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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当前我国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不断的提高,同时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的生态环境也产生了一定的变化,因此相关的部门和工作人员对生态建设和林业的发展都十分重视,在这一过程中对苗木业自身的发展也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和要求,但是从当前的实际情况来看,我国的苗木行业在发展的过程中还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和不足,必须要采取有效的措施对其予以全面的分析和处理。本文主要分析了苗木业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以供参考和借鉴
关键词:苗木业;问题;解决对策
当前,生态建设已经成为我国社会发展过程中十分重要的一项内容,因为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现象越来越严重,所以苗木业的发展也就十分受人们的关注和重视,但是我国的苗木业在发展的过程中会受到很多因素的影响,所以在这一过程中也可能会出现比较明显的问题和不足,所以针对这样的情况,相关的部门和工作人员必须要积极的去寻找解决问题的途径和措施。
1、林木种苗业存在的问题
1.1种苗总量供过于求,结构矛盾明显
当前,我国的国有苗圃数量在不断的增加,从事苗木行业的人越来越多,随着技术的发展和设备的改进,其生产的能力也有所提升,同时在总量上也已经比市场的实际需求高出很多。此外因为苗木的品种和生产需求是不相适应的,苗木的生产区域在结构设置方面存在着非常明显的问题,所以在实际的工作中苗木之间的矛盾是十分显著的,产生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是其在服务体系的建设方面还需要不断的发展和完善,在生产的过程中也存在着较大的盲目性,因此其在生产的过程中无法很好的满足市场的需求和标准。
1.2生产单位运行机制效率较差,信息化建设水平较低
当前,我国的很多苗圃在经营和发展的过程中都没有建立起一个适合自身经营和发展情况的管理信息系统,在实际的工作中还在使用传统的管理模式,所以在工作效率方面也无法得到有效的保障,这样也使得苗木的成本控制和管理工作无法顺利的进行,在苗圃经营的过程中也无法很好的展现出其自身的价值,而在经济利润的实现上也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当前,在苗圃经营和发展的过程中,还没有一家苗圃能够全面的去使用苗圃管理系统。即使是对其进行了入库处理或者是对其进行了详细的账本登记也都是采用人工的形式对其进行处理,当前,我国的苗圃生产能力和生产水平都在不断的改进和提升,种苗的种类和数量在这一过程中交易量在不断的增加,同时在这一过程中也就使得数据的总量也大大的提升。这种形势的转变也给传统的管理方式带来了非常大的危机感。
1.3科技研发和经济建设脱节,科技成果转化效果差
和世界上的很多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林业科技成果在发生转化的时候,其生产力的水平也处在相对较低的水平,当前还有很多科研人员在进行科研工作的过程中无法充分结合实际的情况去做好科研工作,这样也就使得很多科研成果依然处在实验室阶段,无法真正的将其应用在实际的生产当中,按照相关的统计数据显示,我国林木种苗的基底供种率以及良种的使用率分别是37%和43%,很多省份的良种使用率都不是很高,甚至还有一些省份的良种使用率仅仅达到了2%。"科技链与产业链没有很好的结合",取得的科技成果一直以来主要是靠主管部门通过行政手段进行推广应用,科研部门重研究轻推广,主动与生产单位结合的少。科研工作不能面向生产和市场需求,市场观念和商品意识淡薄,很难形成市场一科研一开发一市场的良性循环。
2、林木种苗产业化发展对策
推进林木种苗产业化发展,要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规律和要求,建立和完善4个体系。
2.1生产供应体系
生产供应体系是林木种苗产业建设的主体。我国已初步建立起以市场为导向,以国有种苗基地为骨干,国家、集体、个人多层次、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种苗生产供应体系。今后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对国有苗圃进行产权改革和产业化重组,将其纳入市场经济轨道,主要是通过产权制度改革,建立能按市场法则办事,彻底抛弃"等、靠、要"的思想,真正成为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独立享有民事责任的法人实体,实现经营管理机制由事业性管理转变为以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的市场经济运行体制,自觉适应市场竟争要求。并在市场竞争中做强做大,正发挥国有苗圃的龙头和示范带动作用。
二是建设种苗生产龙头企业,龙头企业是种苗产业化的核心,它对于促进种苗产业化经营,推进种苗商品化、专业化进程,形成公司带基地、基地连农户的经营形式具有关键作用。
2.2行政执法和质量监督检验体系
种苗行政执法是种苗生产和经营有序进行的保障。种苗行政执法主要是指健全种苗执法体系,包括法律法规的制定、明确执法主体、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和种苗案件查处等内容。种苗行政执法主要是创造公平有序的经营环境,打击无证生产和经营,维护种苗生产者、使用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2.3科技创新和新技术推广应用体系
种苗产业是技术密集型的产业,种苗科技含量的高低是林业整体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林业三大效益的发挥,因此,依靠科学技术不断提高种苗的科技含量,是林木种苗发展的重要保证。
2.4社会化服务体系
社会化服务体系是一个复杂的、多层次的系统,可划分为四个子系统,即行政服务体系、信息服务体系、中介服务体系和市场体系。种苗行政服务主要是提供法律、政策、资金和规划、项目审批等方面的服务,对种苗产业发展进行宏观调控,信息服务包括各级种苗信息网的建设,提供生产和供求关系的信息服务,加强种苗生产的信息引导,减少或避免盲目生产和供求失调带来的损失,中介服务由行业协会或社会团体等相关中介机构负责,以营造良好的生产经营环境为目的,为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者提供多层次、多渠道、全方位的社会化服务,市场体系的建设是市场经济体制下种苗产业发展的必然要求。建立林木种苗交易市场,通过展览会、信息发布会等多种形式,为种苗供需双方提供交易场所和信息交流机会。
(1)转变职能,改善行政服务。林业主管部门要理顺管理体制,转换职能,由行政管理转向全社会公共服务,由单纯的业务指导、行政型控制转变到依法行政、发挥引导、规范、监管、服务上来。主要做好宏观调控,弥补市场机制的不足,通过制定有关政策和规划,采取有效措施,引导种苗产业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律发展。
(2)加强协会建设,完善中介服务。加强种苗行业协会建设,建立健全各级林木种苗协会或社会团体,充分发挥其在行业服务、行业自律、行业协调、行业代表等方面的职能。行业协会要以当地龙头企业为中心,通过签订合同等方式,规定各方权利和义务,吸纳小型种苗基地和个体育苗户成立本地区的种苗协会或种苗合作社,收集对本组织有用的技术、市场、法规、政策信息,为组织自身及其成员使用。
3、结语
当前我国的科技水平在不断的发展,这也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我国苗木种植业的发展,但是受到很多因素的影响,在其发展的过程中还是会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传统模式的紧固,同时在这一过程中还是存在着一定的问题,所以我们必须要在工作的过程中找到相应的方式对其予以改进和解决,推动我国苗木行业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黄艳华,任凤云.试谈我县苗木花卉业发展战略及对策[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上旬刊).2012(01)
[2]王黎.在不适合种苗木的地方看他如何做大做强[J].现代营销(经营版).2012(02)
[3]曹涤环,刘建武.花卉苗木市场特点与趋势分析[J].农家顾问.2012(04)
[4]原野.苗木生意人,拿什么鼓起你的钱袋[J].农村百事通.2012(08)
[5]牛淑贤.绿化苗木成本损益核算方法探究[J].绿色财会.2011(08)
关键词:苗木业;问题;解决对策
当前,生态建设已经成为我国社会发展过程中十分重要的一项内容,因为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现象越来越严重,所以苗木业的发展也就十分受人们的关注和重视,但是我国的苗木业在发展的过程中会受到很多因素的影响,所以在这一过程中也可能会出现比较明显的问题和不足,所以针对这样的情况,相关的部门和工作人员必须要积极的去寻找解决问题的途径和措施。
1、林木种苗业存在的问题
1.1种苗总量供过于求,结构矛盾明显
当前,我国的国有苗圃数量在不断的增加,从事苗木行业的人越来越多,随着技术的发展和设备的改进,其生产的能力也有所提升,同时在总量上也已经比市场的实际需求高出很多。此外因为苗木的品种和生产需求是不相适应的,苗木的生产区域在结构设置方面存在着非常明显的问题,所以在实际的工作中苗木之间的矛盾是十分显著的,产生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是其在服务体系的建设方面还需要不断的发展和完善,在生产的过程中也存在着较大的盲目性,因此其在生产的过程中无法很好的满足市场的需求和标准。
1.2生产单位运行机制效率较差,信息化建设水平较低
当前,我国的很多苗圃在经营和发展的过程中都没有建立起一个适合自身经营和发展情况的管理信息系统,在实际的工作中还在使用传统的管理模式,所以在工作效率方面也无法得到有效的保障,这样也使得苗木的成本控制和管理工作无法顺利的进行,在苗圃经营的过程中也无法很好的展现出其自身的价值,而在经济利润的实现上也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当前,在苗圃经营和发展的过程中,还没有一家苗圃能够全面的去使用苗圃管理系统。即使是对其进行了入库处理或者是对其进行了详细的账本登记也都是采用人工的形式对其进行处理,当前,我国的苗圃生产能力和生产水平都在不断的改进和提升,种苗的种类和数量在这一过程中交易量在不断的增加,同时在这一过程中也就使得数据的总量也大大的提升。这种形势的转变也给传统的管理方式带来了非常大的危机感。
1.3科技研发和经济建设脱节,科技成果转化效果差
和世界上的很多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林业科技成果在发生转化的时候,其生产力的水平也处在相对较低的水平,当前还有很多科研人员在进行科研工作的过程中无法充分结合实际的情况去做好科研工作,这样也就使得很多科研成果依然处在实验室阶段,无法真正的将其应用在实际的生产当中,按照相关的统计数据显示,我国林木种苗的基底供种率以及良种的使用率分别是37%和43%,很多省份的良种使用率都不是很高,甚至还有一些省份的良种使用率仅仅达到了2%。"科技链与产业链没有很好的结合",取得的科技成果一直以来主要是靠主管部门通过行政手段进行推广应用,科研部门重研究轻推广,主动与生产单位结合的少。科研工作不能面向生产和市场需求,市场观念和商品意识淡薄,很难形成市场一科研一开发一市场的良性循环。
2、林木种苗产业化发展对策
推进林木种苗产业化发展,要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规律和要求,建立和完善4个体系。
2.1生产供应体系
生产供应体系是林木种苗产业建设的主体。我国已初步建立起以市场为导向,以国有种苗基地为骨干,国家、集体、个人多层次、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种苗生产供应体系。今后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对国有苗圃进行产权改革和产业化重组,将其纳入市场经济轨道,主要是通过产权制度改革,建立能按市场法则办事,彻底抛弃"等、靠、要"的思想,真正成为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独立享有民事责任的法人实体,实现经营管理机制由事业性管理转变为以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的市场经济运行体制,自觉适应市场竟争要求。并在市场竞争中做强做大,正发挥国有苗圃的龙头和示范带动作用。
二是建设种苗生产龙头企业,龙头企业是种苗产业化的核心,它对于促进种苗产业化经营,推进种苗商品化、专业化进程,形成公司带基地、基地连农户的经营形式具有关键作用。
2.2行政执法和质量监督检验体系
种苗行政执法是种苗生产和经营有序进行的保障。种苗行政执法主要是指健全种苗执法体系,包括法律法规的制定、明确执法主体、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和种苗案件查处等内容。种苗行政执法主要是创造公平有序的经营环境,打击无证生产和经营,维护种苗生产者、使用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2.3科技创新和新技术推广应用体系
种苗产业是技术密集型的产业,种苗科技含量的高低是林业整体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林业三大效益的发挥,因此,依靠科学技术不断提高种苗的科技含量,是林木种苗发展的重要保证。
2.4社会化服务体系
社会化服务体系是一个复杂的、多层次的系统,可划分为四个子系统,即行政服务体系、信息服务体系、中介服务体系和市场体系。种苗行政服务主要是提供法律、政策、资金和规划、项目审批等方面的服务,对种苗产业发展进行宏观调控,信息服务包括各级种苗信息网的建设,提供生产和供求关系的信息服务,加强种苗生产的信息引导,减少或避免盲目生产和供求失调带来的损失,中介服务由行业协会或社会团体等相关中介机构负责,以营造良好的生产经营环境为目的,为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者提供多层次、多渠道、全方位的社会化服务,市场体系的建设是市场经济体制下种苗产业发展的必然要求。建立林木种苗交易市场,通过展览会、信息发布会等多种形式,为种苗供需双方提供交易场所和信息交流机会。
(1)转变职能,改善行政服务。林业主管部门要理顺管理体制,转换职能,由行政管理转向全社会公共服务,由单纯的业务指导、行政型控制转变到依法行政、发挥引导、规范、监管、服务上来。主要做好宏观调控,弥补市场机制的不足,通过制定有关政策和规划,采取有效措施,引导种苗产业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律发展。
(2)加强协会建设,完善中介服务。加强种苗行业协会建设,建立健全各级林木种苗协会或社会团体,充分发挥其在行业服务、行业自律、行业协调、行业代表等方面的职能。行业协会要以当地龙头企业为中心,通过签订合同等方式,规定各方权利和义务,吸纳小型种苗基地和个体育苗户成立本地区的种苗协会或种苗合作社,收集对本组织有用的技术、市场、法规、政策信息,为组织自身及其成员使用。
3、结语
当前我国的科技水平在不断的发展,这也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我国苗木种植业的发展,但是受到很多因素的影响,在其发展的过程中还是会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传统模式的紧固,同时在这一过程中还是存在着一定的问题,所以我们必须要在工作的过程中找到相应的方式对其予以改进和解决,推动我国苗木行业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黄艳华,任凤云.试谈我县苗木花卉业发展战略及对策[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上旬刊).2012(01)
[2]王黎.在不适合种苗木的地方看他如何做大做强[J].现代营销(经营版).2012(02)
[3]曹涤环,刘建武.花卉苗木市场特点与趋势分析[J].农家顾问.2012(04)
[4]原野.苗木生意人,拿什么鼓起你的钱袋[J].农村百事通.2012(08)
[5]牛淑贤.绿化苗木成本损益核算方法探究[J].绿色财会.201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