。教师在高中英语语法的教学中,要根据学生所学的材料多少和能力的高低,先将各项语法中最基本的部分教给学生,然后再教提高的部分。比如动词的每一时态都有几种用法,教师在教学中就要指导高中生在原先掌握程度的基础上分情况而使用,并将引申用法引入教学中。像动词现在完成时用法的教学,就要先进行最基本的一项:表示在说话前已经完成,而且其结果对现在仍有影响的动作。待学生熟练掌握这一基本用法以后,再教其他用法。
时机就是在何种情况下讲解最合适的问题。笔者认为,讲解的最佳时机应在学生对相关的语法规则有了一定的求知欲,产生难以解答的问题时。如前面提到的例子,动词时态的基本用法学生已经掌握,但在学课文和练习中会逐渐遇到其他用法,因而也产生了一系列問题,渴望得到解答,这时,教师就要及时为学生补充讲解,使学生掌握的有关时态用法更加完整。
语法规则是严谨的科学原理,因此,教师在讲解中就要使用简洁而恰当的语言,既不能有语言漏洞,又不会使学生感到厌烦,这种恰如其分的讲解,让学生在学习中感到清晰易懂,从而在头脑中便获得了完整、深刻的语法知识。如果是讲形态变化或结构关系,就要采取公式化和图表化的教学方式;如果是讲意义和用法,就要采用定义式的语言,基本上只有一句话,两个例句。
例词和例句在高中英语语法的教学中的作用也是非常显著的。形象生动又简洁的例词和例句,让学生能快速地记忆,而且还能记得准确恰当,在今后的学习中也不容易遗忘。但是,教师在语法教学中选择的例子要易于学生理解,方便学生记忆。浅显易懂的诗歌、绕口令、格言、寓言等都是理想的范例选择。
二、分散与集中结合
简单说来,语法就是规律和规则。而规律和规则只有在具有比较完整的系统时,才成为真正的规律和规则,才能用来指导教学。因此,高中英语教师要想教给学生比较完整的语法知识,就需要培养学生系统的语法知识和技能。可见,语法教学集中进行是一种比较恰当的教学方式。所谓集中,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指内容的集中,二是指时间的集中。比如动词时态的变化、意义和用法分散在中学阶段的几册教材内,经过几年的学习学生才能完整的学一遍,这样会使学生感到多而烦。每次教一项新的时态时,教师如果都把有关的知识重复一遍,时间上既不经济,也难以进行全面而系统的比较,使学生迟迟得不到关于动词时态的完整概念,开口、动笔,处处制肘。这样长久的学习,学生的学习兴趣可能会越来越低,学习效率也随之下降。为了克服这一矛盾,教师可以在适当时机把学生在初中阶段就已经学习了的时态条目集中起来为学生做好讲解,并不断引入更高层次的动词时态内容,这就发挥了教师在高中阶段的教学优势。
集中教学的内容相对较多,教师就要求切合实际开展教学。首先要求学生达到领会式的学习水平,达到能够进行简单的构形和造句练习,能够在课文中理解的程度,加之随后的分散的、不断提高的巩固练习,要求学生达到活用式的学习程度,能够在口语及作文中恰当使用。这就说明,在集中教学后,分散性的巩固练习必须紧紧跟上去。第一要抓紧大量阅读,使学生通过广泛地浏览大量的重复集中教学的语法内容,不断加深印象,不断扩大对该项语法应用范围的了解。其次要注意经常在课堂上安排一些专门复习巩固集中教学内容的单项练习,不断地加深学生对语法的掌握程度。
三、归纳与演绎结合
恩格斯曾说:“归纳和演绎,正如分析和综合一样,是必然相互联系着的。不应当牺牲一个而把另一个捧到天上去,应当把每一个都用到该用的地方,而要做到这一点,就只有注意它们的相互联系,它们的相互补充。”由此可见,高中英语教学应当重视归纳,又重视演绎,不要有所偏颇。归纳是为了总结出规律更好地进行演绎,而在演绎中又必然会积累更新的材料和经验,为更进一步的归纳提供条件。在学生认识语言规律、学习语法知识的过程中,归纳和演绎总是统一的。语法课的基本环节,诸如标出标题、罗列材料、总结规律、实际运用和小结等统一起来也就是归纳和演绎互相补充的发展过程。另外,任何一项语法,从开始接触和学习,经过长年累月地加深理解,直至最后牢固掌握,也必然是反复归纳和反复演绎的结果。
为了更好地利用归纳和演绎相互结合的客观规律性,高中阶段的语法教学应当在总结初中语法知识的基础上采取分段循环的教法,这是比较适宜的教学方法。这样,各个重要的语法项目都可以至少重复两次进行教学,一次比一次更加深化和系统化。
至于某项具体语法如何进行教学,则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在不必先教语法,学生也能理解句型、对话和课文的情况下,就以归纳法为主;而在相反的情况下,就不妨以演绎法为主。比如动词时态的教学,简单地构成和用法可采取归纳法,复杂的构成和用法可采取演绎法。
总之,高中阶段的英语语法教学是一项循序渐进的工作,教师要在实际中结合学生的掌握程度恰当地推进,才能收到良好的教学效果。
【关键词】英语 语法教学 精讲 语法规则
中图分类号:G4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672-0407.2013.10.026
新课改与新高考的背景下,高中英语的语法教学要求和考试要求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在传统教学中,高中英语教师轻视语法教学的模式已经不能满足新时代对于英语教学的要求。因此,高中阶段的英语教师应当有与时俱进的教学观念,改进自身的教学策略,将高中生的英语语法教学提到重点教学的行列中,以满足学生乃至新时代对于英语学习的新要求。这里笔者简要地总结了一些英语语法教学的原则,期望能为广大高中英语教师的语法教学提供些许借鉴。
一、精讲与常练结合
英语中的许多语法规则仅仅让学生凭自己的练习摸索是难以掌握的。关键的地方还是需要由教师进行讲解,才能让学生豁然开朗,才能让其实践起来更加自觉,更有把握。因此,教师的讲解对于高中生的语法学习来说是非常有必要的。可以这样说,没有教师系统而精炼的语法教学,也就没有学生系统的语法规则的知识体系的形成与发展。
但是,教师的语法教学如何才能做到精炼呢?这里我们提出四点教学意见:一是要注意教学的“火候”;二是要注意语法教学的“时机”;三是要在语法教学中常使用定义式的语言;四是要为学生列举短小易记的例词、例句。其中,火候指的是讲解到什么程度的问题。教师在高中英语语法的教学中,要根据学生所学的材料多少和能力的高低,先将各项语法中最基本的部分教给学生,然后再教提高的部分。比如动词的每一时态都有几种用法,教师在教学中就要指导高中生在原先掌握程度的基础上分情况而使用,并将引申用法引入教学中。像动词现在完成时用法的教学,就要先进行最基本的一项:表示在说话前已经完成,而且其结果对现在仍有影响的动作。待学生熟练掌握这一基本用法以后,再教其他用法。
时机就是在何种情况下讲解最合适的问题。笔者认为,讲解的最佳时机应在学生对相关的语法规则有了一定的求知欲,产生难以解答的问题时。如前面提到的例子,动词时态的基本用法学生已经掌握,但在学课文和练习中会逐渐遇到其他用法,因而也产生了一系列問题,渴望得到解答,这时,教师就要及时为学生补充讲解,使学生掌握的有关时态用法更加完整。
语法规则是严谨的科学原理,因此,教师在讲解中就要使用简洁而恰当的语言,既不能有语言漏洞,又不会使学生感到厌烦,这种恰如其分的讲解,让学生在学习中感到清晰易懂,从而在头脑中便获得了完整、深刻的语法知识。如果是讲形态变化或结构关系,就要采取公式化和图表化的教学方式;如果是讲意义和用法,就要采用定义式的语言,基本上只有一句话,两个例句。
例词和例句在高中英语语法的教学中的作用也是非常显著的。形象生动又简洁的例词和例句,让学生能快速地记忆,而且还能记得准确恰当,在今后的学习中也不容易遗忘。但是,教师在语法教学中选择的例子要易于学生理解,方便学生记忆。浅显易懂的诗歌、绕口令、格言、寓言等都是理想的范例选择。
二、分散与集中结合
简单说来,语法就是规律和规则。而规律和规则只有在具有比较完整的系统时,才成为真正的规律和规则,才能用来指导教学。因此,高中英语教师要想教给学生比较完整的语法知识,就需要培养学生系统的语法知识和技能。可见,语法教学集中进行是一种比较恰当的教学方式。所谓集中,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指内容的集中,二是指时间的集中。比如动词时态的变化、意义和用法分散在中学阶段的几册教材内,经过几年的学习学生才能完整的学一遍,这样会使学生感到多而烦。每次教一项新的时态时,教师如果都把有关的知识重复一遍,时间上既不经济,也难以进行全面而系统的比较,使学生迟迟得不到关于动词时态的完整概念,开口、动笔,处处制肘。这样长久的学习,学生的学习兴趣可能会越来越低,学习效率也随之下降。为了克服这一矛盾,教师可以在适当时机把学生在初中阶段就已经学习了的时态条目集中起来为学生做好讲解,并不断引入更高层次的动词时态内容,这就发挥了教师在高中阶段的教学优势。
集中教学的内容相对较多,教师就要求切合实际开展教学。首先要求学生达到领会式的学习水平,达到能够进行简单的构形和造句练习,能够在课文中理解的程度,加之随后的分散的、不断提高的巩固练习,要求学生达到活用式的学习程度,能够在口语及作文中恰当使用。这就说明,在集中教学后,分散性的巩固练习必须紧紧跟上去。第一要抓紧大量阅读,使学生通过广泛地浏览大量的重复集中教学的语法内容,不断加深印象,不断扩大对该项语法应用范围的了解。其次要注意经常在课堂上安排一些专门复习巩固集中教学内容的单项练习,不断地加深学生对语法的掌握程度。
三、归纳与演绎结合
恩格斯曾说:“归纳和演绎,正如分析和综合一样,是必然相互联系着的。不应当牺牲一个而把另一个捧到天上去,应当把每一个都用到该用的地方,而要做到这一点,就只有注意它们的相互联系,它们的相互补充。”由此可见,高中英语教学应当重视归纳,又重视演绎,不要有所偏颇。归纳是为了总结出规律更好地进行演绎,而在演绎中又必然会积累更新的材料和经验,为更进一步的归纳提供条件。在学生认识语言规律、学习语法知识的过程中,归纳和演绎总是统一的。语法课的基本环节,诸如标出标题、罗列材料、总结规律、实际运用和小结等统一起来也就是归纳和演绎互相补充的发展过程。另外,任何一项语法,从开始接触和学习,经过长年累月地加深理解,直至最后牢固掌握,也必然是反复归纳和反复演绎的结果。
为了更好地利用归纳和演绎相互结合的客观规律性,高中阶段的语法教学应当在总结初中语法知识的基础上采取分段循环的教法,这是比较适宜的教学方法。这样,各个重要的语法项目都可以至少重复两次进行教学,一次比一次更加深化和系统化。
至于某项具体语法如何进行教学,则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在不必先教语法,学生也能理解句型、对话和课文的情况下,就以归纳法为主;而在相反的情况下,就不妨以演绎法为主。比如动词时态的教学,简单地构成和用法可采取归纳法,复杂的构成和用法可采取演绎法。
总之,高中阶段的英语语法教学是一项循序渐进的工作,教师要在实际中结合学生的掌握程度恰当地推进,才能收到良好的教学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