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由于我国宪政体制及司法审查范围的限制,法院难以展开对法律、法规、规章及行政规定的司法审查。但为了裁判案件,法院又必然需要对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进行考察,以便找到一个合法的、可适用于本案的裁判依据。这就导致了行政诉讼中法律适用的困境。解决这一制度困境,其最佳途径是由法院通过个案解释技术,阻断不合法的规范性文件与本案事实之间的牵连关系,从而排除或限制该规范性文件在本案中的适用.同时又避免了对该规范性文件进行直接的合法性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