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特丹规则》中海运履约方制度的理论基础

来源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hasiw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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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特丹规则》中首创了海运履约方制度,这一制度的创立,进一步克服了对于货物的灭失、损害和迟延时相互推诿、无人负责的局面。文中对于《鹿特丹规则》中海运履约方制度的研究,其理论基础没有套用"喜马拉雅条款"的相关理论,而是通过研究,从海运履约方制度的由来及其与其他制度的比较,将海运履约方制度的理论基础定位于法定的并存债务承担理论,并进行了系统的阐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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