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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灵石县地处晋中南端,是全国重点产煤县。国土面积1206平方公里,其中,含煤面积就占71.3%。长期资源依赖型发展模式,带来了土地塌陷、植被破坏、环境污染等诸多问题,严重影响了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县委、县政府逐渐认识到“灵石之长在于煤,灵石之短在于绿,发展之基在于林”。近年来,我们抓住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机遇,走上了由“煤炭灵石”向“生态灵石”转变的发展之路。
一、夯实产权制度基础
明晰产权,确立农户作为集体林地的承包经营主体,是建设生态灵石的制度基础。2008年9月,我县林改工作正式拉开序幕。县委、县政府两次召开林改工作会议,林改领导组组长、县委书记郭燕平多次深入乡村调研。在吃透县情、民情、林情的基础上,确定了林改实施方案。在改革中,我们坚持把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交给农民,坚持实行政策、程序、方案、内容、结果五公开,因地制宜,一村一策。坚持尊重历史、统筹兼顾,妥善处理各种历史遗留问题。分类解决大户承包和谁造谁有问题,林地治理效果较好且程序合法的,坚决予以维护;治理未全面达标的,未完成治理的部分由村集体收回重新分配;治理无效或承包合同显失公平的,全部收回重新分配。全县累计收集原始证件5321份,受理林权纠纷145起,涉及纠纷面积4.03万亩,调处130起,涉及面积3.42万亩,调处率91.54%。目前,全县已经完成全部77.87万亩集体林地的明晰产权任务,均山到户率达85%以上,为实现由“煤炭灵石”向“生态灵石”的转变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建立投入制度保障
我县是个典型的资源县,煤炭企业既是资源开采的受益者,又是生态破坏的主要责任者。据统计,全县80%以上的集体林地靠近煤矿。由于治理难度大、经济效益低,必须用优惠的政策和灵活的机制反哺林业。一是以煤补林。2008年,县委、县政府作出了“将县域主要河流、国省道两侧等重点防护区域的水源涵养林、生态景观林以及特种用途林纳入公益林管理并实施生态补偿”的重大决策,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明确规定“从煤炭企业可持续发展基金中提取补偿资金,对县域集体生态公益林每年每亩给予10元补助,今后随着县域经济的发展,逐步提高补偿标准”。为此,全县每年投入补偿资金481万元,涉及到的农户每户受益124元。二是厂矿造林。我县编制了厂矿绿化三年总体规划,要求按照“以煤补林、生态优先”的原则,吨煤提取生态补偿资金10元用于生态建设,规划造林10万亩。制定出台了《灵石县关于加快民营林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和《灵石县林地林木流转实施办法》,既解决了厂矿造林用地难题,又实现了企业和农户“双赢”。从2009年开始,县政府按照生产规模,给煤炭企业下达绿化任务,两年共下达造林任务6.48万亩。以煤补林,厂矿造林,给林业发展增添了新的活力。今年6月1日,县政府又与中国保利能源公司签订了“两渡西山十万亩生态经济示范园项目”,既拓展了公司业务范围,又给当地农民带来了就业机会。
三、改革效益初步显现
从煤炭灵石到生态灵石的转变,推动了全县的生态建设和产业发展,形成了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方位、多主体的造林绿化投入格局。一是造林绿化明显加快。县财政累计投入4.56亿元,带动社会投入3亿元,完成造林32万亩,绿化通道210公里,绿化村庄128个,林木绿化率由2006年的37.6%提升到53.41%,年均增长5个百分点,连续三年荣获全省造林绿化先进县称号。二是核桃产业形成规模。县委、县政府坚持把核桃经济林建设作为“兴农富民”的战略工程来抓,每亩给予栽种补贴180元,管护补助43元。到2009年底,县财政三年投资1715万元,带动社会投资3000万元,使全县核桃经济林面积达到17.41万亩,其中精品示范基地10万亩。今年又启动全县30万亩核桃经济林的总体规划,计划连片栽植20〜22万亩,同时结合林改在边角地带、荒山荒沟发展散生核桃林8〜10万亩。三是农民收入明显增加。2009年全县核桃产量达350万公斤,产值达7000余万元,农民人均增收437.5元。雷家庄村赵春娥家栽植的核桃林由4亩扩大到了现在的20多亩,每年核桃收入就有2万多元。农民张保计2002年承包林地730亩,发展侧柏、刺槐、红枣、核桃。林改后,投资100余万元发展林下养殖种植,去年纯收入达50余万元。
借助林改的推动力,我们成功走出了一条由从生态失衡到生态平衡、从煤炭富县到生态兴县、从单一绿化到综合治理、从粗放经营到精品实施的科学发展、绿色发展之路。
(责编:郑婷)
一、夯实产权制度基础
明晰产权,确立农户作为集体林地的承包经营主体,是建设生态灵石的制度基础。2008年9月,我县林改工作正式拉开序幕。县委、县政府两次召开林改工作会议,林改领导组组长、县委书记郭燕平多次深入乡村调研。在吃透县情、民情、林情的基础上,确定了林改实施方案。在改革中,我们坚持把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交给农民,坚持实行政策、程序、方案、内容、结果五公开,因地制宜,一村一策。坚持尊重历史、统筹兼顾,妥善处理各种历史遗留问题。分类解决大户承包和谁造谁有问题,林地治理效果较好且程序合法的,坚决予以维护;治理未全面达标的,未完成治理的部分由村集体收回重新分配;治理无效或承包合同显失公平的,全部收回重新分配。全县累计收集原始证件5321份,受理林权纠纷145起,涉及纠纷面积4.03万亩,调处130起,涉及面积3.42万亩,调处率91.54%。目前,全县已经完成全部77.87万亩集体林地的明晰产权任务,均山到户率达85%以上,为实现由“煤炭灵石”向“生态灵石”的转变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建立投入制度保障
我县是个典型的资源县,煤炭企业既是资源开采的受益者,又是生态破坏的主要责任者。据统计,全县80%以上的集体林地靠近煤矿。由于治理难度大、经济效益低,必须用优惠的政策和灵活的机制反哺林业。一是以煤补林。2008年,县委、县政府作出了“将县域主要河流、国省道两侧等重点防护区域的水源涵养林、生态景观林以及特种用途林纳入公益林管理并实施生态补偿”的重大决策,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明确规定“从煤炭企业可持续发展基金中提取补偿资金,对县域集体生态公益林每年每亩给予10元补助,今后随着县域经济的发展,逐步提高补偿标准”。为此,全县每年投入补偿资金481万元,涉及到的农户每户受益124元。二是厂矿造林。我县编制了厂矿绿化三年总体规划,要求按照“以煤补林、生态优先”的原则,吨煤提取生态补偿资金10元用于生态建设,规划造林10万亩。制定出台了《灵石县关于加快民营林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和《灵石县林地林木流转实施办法》,既解决了厂矿造林用地难题,又实现了企业和农户“双赢”。从2009年开始,县政府按照生产规模,给煤炭企业下达绿化任务,两年共下达造林任务6.48万亩。以煤补林,厂矿造林,给林业发展增添了新的活力。今年6月1日,县政府又与中国保利能源公司签订了“两渡西山十万亩生态经济示范园项目”,既拓展了公司业务范围,又给当地农民带来了就业机会。
三、改革效益初步显现
从煤炭灵石到生态灵石的转变,推动了全县的生态建设和产业发展,形成了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方位、多主体的造林绿化投入格局。一是造林绿化明显加快。县财政累计投入4.56亿元,带动社会投入3亿元,完成造林32万亩,绿化通道210公里,绿化村庄128个,林木绿化率由2006年的37.6%提升到53.41%,年均增长5个百分点,连续三年荣获全省造林绿化先进县称号。二是核桃产业形成规模。县委、县政府坚持把核桃经济林建设作为“兴农富民”的战略工程来抓,每亩给予栽种补贴180元,管护补助43元。到2009年底,县财政三年投资1715万元,带动社会投资3000万元,使全县核桃经济林面积达到17.41万亩,其中精品示范基地10万亩。今年又启动全县30万亩核桃经济林的总体规划,计划连片栽植20〜22万亩,同时结合林改在边角地带、荒山荒沟发展散生核桃林8〜10万亩。三是农民收入明显增加。2009年全县核桃产量达350万公斤,产值达7000余万元,农民人均增收437.5元。雷家庄村赵春娥家栽植的核桃林由4亩扩大到了现在的20多亩,每年核桃收入就有2万多元。农民张保计2002年承包林地730亩,发展侧柏、刺槐、红枣、核桃。林改后,投资100余万元发展林下养殖种植,去年纯收入达50余万元。
借助林改的推动力,我们成功走出了一条由从生态失衡到生态平衡、从煤炭富县到生态兴县、从单一绿化到综合治理、从粗放经营到精品实施的科学发展、绿色发展之路。
(责编:郑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