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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承担小学德育的有两门品德课程:一门是小学低年级阶段的《品德与生活》,它是以儿童的生活为基础,以培养良好品德、乐于探究、热爱生活的儿童为目标的活动型综合课程;另一门则是《品德与社会》,品德与社会课程是在小学中高年级开设的一门以儿童社会生活为基础,促进学生良好品德形成和社会性发展的综合课程。当今课堂教学改革是课程改革的核心,我们的品德课堂教学必须要有新的变化来适应新课标的要求。然而,如何通过有效的课堂教学评价来促进小学品德课程的实施,建立与新课标相适应的新的品德课堂教学评价体系,是当前小学德育课程改革中非常迫切的任务。经过多年品德课程教学的经验,笔者就以下几方面对小学品德课程的课堂教学评价作一些探讨。
一、小学品德课程教学评价的现状分析
在实际教学当中,很多老师的品德课堂评价存在着不少的问题。一方面是评价的标准不清,主体不明。特别是在农村小学,学校由于教师紧缺,更没有专业的品德教师,课程则大多由兼职教师担任。他们工作繁重,重视度不够,对《新课标》理解不深,没有明确的评价标准。于是评价就会出现主观,随意性就大,而且评价的主体也会常常不明。《新课标》明确指出:“学生是品德评价的主体。”可在实际操作中教师却扮演着裁判、法官或说教者的角色,给出分数、等级或写出终结性的评语,明显呈现“他评”特征。这样的评价没有鼓动性和激励性,于是学生缺乏对自己行为反思的动力。另一方面是评价大多数呈现“单一化”。主要有:评价方法单一,以偏概全,教师眼中的学生品德总是统一模式,忽视质性评价,缺乏个性,很难把握学生的真实思想状态,对学生道德行为的发展极为不利;评价形式单一,很多品德课教师对学生的评价往往只关注学生终结评价,关注定量评价,关注横向评价等,这样的评价方式,大大削弱了评价的功能;评价内容单一,只重视学生的学习态度以及学习结果,而忽视了学习能力的评价,比如观察、探究与合作的能力等等。
基于以上的问题分析,我们必须把教学评价改革这一关键环节抓好,特别是建立适应新课改理念的考评机制。笔者认为,在品德课中应该注重评价主体、内容、方法以及形式的多元化,才能促进学生健康发展。
二、正确把握评价理念,明确评价目的
新课标的实施促使我们要以新的课堂评价理念去关注学生在课堂中的表现,对他们进行准确的评价,明确评价的目的。小学品德课程的评价主要是激励每个儿童的发展,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师的自我成长,提高专业能力。评价的根本目的在于获得反馈信息,以帮助教师改进教学,促进儿童发展,保证课程目标的实现,而不在于对学生品德与社会性发展水平做出终结性的评定,更不是利用评价结果对儿童进行比较与分析等。因此,要从每个学生的原有基础出发,尊重学生的个性特点,强调以鼓励为主的发展性评价。对学生的学习评价是多维度的,不只看某一方面的表现,而是要看学生多方面维度的发展变化和提高情况,如思想状态、行为表现等。评价以鼓励、表扬为主,注重过程评价,不应只看成绩和终结性的评价,而更应注重学生学习过程和考察他们在学习过程中的情感、行为、态度等方面的表现。
三、遵循评价多元化原则,优化课堂教学评价
新课标大力倡导的评价方法有“访谈”“问卷”“观察记录”“描述性评语”“项目评价”“成长记录”“学生自评”“学生互评”“个案分析”等等。即使是考试,也是倡导以多种多样的方式灵活组织进行,如辩论、情景测试等。这一系列多样的评价方法正是遵循评价多元化原则的体现。新课标下评价的主体是学生而且是多方面的,如学生的知识掌握、能力培养以及良好品德的形成。品德课程教学评价是多元化的,如:采用小组合作教学形式或班队活动课,评价内容如集体观念、参与意识、合作意识、诚实守信、道德修养、作业完成情况等进行综合评价。评价时要求学生做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教书育人”是教师教育的主要任务,意即既要把知识技能传授给学生,又要把学生培育成人。培养“德才兼备”的学生正是教育最好的注释。而对学生的评价认定就决不能仅仅要关注学生的学业成绩,更要关注学生德行上如何做人。学生不只是存在于教师视线范围内,他们更多地活动在同学、家庭当中。传统教师评价关注学生的学习、活动和生活中所表现出的情感、意志等品质,但评价方式显得过于单一,人们所认识的学生是教师眼中的学生,而不完全是其生活群体当中的学生面目。我们可以通过学生自评→小组评议→家长评议→教师综合評议的“四位一体”评价模式来进行评价。这种“四位一体”评价模式正是笔者经过多年主持研究过的县级课题,效果不错,它从多角度了解、评价学生,帮助学生认识自我,建立自信,实现评价理念与方式的转变,从评价的单一性到多元性,更全面客观地评价学生,体现现代素质教育理念“以学生为本”。
总之,小学品德课堂教学评价是一个实践性的问题,要实现评价的有效优化,就必须在新的品德课程标准要求下结合教学实际不断总结和积累经验。不同的评价方法具有不同的功能和作用,在实施中要注意综合运用,作为思想品德教育工作者,要从各方面着力提高教育质量,才能真正教育好少年儿童,为祖国培养出高素质人才。
一、小学品德课程教学评价的现状分析
在实际教学当中,很多老师的品德课堂评价存在着不少的问题。一方面是评价的标准不清,主体不明。特别是在农村小学,学校由于教师紧缺,更没有专业的品德教师,课程则大多由兼职教师担任。他们工作繁重,重视度不够,对《新课标》理解不深,没有明确的评价标准。于是评价就会出现主观,随意性就大,而且评价的主体也会常常不明。《新课标》明确指出:“学生是品德评价的主体。”可在实际操作中教师却扮演着裁判、法官或说教者的角色,给出分数、等级或写出终结性的评语,明显呈现“他评”特征。这样的评价没有鼓动性和激励性,于是学生缺乏对自己行为反思的动力。另一方面是评价大多数呈现“单一化”。主要有:评价方法单一,以偏概全,教师眼中的学生品德总是统一模式,忽视质性评价,缺乏个性,很难把握学生的真实思想状态,对学生道德行为的发展极为不利;评价形式单一,很多品德课教师对学生的评价往往只关注学生终结评价,关注定量评价,关注横向评价等,这样的评价方式,大大削弱了评价的功能;评价内容单一,只重视学生的学习态度以及学习结果,而忽视了学习能力的评价,比如观察、探究与合作的能力等等。
基于以上的问题分析,我们必须把教学评价改革这一关键环节抓好,特别是建立适应新课改理念的考评机制。笔者认为,在品德课中应该注重评价主体、内容、方法以及形式的多元化,才能促进学生健康发展。
二、正确把握评价理念,明确评价目的
新课标的实施促使我们要以新的课堂评价理念去关注学生在课堂中的表现,对他们进行准确的评价,明确评价的目的。小学品德课程的评价主要是激励每个儿童的发展,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师的自我成长,提高专业能力。评价的根本目的在于获得反馈信息,以帮助教师改进教学,促进儿童发展,保证课程目标的实现,而不在于对学生品德与社会性发展水平做出终结性的评定,更不是利用评价结果对儿童进行比较与分析等。因此,要从每个学生的原有基础出发,尊重学生的个性特点,强调以鼓励为主的发展性评价。对学生的学习评价是多维度的,不只看某一方面的表现,而是要看学生多方面维度的发展变化和提高情况,如思想状态、行为表现等。评价以鼓励、表扬为主,注重过程评价,不应只看成绩和终结性的评价,而更应注重学生学习过程和考察他们在学习过程中的情感、行为、态度等方面的表现。
三、遵循评价多元化原则,优化课堂教学评价
新课标大力倡导的评价方法有“访谈”“问卷”“观察记录”“描述性评语”“项目评价”“成长记录”“学生自评”“学生互评”“个案分析”等等。即使是考试,也是倡导以多种多样的方式灵活组织进行,如辩论、情景测试等。这一系列多样的评价方法正是遵循评价多元化原则的体现。新课标下评价的主体是学生而且是多方面的,如学生的知识掌握、能力培养以及良好品德的形成。品德课程教学评价是多元化的,如:采用小组合作教学形式或班队活动课,评价内容如集体观念、参与意识、合作意识、诚实守信、道德修养、作业完成情况等进行综合评价。评价时要求学生做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教书育人”是教师教育的主要任务,意即既要把知识技能传授给学生,又要把学生培育成人。培养“德才兼备”的学生正是教育最好的注释。而对学生的评价认定就决不能仅仅要关注学生的学业成绩,更要关注学生德行上如何做人。学生不只是存在于教师视线范围内,他们更多地活动在同学、家庭当中。传统教师评价关注学生的学习、活动和生活中所表现出的情感、意志等品质,但评价方式显得过于单一,人们所认识的学生是教师眼中的学生,而不完全是其生活群体当中的学生面目。我们可以通过学生自评→小组评议→家长评议→教师综合評议的“四位一体”评价模式来进行评价。这种“四位一体”评价模式正是笔者经过多年主持研究过的县级课题,效果不错,它从多角度了解、评价学生,帮助学生认识自我,建立自信,实现评价理念与方式的转变,从评价的单一性到多元性,更全面客观地评价学生,体现现代素质教育理念“以学生为本”。
总之,小学品德课堂教学评价是一个实践性的问题,要实现评价的有效优化,就必须在新的品德课程标准要求下结合教学实际不断总结和积累经验。不同的评价方法具有不同的功能和作用,在实施中要注意综合运用,作为思想品德教育工作者,要从各方面着力提高教育质量,才能真正教育好少年儿童,为祖国培养出高素质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