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子(中篇小说)

来源 :北京文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dingxyz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我们的本意是来此隐居的。这个小岛以曾经定居于此的哥特兰人命名,离瑞典本土将近90公里,像是母船沉没前被抛到无边海域中任其漂浮的一条救生艇。国际写作营位于岛屿中央一片森林的背后,毗邻圣约瑟夫大教堂。这座教堂在13世纪之后就废弃了,如今只剩下恢宏的骨架,炽烈的阳光穿过消失了几百年的穹顶在废墟上画出优美的圆弧,乌鸦在疯长的青草中啄食。即便回到13世纪,这座大教堂依然是荒僻之地的标志。圣人约瑟夫是一位志愿照看麻风病人的修道士。他与病人被勒令远离人烟,在此建起避难所。之后死神又带领他们逐一离开此地,去往更远的所在。
  还记得这一年6月,写作营总共来了十六名小说家。我是唯一来自亚洲的。我们轮流到厨房煮咖啡,关在各自的书房里苦苦煎熬,相约在第四周的仲夏那一日聚谈闭关所得,看谁写出了最好的故事。这个季节的北欧竟日竟夜天空通明,几乎觉察不到每一天的更替。我们双眼疼痛,毫无睡意,一心想要写出几行能让自己惊喜的文字。
  这种近乎静止的隐居生活在第二周就解体了。来自匈牙利的大叔提出,他得动身去一趟斯德哥尔摩,见见他小说的瑞典语翻译。接着是希腊的胖妇人,据说她约到了某诺奖评委共进晚餐。斯洛文尼亚的苍白女孩也将如愿晋见瑞典文学期刊的编辑。第三周,长途跋涉去码头买船票的是来自英国、拉脱维亚和克罗地亚的那几位。他们抱怨写作营选址太偏僻,不方便作家们与瑞典文学界进行广泛交流。第四周,写作营只剩下最后六位还在写故事的人。我们一同去超市买腌鲱鱼、面包和酒,准备仲夏的小聚。然后就在仲夏前一天,挪威大婶的闺蜜来访,说起距离此地两小时车程的克鲁姆城堡里有位庄士敦太太,是远近闻名的占卜师,只需要八十克朗便可向你昭示未来。若是有兴趣,她愿意驱车载大家去。
  于是仲夏那天,写作营里只剩下了最后三个。杰姆斯年过五十,秃顶,体型壮硕,生于美国俄亥俄州,在紐约做过多年文学编辑,那会儿他写天主教家庭的解体,写祖父,写小镇生活,混得就差给评论家擦皮鞋了,他自己这么说。直到他某天开始写犯罪小说,写强奸分尸爆炸恐怖袭击血肉横飞。如今他定居瑞士,雪国豪宅。伊娃是一位中国裔的瑞典人,她未满两岁就被斯德哥尔摩的一对夫妇领养,对中国没有任何记忆,也不会汉语。二十九岁出版处女作,自传体小说,引起瑞典媒体关于领养道德问题的大讨论,此后她的小说再没受到过同等的重视。至于我,半生都在苦恼如何写与他人相似的小说,不得不承认,世间一切皆有主流标准,连创作也不能例外。
  用毕晚餐,我们打算找个地方喝酒,烈日高悬的夜晚非常适合白苏维翁的清香,布拉凯多起泡酒的甘冽,或者黑皮诺的生动跳脱。杰姆斯说,反正这栋房子里只剩我们三个了,在哪儿喝都不算过分,干脆我们每人去敬那面镜子一杯酒吧。
  杰姆斯提及的镜子是老房子走廊里的陈列物,摆放在十一幅油画之间。油画全是珍品。如镜子左侧那幅,《德谟克利特冥想万物之尽头》,出自意大利画家萨尔瓦多·罗萨的手笔,创作年代应该是在1651年。这本是一组画,我在哥本哈根的丹麦国家画廊曾经欣赏过另一幅——《第欧根尼丢弃酒杯》,尺幅与成色完全一致。你可以想象刚走过德谟克利特的身畔,凝视他沉思的额头,膝边成堆的骷髅白骨中掩埋的书本、头盔和画笔,随即就看见自己变形的影像出现在下一个镜框中吗?这是为什么起初我们都建议主任把镜子挪走。主任是一位瘦小的瑞典老妇人,满头金发近乎银色,眸子湛蓝,皱纹丰盛。当日她笑眯眯地说,这镜框是好东西,识货的人能看出来,它比这些油画差不到哪里去。接下来的一番话才是我们彻底迷上这面镜子的原因。她说,这个传说也作不得准,我的前任告诉我的,谁能在这个镜框上认出凯撒的头像,谁就能写出传世之作。很多作家没申请到我们的写作计划,单为了这镜子,还特地搭飞机轮船地过来。
  这以后,我仔细察看了镜框的雕刻,推断这很可能是1750年《群龙之镜》中的一面。史传镜子共有四面,是当年为弥尔顿伯爵一世定制,曾经与戈雅和鲁本斯的画作一同陈列在罗斯波拉别墅。我在都柏林的爱尔兰国家艺术博物馆看到过其中一面。英语导览牌上的介绍为,此镜框以中国头像和东方佛塔为装饰,更塑有一对龙、一只鸽子、自然主义的多种花卉,环绕以洛可可风格的水藻纹理,并按照爱尔兰风俗整体镀金。错综复杂的细节使得我们与其将它称作一件雕刻家具,不如将它列入雕塑艺术品之列。
  我没有看出那些头像有任何中国人的特征,就像我也无法从这面镜子的头像中找到罗马人的确切凭据。他们只是众多五官模糊的面孔浮沉在繁冗的花纹中,头发彼此缠绕,倒像是海难中的牺牲者。有好几个凌晨,我窥见伊娃捧着从图书馆借来的各种画册,用微型手电筒细细对比镜框上每一副眉眼。我倒是觉得更有效的方法是了解这位雕刻者的一贯风格,从而推测出他创作这组镜框的意图,就很容易找到凯撒的位置。
  我打电话到爱尔兰国家艺术博物馆。电话那头的女士带着笑音说,要是能确认作者是谁,你以为我们还会愿意让那块导览牌空着吗?她告诉我,关于镜子的作者,百多年来有好几种猜想。托马斯·齐彭代尔,众所周知的欧洲家具之父。马提亚斯·洛克,18世纪伦敦著名的家具设计师。托马斯·约翰逊,爱尔兰雕塑艺术家。近年最新的证据指向约翰·霍顿,当年都柏林炼金小巷里一个被历史忽视的手工匠人。拍卖会上出现他署名的几件遗作,具有类似的中国元素,工艺也与镜子极为相近。专家从史料中挖出他少得可怜的生平,据说他沉迷于神秘宗教,自年轻时就深居简出。他制作的玻璃烟囱盒曾让房屋主人一家看到过幻象。怎么说呢,我更愿意相信他就是镜子的作者。
  围坐到镜子前,我们还是先聊了会儿这个迷信的话题。说真的,这种无谓的努力把我们都折磨坏了。镜子里映出三张面孔,又贪婪又失望。这让我们差点忘记了它原本是多么有趣的一件古董。
  杰姆斯提议,拥酒入怀,雅器为伴,不如我们每人为这面镜子讲个故事,权当向缪斯的祈祷。于是伊娃与我怂恿他第一个开始。他并不推辞,斟满酒对着镜子说,镜子啊镜子,这一杯我敬你,我赞美你!在这个世上,相信自己能在镜中看见凯撒的何止万千,你却忍心把小丑展示给他们看。   他又扭头向我们声明,西谚云,小说乃展示真相之谎言。今夜的游戏规则是,故事必须是虚构的。正如我即将开始的这个故事,主人公只是借用了我的名字。
  第一个故事 小丑
  1
  在古罗马斗兽场通往君士坦丁凯旋门的路上,卖冰激凌的推车、举着旅游图册揽客的导游、提着各色各样纪念品的小贩一刻都歇不下来。游客太多了,一年到头从世界各个角落涌向这个没落的古代帝国。
  这是罗马的7月,阳光仿佛把皮肤上的汗水都炙烤得嗞嗞作响,游客的人流在缓慢而焦灼地涌动。旅游团的领队们把高举的小旗子挥舞得像牧羊人的枝条,各自的羔羊却被困在众人迟滞的脚步中。空气中弥漫着劣质的香料、汗水,和两千年后帝国废墟上尘土的气味。
  如果这时候有哪个斯巴达人的幽灵,正好站在环形废墟的顶上俯视这个街区,他会发现在所有躁动如海浪汹涌的头顶之间,还点缀着一些不慌不忙的人。他们分散在路边。有的身上套着个细长窄小的布袋,装扮成埃及木乃伊,笔直矗立在残垣断墙前,脚下摆了一顶装着几个钢镚的破旧礼帽。有的周身刷满了金色的油漆,包括头发、嘴唇、眼帘,甚至连睫毛都没有忽略,这让他看上去像一尊雕像。有的应景地扮作古罗马将士,披挂甲胄,顶着头盔,火红的战袍搭在肩上,流着汗低声问走过的人要不要合影。
  杰姆斯是他们中间的一员,他并不否认这一点。可是他自以为和他们不一样,他确信自己绝对是他们中间最好的。他之所以好,是因为他早已明白了这个游戏该怎么玩,他们却兀自懵懂。
  此刻他正推着一辆破旧的手推车慢吞吞地沿着路边挪动,然后选了一块离冰激凌车20米远的空地停了下来。手推车的木板上嵌着钢箍,车斗很深,上面蒙着块油布,没有人能看见里面究竟装了些什么。
  杰姆斯把头埋进油布里,少顷,从里面取出一根将近一人高的金属杆、一个黝黑的铸铁底座和一根拴着丝带的胡蘿卜。他找了块空地,把底座摆在地中央,插上金属杆,胡萝卜就系在杆子的顶端。然后就像对付一顶不能再普通的折叠伞似的,他把金属杆的伸缩部分一尺一尺往上拔,银晃晃的杆子渐渐向天空的方向伸展着,像一支桅杆,桅杆顶端那根胡萝卜也随之越升越高。
  并不是没有人在看他。当他把那根挂着胡萝卜的金属杆插在底座上时,路人们就开始意识到他不是个捡破烂的流浪汉,他显然是打算在这块空地上表演些什么。虽然他看上去真是像极了一个流浪汉,工装裤太宽也太长了,在旧皮靴上足足卷起了两道,红色的短袖恤衫外面套着一件皱巴巴的西装背心,这一身行头就像是从不同的地方捡来的。他是一个出奇瘦小的中年男人,栗色的短发乱糟糟地竖在头顶,脸上挂着慌张的神情,动作哆哆嗦嗦,仿佛急着想把这场演出张罗得尽量得体,又不知如何是好似的。
  每一分钟都有人在他面前停下来看一会儿。有人是因为手上攥着个冰激凌蛋筒,与其弄了满手,不如站下来把它吃完。有人是因为被旅行团的长龙暂时阻了脚步。人们看着他摆弄那根杆子,把那根胡萝卜一尺一尺送往高处,送到将近三层楼的高度才停下来。
  他开始绕着这桅杆转来转去,跳起来想要够着那根胡萝卜。他徒劳地蹦跳着,很显然,胡萝卜离他实在太远了,他摔在地上,爬起来,揉着臀部一脸痛苦。周围的人笑了两声就要走开,冰激凌已经吃完了。这时候他着急了,作势追赶正在离去的几个观众,招手让他们回去。他匆忙而趔趄地冲到他的手推车边,从油布底下抱出了一张桌子。这是一张类似于老式电视柜式样的矮桌,或者说只是漆黑的一块厚木板和三条半腿。一条桌腿断了,参差的木头断口露在外面。比之杰姆斯的身材,这张桌子是过于大了些,也似乎颇有分量,这个矮小的男人抱着桌子走得摇摇晃晃,一路歪斜地走回了桅杆边上。
  他试图把桌子摆在地上,三条腿的桌子立刻就翻倒在地。人群中再次传来笑声。他有些惊惶地环视四周,因为刚才正要走开的几个观众又回过身来,更多的观众正聚拢过来,几乎围成了一个松松垮垮的半圈。蓦然增多的观众显然让他愈发紧张了。他抱着桌子,哆哆嗦嗦地向观众鞠躬致意,然后他更努力地想要让桌子争气地站在地上。有一次,桌子真的站住了,用桌子的一角和两条腿歪在地上,另一条脚可怜地支在半空中,像一只正在撒尿的狗。他试图站到桌子的最高点上,伸手去摘那根胡萝卜。几乎是一阵笑浪把他从桌子上掀下来的,摔得在地上打了个滚。于是发出笑声的人们就更加来劲了,故意用更粗鲁的大笑来吓唬他。这么一来,远处的游客也循着笑声而来,在胡萝卜底下聚集起来。
  这个穿着大裤子的矮小男人终于生气了,当然是对着他的桌子。他把桌子狠狠砸在地上,凑巧的是,桌子这一回用最稳定的姿态站在地上了。桌面朝下,三脚朝天。他高高兴兴地一只脚踏在其中的一条桌腿上,踮起脚尖去够那根胡萝卜。桌子稳稳支撑着他,可是光凭这张桌子的高度怎么够呢?
  他匆匆忙忙往他的推车奔去,很快提着一口大皮箱跑回来。他把大皮箱平放在三条桌腿上,这样摆倒是很稳妥,可是增加的高度实在太有限了。他左看右看,显然也意识到这么摆放于事无补,于是他干脆把皮箱竖了起来,这就意味着只有两条桌腿支撑着这个箱子。他站到皮箱顶上的时候,人群中有个孩子惊叫了一声。他晃动着身体,扭过头来在头顶中找寻那个孩子,他对着孩子笑了笑,并没有掉下来。他想,他是为了那个孩子才没有故意摔下来。
  他跳下皮箱,这一回,在手推车的油布底下掏出了一把椅子。皮箱顶上最多只能放下椅子的两条腿,于是这个滑稽的男人又爬上了这把摇摇欲坠的椅子,稍后,甚至在观众的怂恿下站上了椅子的靠背顶端。可是手指尖离胡萝卜还足足有五六米呢。
  他深知表演的要诀在于不能停下来,这个世界忽然间就不再能容忍任何静止的东西了。时钟飞快地往前走,每个人都竭力地奔向各个目的地,像一群不知疲倦的蚂蚁,任何缓慢都被认为是罪恶的,更不用说是静止了。如果你扮作一尊雕像,从头到脚刷满金色或银色的油漆站在路边,那么游客们就会真的把你当作一尊雕像,任凭你拼命地眨眼睛,他们甚至不会意识到你的存在。想一想吧,在这座城市的街头巷尾,随处都是古老的饮水池和雕像,也许你刚经过的那处就是公元五六百年间的古董,甚至是公元前后的珍品,可是哪个游客朝它们多看过一眼呢?   椅子上又摞起一把侧放的单人沙发、一个细长的花架,接着是一柄打开的雨伞,它们以最不稳固的方式一个压着一个叠起了一座高塔。这座塔还在继续升高着,用最荒唐的方式,眼看已经快要堆到桅杆一半的距离了。这个时候,人群才真正地簇拥过来,像夏日阵雨前飞速汇聚在天边的墨色云团,像在池塘里投下鱼饵静止几秒后忽然蜂拥而至的鱼群。他們踩着彼此的脚,嚷嚷着,拼命想要挤到前面去看个究竟。冰激凌掉在地上,流了遍地五颜六色的糖水,又被无数鞋子踩过。团团围起的人墙一时阻塞了街道。
  现在每个人都关心着这个男人下一步会从手推车里取出什么来,这个为了摘到高处的胡萝卜已经无所不用其极的男人。于是杰姆斯反而故意放慢了动作。他把头钻进油布里,看上去就像是硕大的手推车正要将他吞噬。他在黑暗里不紧不慢地做了一个深呼吸,听见外面忽然间鸦雀无声,挤满了大半条街道的观众为他屏息静气。他猛地把头从油布里拔出来,欢呼声又瞬间掀起了一个高潮。
  随之抱出来的是一台70年代的旧电视机,然后竟然是一架立式的旧电风扇。你可以想象在刚才那柄雨伞的伞顶上又垒起了一台带天线的电视机,电视机上再叠起一架电风扇吗?已经两层半楼的高度了,仅仅还差最后一手臂的距离。他听到人群为他欢呼了一次又一次,又为了他噤声等待了一次又一次。他就像一支最为庞大的交响乐团的指挥,他的每一个动作和停顿决定了脚下整个街区的声浪。观众啊,他曾梦想拥有的那些为他欢笑和流泪的观众,这如果是在过去,纽约的舞台上,他梦寐以求的观众席也未必会比此刻更热烈,更受他的掌控。可是不知怎的,这会儿他一点也高兴不起来。
  他反反复复爬上那堆破烂摞起的高塔,用手指尝试胡萝卜的高度。他时常在爬到一半的时候掉下来,摔得四脚朝天。他愤怒地抓自己的头发,看上去又是懊丧,又是害怕。观众也乐此不疲,不过这仅仅是为了增加结局的悬念。最后,在再一次催促他登高的掌声和呼喊声中,这个貌似已然近乎绝望的男人从油布底下掏出了一把竖琴。他背着竖琴,哆哆嗦嗦地爬上高塔的顶端。他把竖琴架在电风扇上,竖琴摇晃了几下,差一点带着他一起掉下来。那个孩子已经不再为他惊叫,他知道这是骗人的玩意儿。可是大人们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兴致勃勃,他们拼命鼓掌,甚至有人高声叫道,摔下来!摔啊!
  这个有着孩子般矮小身材的男人把竖琴横过来,再次固定在电风扇上。他用右手在胸前装模作样地画了一个十字,故意更大幅度地颤抖着两条腿,随后再次踏上竖琴,稳住脚跟,很慢很慢地直起腰杆,伸长手臂,缓缓踮起脚尖,再次伸长手臂。终于,他把那根胡萝卜抓在了手中。人群齐声发出一声叹息,倒好像是为了那根被摘下的胡萝卜。
  现在杰姆斯已经稳稳地站在竖琴上,一只手提着胡萝卜,另一只手从后裤兜里掏出一团黑布,啪地一拍,张开成了一顶礼帽。天知道他居然还准备了这个。他把礼帽颇为隆重地戴在头上,还正了正帽檐,然后他左手把胡萝卜高举过头顶,右手按着胸口,露出极为感动的神态,就好像他手中举着的是奥斯卡小金人似的。他就是以这副姿态站在将近10米的高空,站在一堆奇迹般保持着平衡的破烂上,面带微笑,俯首向左侧、右侧和正中方向的观众分别鞠躬致意。
  没有轰轰烈烈的欢呼,他的脚下,刚才的热烈场面已然不再了。只有零星的几下掌声,听到没有人跟随,那几声也戛然而止,人们茫然地仰望着如今戴着礼帽的这个男人。杰姆斯俯视这一场景,暗自发笑,这就是人类的正常反应嘛,他再清楚不过了。他以前认识几个专门扮演天使的美人儿和帅小伙子,他们穿着纯白的袍子,背上装着翅膀,金发上箍着花环,有人还在花环上特地安上一个看上去悬空的天使光环呢。他们正是青春美丽的好时候,身材匀称,容貌柔美,像真正的天使似的。他们有一阵总是在圣彼得堡大教堂前的广场出没,他们喜欢站在玉白的台阶高处。可是结果怎么样呢?他们一个欧元都没赚到。对那些看上去比自己了不起的家伙,有谁会愿意掏口袋呢?他们甚至连好脸色都不会给你呢。人们喜欢可怜虫,那些比自己更拙劣、更恶俗、更倒霉的人。只有如此,他们才会不吝惜他们的赞美和钱包,这让他们自我感觉良好。
  就在人群躁动着开始寻找散去的路径时,杰姆斯飞快地从竖琴的机关中弹出一条软梯,充气的长垫垂到地上。在他喉咙中骇人的惊叫声还没有结束的时候,身躯已经像一只坏掉的玩具似的顺着垫子滑落下来。着地的片刻,他好像摔得不轻,在肮脏的地面上翻滚了几下,最后俯身趴在一摊还没干透的冰激凌水渍边,帽子也掉在了一边。人群欢叫起来,看见这一幕的拉扯着已经背过身去的。所有人重新围拢过来,比之前任何时候都更加兴奋地往前挤。他一截一截支撑起身体,分外痛苦的样子。这时候,响彻整条街道的掌声,怕是要把斗兽场地下室的那些幽灵都惊醒了。
  他赶紧捡起礼帽,一瘸一拐地向人群走来,把帽口伸到他们面前。那孩子率先跑过来,在帽子里放了一张五欧元。随后三分之一的人开始掏口袋,一欧两欧的硬币,或是倒出钱包里剩下的角子。三分之一的人若无其事地笑闹着散去。还有三分之一的人在指指点点,显然是对依然竖在路边的那一堆道具非常感兴趣。
  杰姆斯收完了第一批钱,回到他的舞台那一端,把帽子里的钱倒进手推车里。然后他向人群招招手,示意他们走近前来看,不会担心这座高塔会忽然倒下来砸了他们的脑袋。他自己先走过去,使劲推了推这些垒得看上去一触即溃的破烂,它们纹丝不动。于是人们陆续靠拢过来,将信将疑,先是小心翼翼地触摸,然后在其中一两个人的带领下,他们开始肆无忌惮地敲打、摇撼,甚至用脚踢这些道具。这果然是假的啊!他们得意洋洋地对同伴宣称,好像他们早就知道这是一个骗局。
  杰姆斯记得,就在扮演木乃伊的那几个人边上,曾经来过两个印度的瑜伽僧。他们穿着黄灿灿的宽大僧袍,神态肃然,口中念念有词。一个人高举着左手,另一个人看上去像是坐在他托举的手掌上打坐。这种神功还真的招来了个别路人的伫足。他们绕着两个僧人前后左右转了一圈,断言是骗人的,又看不出任何端倪,于是悻悻离开,也没留下半毛钱。每群人都如此。直到两个印度人颗粒无收的第三天,一对情侣围着他们琢磨究竟的时候,忽然间一阵大风吹开了僧袍的一侧。那个韩国男人用英语叫了起来,那是一根铁杆上架了一块木板啊,他坐在那块木板上呢!顿时印度人的周围就围起了一大堆游客,半个小时之内,他们就赚到了上千欧。凭着杰姆斯对他们钵盂里被塞进的票子目测,至少有这么些。   可惜那两个印度人面子薄,被拆穿后的当天夜里,他们就消失不见,从此再也没有回来过。其实穿帮有什么不好的呢?世上哪个人不希望自己是个聪明人?你让他们觉得自己是聪明人,他们自然就会高高兴兴地掏腰包。你已经卖了自己的皮囊在这大街上让众人观赏,卖了自己的尊严装疯卖傻逗人开心,为什么不能一并卖了自己的秘密换来更大把的欧元呢?反正这些游客压根儿不会在你面前出现第二次,哪个游客会反反复复来同一个景点呢?所以你完全不用担心他们会带着洞悉一切的表情,在人群中讪笑你的把戏。
  到了这个时候,已经没有人再拒绝杰姆斯伸过来的礼帽了。这些聪明人终于对道具收回拳脚,讪讪地打开钱包,仿佛对这个可怜笨拙又被自己拆穿了把戏的男人心怀歉意。这一回,他们给的都是纸币,五欧元的灰色纸币,里面还夹杂了少许十欧的红色票子。连刚才已经给过一次钱的观众,都又赧然地再次伸长手往帽子里放钱。
  2
  杰姆斯并不贪心,他一天只演两场,白天和夜里。今天的夜场显然比白天收入丰盛,也许是星空下渐渐散去的酷热让游客们心情大好的缘故吧。礼帽里的钱已经快要装不下了,一些无处容身的票子从帽檐上飘起来,散落在地上,杰姆斯也懒得去捡,他心里正盘算着待会去哪儿喝一杯呢。
  人群飞快地散去了,快得就像黍米啄尽后轰然散尽的鸟群,留下遍地的糖纸果壳和冰激凌的残渍。只剩下一个亚洲面孔的人弓着身子在地上捡钱,他跑出一段路,追着一张被吹得挺远的纸币,姿态有点滑稽。接着他捉起沿路的三四张回到杰姆斯面前,把钱堆到礼帽上,随后从自己口袋里掏出了一张钞票,笑了笑,深深塞进杰姆斯抱着的礼帽里。
  嘿,老兄,这已经是我第五次看你的表演啦!他对杰姆斯说话的口吻像个老朋友似的,英语里带着明显的中国口音。杰姆斯忽然感觉到自己脸上一片火辣辣的热。他有些后悔自己为什么不早点撤退,何必要等到这最后一个观众的钱呢。这个人该不会是特地留到最后等着羞辱他的吧?你的表演其实棒极了。中国男人接着说。“棒极了”是指他在道具上做的那些见不得人的手脚吗?“其实”又是否在讽刺他过分夸张的装腔作势?杰姆斯嘴唇间含混地咕哝了一句套话,谢谢夸奖,小可受宠若惊。他觉得自己不像是个正在向观众致谢的演员,倒像是个被抓了现行的贼。
  可能连这个陌生的中国人都意识到了杰姆斯的不自在。他赶紧解释道,我不是说你逗弄观众的那些表演,我是指,那堆道具从下面是推不倒的,但是不等于人站在上面的时候不会倒下来啊。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話,那一堆摞起来的桌椅沙发、电视机和竖琴什么的,实际上是另一根金属桅杆吧?放在最下面的那个桌子的桌面就是底座,其中的一根桌腿是金属杆的第一节。每一个道具的其他部分都是假的,除了中间埋着的一节金属杆,还有和另一节金属杆相连的机关。你每叠一件道具上去,就等于把金属杆加长了一节。事实上最后你是站在一根10米高的金属杆顶端是吧?在高空这么小的一个支点上保持平衡,可不是一件平平常常事情呢!我这个人就是有这个毛病,看见有人做空中平衡这种高难度的表演,我就总是看不够!
  说到这里,陌生人的眼睛闪闪发亮起来,他手舞足蹈地比画着,大家都以为,站在高处的一个支点上和站在低处同样大小的一个支点上,比拼的只是心理素质,只要不怕高,站在再高的地方也是一样的。他们永远不会知道,低处的平衡考的是静止,而高空的平衡训练的是一个人飞翔的技巧,虽然看上去那个人是一动不动的,其实他在不停地飞。因为与他身躯接触的每一寸外部物质都在不断地盘旋晃动,周围的气流,任何一阵在地面上微不足道的清风,在高空都被放大了。脚下的支点也是,任凭再坚固的物质都不可能不传导震动,就算是一个小小的冰激凌落地在高空都会是一场地震。
  不止是这些实际的动荡,额头上阳光的变幻和星河的闪烁,云朵在天空中没完没了的漂流,让你觉得整个世界都在旋转和飞驰,这是很难克服的眩晕。更影响你的可能会是脚下观众的笑浪和尖叫,这一刻蜂拥而来,下一刻毫不留恋地弃你而去,还有远处目力所及之处发生的任何躁动和地面上传来的任何声音,甚至忽然响起的音乐,都会干扰你的身体原本已经与外界融为一体的飞行节奏。所以我有一度觉得,最好的高空平衡者恐怕应该是聋子或者瞎子,有时候我真是恨不得塞住自己的耳朵,闭上眼睛……
  千万别琢磨这个!杰姆斯喝止对方讲下去,他觉得自己的声音听上去尖声尖气,极为怪异。这是因为肾上腺素正让他喉咙发干。我得说,你借给我几个胆子我都不敢这么试,闭上眼睛是最容易掉下来的!说完这句,他颇为粗鲁地揪住了陌生人的胳膊问,你一定做过跟高空平衡有关的什么工作吧?别告诉我你是一个吊车司机或者装信号灯的,老兄,你不是!
  他打量这个仿佛从天上掉下来的中国人。这个家伙中等身材,可是比起杰姆斯还是足足高出了大半个头,肩膀出奇地宽,两个肩头却往里收拢着,一副低头弯腰的样子,这就让他的一身西装看起来不是体面,而有一种工作制服的感觉。他的四方脸上皱纹不多,剃了个光头,头皮上留着仅剩两侧的发根,看来他是因为谢顶才选择了这个发型。杰姆斯觉得,他对亚洲人的年龄永远毫无眼力,他看起来明明还没到谢顶的年龄呢。
  两个人像认识了很多年的老朋友似的晃晃荡荡走出围观者的视线,一高一矮,很快没入夜色里。他们俩先是在万神殿前的广场上找了个酒馆喝了点威士忌,嫌游客吵闹,干脆在附近商店里买了一瓶朗姆酒,一对杯子。杰姆斯特别喜欢这种海盗们钟爱的烈酒。然后乘地铁往梵蒂冈方向去,坐在圣彼得堡大教堂的台阶上,面向罗马柱伸向广阔得不可思议的地平线。月亮是牙黄色的,像一盘残缺的石磨挂在天边,它恐怕是这片景致中年代最久远的古迹了。
  中国人自我介绍姓姜,生在上海,年轻的时候在上海杂技团工作。曾经有好些年,剧场的观众席永远是满座的。他走钢丝,在钢丝上倒立,翻筋斗,把五六只彩色小球抛得跟走马灯似的。他还能在钢丝上骑独轮自行车,头上顶着一摞亮晶晶的碟子。他喜欢看见孩子们仰起一张张小脸,惊讶得把嘴都拉长了,然后使劲地为他鼓掌。   他每天站在高空却没有看见剧场之外的世界已经开始以一种奇异的加速度旋转。从某一天起,剧场里的观众稀少了,孩子们要省下时间去做更有用的事情。团里的同事也陆续辞职,听说很快就从别的行当赚到了大钱。有人回来探望老同事,还把新买的奔驰停到了剧场的门口。他看见那些孩子们围着车子看热闹,心里咯噔一下,仿佛什么地方的钢丝绳断了。
  他并不想离开剧团,至少他以为他是这么想的。他还记得那一天剧场里的观众特别少,音乐刚刚响起,他忽然间就从钢丝上跌落下来,像一只猝死的鸟儿。之后他苦练了很长时间,甚至不惜像个初学者那样从头练起,可是他就是再也没法在钢丝上站住超过5分钟的时间。不得已,他跟着那些发财的旧同事做起了生意。他很快就忙得几乎没有时间再回忆当初在高空中的感觉,也没空再想为什么自己忽然间失去了练了将近半辈子的功夫。有一度他挣到了不少钱,按照当时的物价水平,他觉得自己恐怕已经把这辈子需要的钱都赚够了。有钱人在百无聊赖时总喜欢尝试一些奇怪的事情,于是他又想起了曾经把他摔下来的高空中那根细细的钢丝绳。
  他把整栋楼的练功房都租了下来,为的是没有任何干扰。那时候他依然保持着完美的身材,常年在健身教练的服务下保持锻炼,他觉得自己的力量和状态甚至比离开剧团前还要好。换上紧身衣的时候,他踌躇满志。加上当时他财富傲人,手下员工数百,俨然小国之君,让他感到世界上似乎已经没有什么可以让他觉得受挫折的事情了。走出练功房的时候,他什么人也没有惊动,甚至没有打电话让等在停车场的司机来接他。这次愚蠢的尝试,他打算让它就此烂在肚子里,不跟任何人提起。
  杰姆斯一边猛灌朗姆酒,一边不自觉地使劲地摇着头,仿佛比主人公还要不甘心。不知从故事的哪一刻开始,有一种恐惧正在幽暗处慢慢抓住他的心。他忽然间开始怀疑,自己究竟还能不能如同往日那样稳稳地站在高空的桅杆顶端,会不会早已在某个莫名其妙的瞬间,如同姜一般失去了这种神秘的能力却还浑然不觉?事实上在每天两场的表演中,他只是爬上那根桅杆,然后飞快地滑下来,前后不会超过3分钟。如果节奏太慢,观众早就不耐烦地散开了,不是吗?
  他在攒钱,每一次只需要目测帽子里的钱,他就能知道自己的银行账户上又将增加多少数字。他想象着带着足够的钱回到纽约,买一间公寓,不需要曼哈顿中央公园或长岛的海边,皇后区就行了。剩下的钱存进养老基金的账户。然后他就可以摆脱这场街头乞讨的噩梦,无忧无虑地和真实舞者公社的老伙计们重新聚在一起,继续在苏荷区和百老汇街的那些小剧场里表演他的空中平衡。
  曾经,他的表演只需要一支固定在舞臺上的黑色桅杆。黑色轻易没入背景,在简单的舞台灯光下仿佛并不存在似的。他可以长时间地站在那些细小的枝杈上,先使用两条腿,继而单腿。他在众人的屏息静气中一寸寸弯下腰,直到他的手可以触摸到腰线以下的另一排枝杈,靠着另一条腿在桅杆侧面的支撑,他一个翻身,轻巧地倒立起来,只凭着两条手臂就稳稳停在桅杆顶端,甚至一条手臂都可以办到。他安静、轻盈,宛如一只凌空滑翔的鸟儿。这对他来说一点都不难,他好像天生就能做到这些。当他还是一个孩子,他就喜欢住在那些废弃的树屋里,在高树的枝丫间游走自如,练习这些游戏。
  他记得有一个名不见经传的独立评论人,在一家点击率可怜的网站上点评道,这是纽约独立舞蹈家近十年来最富有隐喻色彩和东方禅意的表演。其实在这条评论发表的时候,同样的表演,他已经在纽约足足演出了二十一年了。不过他还是借了舞者公社办公室里的彩色打印机,把这张网页打印出来,小心翼翼地夹在透明文件袋里保存了起来。现在这个文件袋恐怕也已经老旧发黄了吧?他还记得爱尔兰鼎鼎大名的艾比剧院的艺术总监,至少他自称是这个身份,那个长着一双琥珀色眼睛的胖子曾经吐着酒气对他说,很久没看到过这么具有孩童般想象力的演出了!可是后来那位总监并没有如他许诺的那样,邀请他到那家剧院参加公演,似乎那一面之后,就彻底把他忘却了,连他连篇累牍恭维之词的邮件也没有回复过一封,也许当时他只是喝了太多赞助的白可可酒罢了。
  在那漫长、美好却毫无起色的岁月里,他被称为独立表演者,或者舞蹈家。他印在名片和小册子上的名字后面都跟着这个头衔。他们这些人从世界的各个角度聚集在纽约这个大都会里,苦熬着等待出头的日子。真实的舞者公社就是留在纽约时间最长的两个人弄起来的,有赞助商或者免费场地的时候,就帮大家安排几场演出,得了捐款就攒几届艺术节搞点宣传。有好些年,他一直在公社里挂着行政助理的职务,经常过去帮忙做一点打杂的事情,赚一点车马费。公社网站上招徕捐款的链接一年到头醒目地闪动着,可是经费总是少得可怜。连行政总监凯伦,公社的创始人之一,也常年兼着两家公司的会计工作,经常在小剧场的洗手间里匆匆忙忙擦掉戏妆,换上衬衣长裙,就抱着一大堆文件袋去银行排队了。
  他在麦当劳当过店员,在赛百味也干过一阵。在超市做过收银员,在酒吧的吧台里打过杂,也去各种餐厅的后厨做过帮工。他总是打短工,这样才不会误了每年两三回的演出季。只是等他重新开始找工作的时候,情形总会有些变化。比如说,快餐店和酒吧嫌他年纪太老了,他不可能总是有一张二十几岁笑容阳光的面孔。超市经理说,顾客们更喜欢年轻美丽的女收银员。西餐厅嫌他完全没有受过正规的培训,现在就算配菜的工作也有大把厨师在竞争呢。最后他不得不去中国餐厅打工,那儿每小时的薪水最低,可是不挑人,只要你愿意在唐人街后面湿漉漉的小巷子里蹲下身子、挽起袖子拼命洗碗,一间15平小屋子的租金还是能赚出来的。
  公社的老伙计们凑在一起喝酒时,常常安慰他说,你只是时运不济,等得比一般人久了一些而已。那个塞缪尔,抱怨了多少年说要洗手不干,回家养牛,现在还不是一举成名,正在意大利、奥地利和德国巡回演出呢。那个娇滴滴的奥菲利亚运气就太好了,第一年就签到经纪人,被弄去拉斯维加斯了。每当这个时候,凯伦总是逼着他吃一块她亲手做的甜得发腻的布朗尼,然后半真半假地说,等你出名了,我们得好好给你策划几个大作品。听说泰山是中国最有名的高山,我们就去泰山顶上,在悬崖上给你竖起一个铁架子,脚底下是万丈深渊,当然事先得给你系上安全绳。这场表演可是一定会引起全世界轰动的呢!   你都把我搞糊涂了!杰姆斯气呼呼质问眼前的中国人,一个人曾经能够做到的动作怎么可能忽然间不行了呢?话一出口,他就真的开始怀疑这个家伙了。他那种习惯了含胸弓背的姿态,怎么看都是一副唯唯诺诺的模样,还有表情愁苦的五官,提早的谢顶,他哪里像一个发了大财的人?不过他塞到礼帽里的那张票子倒是挺阔气,一瞥之下他还以为那是一张蓝色的二十欧,整理的时候才发现,原来是一张绿色的一百欧元,这可是他摆摊以来收到过的最大值的票面了。
  其实有一件事,我从来没有告诉过这个世界上的任何一个人。姜摸了摸他自己的光脑袋,忽然有些害羞地说,我指的不是练功房里那次失败的尝试,而是后来的又一次。到了2007年,我基本上已经不做任何实业了,我解散了公司,把钱都投进股票和期货账户里,当时在这行赚钱比做什么都省心省力。那时候我已经不羞于把再也不能站上钢丝的秘密告诉别人了,恰恰相反,我成天价把租下整栋练功房的大楼却摔得四仰八叉的丑事当作笑话到处讲。好像这么一来,就显得我心里也确实不再介意这回事了。
  我向大家吹嘘,我已经改行在K线上走钢丝了。原来在钢丝上的沉稳大胆灵活机变能赚几毛钱呢,飞来飞去的,完全是拿命在开玩笑嘛。如今只需要用十分之一在股票里,就足以让我成为全上海数一数二的富人。当时我贷款、玩杠杆,以一赌十,账户上的数字奇迹般地增长。我以为我真的技术精湛,胆识了得,事实上仅仅因为市场大势所致。2008年,趋势陡转。不夸张地说,就是在几个月之内,我从富翁瞬间变成了一个穷光蛋,而且还欠了一大笔债务。
  那年深秋时分,我独自开着车去泰山。我记得这辆车当时也已经被法院做了财产保全,是抵债的一部分。到了泰山已经是下午三四点钟的光景,我坐缆车上了山顶。管缆车的老伯提醒我,这个季节缆车停运的时间已经从下午5点半提早到了5点。要是错过下山的缆车就惨了,这两天这么冷,夜里山顶上可能还会下雪呢。我哼哼哈哈地点头道谢,匆忙走开。接下来我在山上漫无目的地转来转去,看着阳光渐渐暗淡,夕阳西沉。后来我才意识到其实我只是在等待过了5点,不再有下山的退路。此时这1500米的高处已经人踪俱灭,唯有风吹着枯枝败叶发出的沙哑撕扯声。我朝着山沿西侧风景最开阔的一处悬崖走去,翻过“游人止步”的栏杆,径直往前走,直到踏在与山体相连的最后一块岩石上。
  云正从脚下幽深的山谷中大朵大朵升起来,眼前是层叠的群山,晚霞像一片辽阔极了的玫瑰色的花海铺展在地平线上。风拍打着我冻得通红的面颊,揉乱我的头发,像一个久别重逢的老朋友那样反反复复使劲推搡我,拥抱我。被掀起的落叶不断敲击着我的背脊,就从我的肩头飞舞起来,如同无数翠金与嫣红的彩蝶奇妙地翕动着翅膀,以各种姿态滑翔着消失在万丈深处。这一刻,我忍不住想到,在临死前能看到这么美丽的景色,这可真好。能死在这么美的风景里,这可真好。
  你不是说过,闭上眼睛是最容易掉下来的吗?你是行家!就算是一条腿站在平地上,闭上眼睛也是很难避免左右晃动的不是吗?记得小时候刚开始练功的时候,师父就告诫我,千万不要在高空闭上眼睛,哪怕几秒钟,除非是你想自杀!闭着眼睛的高空平衡,据说这只有一等一绝顶的高手才能做到,传闻一旦到达这种境界,任何力量都不再能把他的脚掌从支点上撼动半分。还在杂技团的时候,年轻气盛,我也曾经在不算太离谱的高度偷偷试过。每一次都是在眼帘遮住瞳孔的短短几秒钟后,我就觉得身体不由自主地开始摇晃,整个世界在眼睑上旋转起来,耳朵里充满了莫名的轰鸣声。不超过10秒,我就会绷不住跌落下去,一头栽在保护垫上。
  这一回,我站在完全悬空的岩石上,石头表面生着尖棱,硌着我的脚底。可以说我的鞋子接触岩石的面积不会比站在一根钢丝绳上更多。我想这恐怕是最好的方式了,完全不需要主动跳下去。于是我闭上了眼睛,在眼睑暗红色的帷幕后面默数: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
  耶稣基督啊,杰姆斯低声在心里嘀咕道,照这样数完的话,他早就是个死人了。难道他真的已经达到了那种境界,那真的可能吗?杰姆斯屏息静气地等待下文,他此生从未体会过那种境界,他得听听那究竟是一种怎样的感觉。
  姜没有继续说下去。这个中国男人在圣彼得广场上张开双臂,像是有点喝醉了,轻轻吐着气,陷入回忆。杰姆斯不耐烦地把手放到他的肩膀上,嘿,老兄!姜睁开眼睛。兴许是忘记自己讲到哪里,兴许是故意跳过了最重要的那一段,他换了种语调,这会儿倒像是故意在娱乐他唯一的听众似的,带着几分不自然的欢快说道,你知道人在自己的眼睑后面是很难有正确的时间概念的,我当时以为10秒钟还没有到,也许在死亡之前,时间会被等待时的错觉无限地拉长。直到感到双腿酸痛,我睁开眼睛,才发现夕阳早已退去。那一刻,眼前是有生以来看到過的最宏伟的星空,像是正午时分大海中所有浪花上烈日的反光,像是太阳的每一道光芒都化作耀眼的雨点倾盆而下。后来回想起来,也许是因为我闭着眼睛太久,陡一睁开,才会对光亮如此敏感。从夕阳到满天星斗,我究竟在这岩石上站了多久啊!可是那一刻我完全没有想到这些,在这样的星空下,我连呼吸都要忘记了,只是继续伸开着双臂,伸开我已经冻得完全没有知觉的手,在万丈空旷中唯一的支点上,在翻卷的风中,在已然淹没在黑暗中的世界上空,我觉得我的身体已经不复存在,而我的细小的灵魂正乘着一对轻盈的翅膀,就这样,飞入无止无境的星河中去了。老兄,有机会你真该到我们中国的泰山来走一遭,像我们做过高空平衡这行的,不去那里会是个遗憾。
  之前呢?杰姆斯几乎是带着恼怒打断了姜,你睁开眼睛之前呢?你是怎么站稳在那个石棱上的?杰姆斯确信姜是故意岔开话题的,他转到姜的正对面,为了看清这个中国人脸上的神情,他几乎都要踮起脚尖来问了,你当时到底是种什么样的感觉?
  姜摆摆手,大笑起来。杰姆斯这才意识到兴许自己问得太急切了,兴许别人并不愿意绝技外传。他有些尴尬,像是被看破心事似的,又犹犹豫豫问了一句,你……现在还能闭上眼睛站在钢丝绳上吗?他忍不住再次打量姜,这个谢顶的男人骨骼和姿态已经明显走样,怎么看都不像是依然在保持形体训练的舞者了。   姜不动声色地捡起另一个话题,老兄,刚才我有没有告诉过你,今天已经是我第五次看你的表演了?时间过得真快。我还清楚地记得,第一次是在2009年秋天,威尼斯广场。从2010年开始,我每年来罗马两次,我记得也是从那一年开始,你就换到罗马斗兽场的空地上来了。说起来我几乎年年遇到你的表演呢,虽然不是每一次都能遇上。
  这本来只是一些顾左右而言他的废话,可是杰姆斯一个激灵,就像是在酣熟的睡梦中听见闹钟刺耳尖叫起来。已经四年了吗?为什么自己总觉得在罗马才待了几个月?他也明明计划,这样的表演他只会做几个月,连他出租屋里的餐桌,都还是在废弃的浴缸上架一块木板临时将就的呢,他从来就没打算在这个地方长住下去。
  2008年,报纸上满是华尔街的噩耗。公社的捐款骤减,连日常的赞助商也销声匿迹,原定的演出日程一拖再拖。这时候他意识到这已经是他在纽约的第二十八年,生活像岩壁坚硬无缝,连一个可以用手指攀住的缝隙都始终没有给过他。他慢慢地消耗着极小的一点积蓄,等待溺亡。在只剩下一张机票钱的时候,他忽然想,与其饿死在租屋里,不如趁最后的时间去欧洲看一眼。
  第一站就是罗马。刚刚抵达这个城市的时候,他简直失望到了极点。在这个游客嬉笑喧嚷,小贩与尘埃铺天盖地的昨日之城,古老的神灵早已离去。店招飘扬的大街小巷,被栏杆围成景点的城邦废墟,残缺的雕像,污损的建筑和巧言令色的导游,每个角落都散发着哗众取宠的味道。他可不愿意死在这种地方,可是他已经没有盘缠继续往别处走,得想想办法。他在路边踯躅,百无聊赖,观察卖艺者和过路人的反应,这原本只是出于他职业上的偏好。可是忽然有一天,他意识到逗弄游客将会是多么容易的一件事情。凭他的舞台经验,只要愿意放下身段,他完全可以做得比任何人都好。
  原本他只是想赚点钱吃一顿好的,然后买一张火车票离开,去佛罗伦萨或者威尼斯,或者直接去巴黎。也许那些城市会在他临死前给他些许安慰。收入比预计的好,他又思忖着,也许可以攒一笔钱回到纽约从头再来。之后就像所有的时间轨道被什么一并擦掉了似的,他被魇住在一个循环往复的梦境里,就像唱片莫名其妙地滑了针,永远在反复同一个音节。但是这绝不是因为贪心所致,他很肯定。一场至少几百欧,一天两场,一年三百六十五天。你可以想象他的银行账户上已经有了多么惊人的一个数字了吗?一开始,他还每天盘算着如何分配现有的钱,买多大的公寓,买在哪条街上去食品超市最方便。到后来他连这个游戏都省下了,他麻木地数着这个数字就好像这是另一个世界的气象预报,而他被困在这里,似乎失去了离开的气力。好笑的是,回到纽约竟然成了他不断重复着眼下这种愚蠢生活的借口。
  他不明白为什么在濒临绝境的时候,他竟然还有气力离开生活了整整二十八年的纽约,来到全然陌生的罗马。而在完全可以重新开始的时候,他却没法迈开双腿,从这个让他倍觉羞辱的舞台上走开。一个富得不可思议的舞蹈家,穿得像个流浪汉,每天在废弃的浴缸和木板搭就的临时餐桌上吃饭,然后推着一大堆破烂,到景点门口最粗俗的那片空地上卖艺乞讨。
  3
  酒瓶底朝上的时候,两个人不约而同打了个哈欠。已经没有地铁了,他们穿过广场,顺着街道迈开步子打算一路走回去。反正罗马是个不大的城市。经过圣天使堡,来到台伯河畔的时候,杰姆斯忽然发觉自己已然不再身在罗马了。
  他不认识眼前的这个地方。这是一片异常空旷而荒凉的地平线,几个小时之前仿佛塞满了整个世界的人一下子全不见了,就好像他们从来就没有存在过,就好像那个他所痛恨的衰败之地已然在前一分钟被墨色的洪水淹没。宽阔的河流在夜空下闪着冷冽的光芒,映出了另一座城市陌生的轮廓线,仿佛那片曾经不可一世的古老城邦,正从时间的海洋中缓缓升起,白天看上去污损残缺的建筑物和雕像,此刻有如神灵完美的身躯,在这大地上寂静地游弋,沐浴着两千年前殷红的月光。
  可惜没酒了。姜说。是啊,居然没酒了。杰姆斯恍恍惚惚地回答。他们就像醉了一样忘记了原本行走的方向,开始信步走进这个夜晚的城市中,有如走入一片奇境。海神波塞冬小睡方醒,阿波罗弹奏着竖琴,雅典娜身披铠甲斜倚长矛陷入忧思,高卢人手持匕首引颈自戮,拉奥孔被蟒蛇缠身,狩猎女神大步奔跑在月光下。拉皮斯人与半人马正在肉搏,此时不远处特洛伊也战事正酣,阿克琉斯怀抱着垂死的亚马逊女王。杰姆斯大张着嘴,他听到自己心里有什么睡去很久的东西正在尖声大叫。
  凯伦喜欢窗户的主题,她永远把布景设计成巨大的拱形圆窗和被窗框切割的光影,她设计的舞姿总是以各种努力推开这扇窗户最后无功而返。赫拉最天才的编舞是在2004年的独立艺术节上,六个裸体的女人以兽的蒙昧在地上翻滚,尝试像人一样直立起来,她们愣是凭着双腿和胯部的蠕动笨拙而艰难地把身体塞进了牛仔裤。这可真是盖了!
  杰姆斯拍著姜的肩膀说,老兄,不如你也来纽约跟我们在一块儿吧?这话说得就好像他已经回到了纽约似的。关于他为什么一直没能得到艺术评论界的重视,曾经有过一些风言风语。传说有的评论家认为他的表演太注重技术了,能不能靠一条腿站在桅杆的顶上跟艺术的表现力没关系。甚至有的演员对于跟他在同一个艺术节里演出感到不高兴,说他把大家的演出都降低到了马戏团的水准。
  他曾经拜托凯伦帮他作个“诊断”,看看他这么多年出不了头究竟是什么地方出了毛病?凯伦总是特别愿意帮他,想来恐怕是母性十足的女人,总是偏爱最容易激发她们同情心的人吧。凯伦辗转托请,帮他请到了经纪界中的大人物,还自己掏钱在墨西哥餐厅请了一顿饭。大人物说,你还记得去年排在你后面演出的那个彼得吗?就是穿着紧身衣,拖着一根树枝在台上不停转圈的那个。我一早就说他会红,我的眼光错得了吗?这不,现在他已经大红大紫了,今年还被邀请参加了塔尔特公司赞助的“人与自然”的全球环保巡演。你看他的道具跟你差不多,表演也不复杂,既没有危险也没有难度,你干吗不抄个近道跟他学学呢?说完打出了一个大大的酒嗝。
  本来杰姆斯一直很想问姜一个问题,泰山的六千多级台阶,那天深夜,他是如何独自一级一级走下山去的?这么胡思乱想着,竟然就给忘了。不知不觉天色破晓,他们又回到了昨天夜里相遇的角斗场前。   姜看了看表,苦笑道,我看我也不用回去睡觉啦。再过一会儿,司机就该拉着那些大人物来了,我又该伺候他们了。杰姆斯说,那我也不回去睡觉了,干脆演个早场。反正他已经决定要回纽约去了,不管走不走运,他还是打算再试一次,兴许采纳那个令人反胃的主意,弄一根树枝像扫地似的在台上拖着转来转去也好。总之他拿定主意不再留在罗马扮演这个小丑了。今天将是他最后一天的演出,明儿一早他就直奔机场,说什么也不会变卦了。于是他从角斗场对面租用的储物间里拖出了他的手推车,停在他熟悉的那块空地上。
  没有冰激凌车,没有羊群般茫然而躁动的游客,没有强打精神的导游和无孔不入的小贩,世界还停留在大梦方醒的宁静中,晨光干净得仿佛一瓶方才开启的莎当妮,陆续飞至的鸟雀像是它初初倒入杯中的叮咚声响。这个阵势让杰姆斯有些不习惯。把头埋入油布的时候,他犹豫了一下,最后只拿出了铸铁底座和那根金属杆。
  把桅杆固定在地面上以后,他对姜说,老兄,你得帮我在底下看着。要是我掉下来,你就帮我打个118;要是跌得不巧,直接打殡仪馆的电话也成。姜的眉毛挑了挑,像是在说,得了吧,老兄。这个矮小的高加索人抓着桅杆上细小的枝杈往上爬,当他的手触摸到桅杆的顶端时,他觉得自己真的就像一个赴死的战士。他想,如果姜没有跟他讲过那个故事就好了,他就不会怀疑自己是否已经失去了停留在桅杆顶端的能力,那种类似于飞翔的神秘能力。
  数到第5秒,他从支点上缓缓挪开了一条腿,以一只火烈鸟的姿势凌空站立在高处。他觉得这会儿他站得比这辈子任何时候都要稳,这可真是个奇迹。于是他弯下身躯,两手抓紧另一个枝杈,他非常顺利地倒立起来,姿势近乎一个完美的芭蕾舞伸展。他看见初升的阳光将帕拉提诺山上的帝国废墟染成一片金黄,优柔的尘埃弥漫在欧洲大地上,祈祷者在窗前唱诵他们的主,所有破碎的雕像依然在闪闪发光。
  这个时候,各种车辆的刹车声正在陆续带来冰激凌车、小贩和游客。人群像垃圾一样逐渐玷污眼前的画卷。有人在叫,看哪看哪,那是什么变态的玩意儿,他是打算把自己挂在那个衣帽架上吗?这肯定是骗人的,有人嚷嚷着,还没到梵蒂冈呢,就有人装神弄鬼,真没意思!刺耳的笑声绕着他转来转去。过了好一会儿,杰姆斯才意识到原来他们说的是自己。那个他最厌恶的白天的罗马再次占领了这片土地。杰姆斯想,如果这个时候他忽然聋了或者瞎了就好了。在这辈子所有的练习和表演中,他从来没有干得像今天这样漂亮,简直像身处孩童时飞翔的梦境,他是多么希望能安静地再享受一会儿这种感觉。
  有个声音在他心里说,闭上眼睛,世界就会被你关在眼帘外面。只要闭上眼睛,你就可以暂时不用身处那个可恶的城市。闭上眼睛,为什么不试一试呢?既然你今天的状态出奇地好,也许以后都不会有这么好的时机了。杰姆斯记得,他并不是没有想过要挑战这个最高的境界,他一直没有付诸实施并不仅仅是因为危险,更因为其实没有观众能看见他究竟是睁着眼睛还是闭着的。这让冒险本身看起来像是一种浪费。可是今天他打算为自己作一次尝试,因为这个愈发喧嚷的城市正在磨断他最后一根忍耐的神经。
  于是他闭上眼睛。
  罗马城如愿以偿地被他关在眼帘之外,连声浪似乎也随之消退下去了。
  这时候,他第一次感觉到了自己身体中发生的一切。他感觉到他的每一节脊椎骨正在一刻不停地各自伸缩,犹豫不决地寻找与相邻两节脊椎之间的受力点。他的千百束肌肉每秒钟都在此消彼长地变换用力的方式,完全不受意志的管束。火热的血液在他的四肢百骸无止境地奔腾来去,不可控制地影响整个躯体的重心。更要命的是他的心脏,它被无法控制的念头牵引着,时而激奋地猛击他的胸腔,一下紧似一下,时而又颓丧地只是无力摆动着。而他的躯壳就被这毫無规律的心跳从里面撞得摇摆不定,任是被狂风摆弄的枯叶,也比他这副躯壳受到的折腾要少得多呢。以前他总是以为会把他从高处掀落下来的是躯壳之外的什么变故,一阵风、一个落地的冰激凌、一声讪笑或是一场地震。直到这一刻他才意识到,其实都不是,所有坠落的高空平衡者,都死于那些外人看不见的飓风雷鸣。
  随后,他看见了眼睑后面的世界,他自己心中的世界。那是一个甚至比正午的罗马更喧嚷躁动十倍以上的城池。人们戴着彩色羽毛的花冠和奇异的面具,在他面前走马灯般经过,有人在他耳边甜言蜜语,有人对他怪笑,有人冲着他愤怒地尖叫,有人把雪茄的烟灰轻蔑地弹到他的脸上。他们用王冠和大钞逗弄他,把他抛到高空,又看着他跌落在积着污水的大路边。绿色的月亮挂在漆黑的天空中,地面上亮如白昼,闪烁的彩灯中人群像罐头食品一样塞满了大街小巷,一刻不停地蠕动、低语,铺天盖地可疑的议论声让他头痛欲裂,有一种想要立刻呕吐的眩晕。他猛地睁开眼睛。
  4
  杰姆斯的故事讲完了,我们静默良久。喝过一轮,又加满一轮酒。伊娃浅浅一笑,也向镜子举杯说道,镜子啊镜子,我敬你,我赞美你!你能照见天穹大海,人们却只需要从你那里看见最近处的自己。
  第二个故事 花园
  1
  她清楚地知道自己的长处在哪里。比如说,她的皮肤更容易接纳和积累阳光的恩惠。在日照时间还没有超过一天8个小时的春季里,只需要在难得一见的没有雨雪的日子,在最暖和的正午,逃课,脱掉外衣,在教学楼后面的花园里伸开四肢,平躺一两个小时,她的皮肤就会开始呈现金灿灿的小麦色。随着白昼艰难地延长,阳光的颜色像成熟的麦穗渗入她的肌肤。直到有一天,夏季莽撞地倏然而至,她只需要若无其事地换上比基尼,踱到海边,所有横陈在沙滩上的身体都苍白得发蓝,像是刚从海里捞出来的梭鱼,这让她周身阳光的吻痕看上去像是一个奇迹。
  她并不满足于这浅淡的麦色,夏季终月无雨,一天长达20个小时的阳光照耀,还有中学暑假的大把时间。短短一个星期,她就可以变成红棕色。那是大家公认最美丽的蜜糖般的颜色。这时候,她几乎是带着幸灾乐祸的心情,观察泰戈岛上其他人的皮肤,这些金色头发,或者浅褐色头发的邻居们,包括她的父母科曼夫妇。他们往往为了急于求成而晒得周身通红,两颊过敏,像一只只煮熟的对虾。   于是每到这个季节,科曼太太总是满心羡慕地对她的宝贝女儿说,哎呀呀,伊娃,你一定是来自中国的公主!然后科曼先生一定过来凑热闹,哎呀呀,我们用两个夏天都晒不出你这么漂亮的肤色,我敢说,整个岛上的绅士都在想着该怎么跟你搭讪呢!
  现在的确有位绅士在和伊娃搭讪,但不是恭维,恰恰相反。你确定你要这么使劲地晒吗?他问。你的皮肤确实比高加索人容易上色,这很好。只不过我得让你知道,亚洲人从不认为晒成棕色是一种优点。东方有古谚,一白遮百丑。雪白的肌肤在亚洲反而是身份高贵的象征。这个审美观来自古代,他们的贵族和文人不需要去户外劳作,只有工匠、农民和奴隶的皮肤才是棕色的。
  说这话的时候,伊娃正平躺在沙滩上,穿着热裤,恤衫卷起到胸衣下缘,露出腹部的肌肤,这是人的身体上最不容易被晒黑的部位了。她原本并不是为了日光浴而来,只是参加聚会的成人们在花园里捉着酒杯聊得正欢,她乐得避开几步,顺便加工一下自己的肤色。
  过来搭话的正是花园的男主人——西蒙,斯德哥尔摩大学的中文教授。听说他是澳大利亚人,年轻的时候不知怎的忽然去了中国,在当地生活了多年,后来又移居欧洲,娶了个波兰的妻子,去年接受大学的聘书,决定在瑞典定居。
  可惜这个传奇人物的相貌就不如他的经历那般惹人遐想了。他的个子高得惊人,也是出奇地瘦削,不知是因为身体羸弱,还是对自己怪异的身高不甚自信的缘故,他佝偻着背,后背那一弯俨然早已成形的弧度,像是空荡荡的外衣中生出的伞顶。他的头发是亚麻色的,凌乱地贴着他瘦长的脸,早该修剪了。一双蓝灰色的小眼睛多数时候被他垂着的睫毛覆盖着,这让他总是显出一副盯着自己脚尖看的模样。令伊娃非常不服气的是,刚才她明明看见他对任何人都充满了一种彬彬有礼的热忱。可是这会儿,他分明是故意在惹她不高兴呢。你是在说我丑吗?伊娃尖着嗓子问了半句,立刻下意识地把恤衫放下来遮盖阳光,旋即又挑战似的重新卷到胸前。
  我只是想来和你说说话,你不要见怪。伊娃觉察到他蓝色的小眼睛闪烁过一缕恶作剧的笑意。他礼貌地欠了欠身,转过身去,故意避开伊娃涨得通红的脸,慢吞吞地走回花园里。少顷,他端着两盏白葡萄酒过来,弯下腰好声好气地把其中一盏递给她,像对待一位成年的女士似的。伊娃犹豫了片刻,毕竟她还没到法定可以饮酒的年龄,随后还是接过了酒杯,赌气的模样,心里却是得意的。
  露天咖啡桌就摆在面朝大海的花园这一侧,隔着桌子正好有两把躺椅。两个人就近坐下来,恰好分别坐在了一株橡树和一株旱柳的树阴底下,身后是横着两栋白色小木屋的环形花园,一片山毛榉之间混着两棵樱桃树。此刻咖啡桌的玻璃盏里装着的就是这些樱桃,果子黝黑细小。海面上阳光耀眼,水蓝得剔透,沙滩是泥黄色的,坑坑洼洼。西蒙在酒杯里深深地啜了一口,扭头问伊娃,你有没有想过,将来有一天要去见见你的亲生父母?去弄清楚他们在你的血液里到底留下了什么,为什么他们要把你送走?
  我这么问并没有冒犯的意思。西蒙说,我小时候也是被领养的。我的养父母和我一样都是高加索人。我头发的颜色和养父非常相近,或者说,更像是养父和养母的发色混合之后的结果。我们在墨尔本的城郊有一座房子,房子的材质和构造乏善可陈,里外都陈旧得很,不过在房子后面有一个颇为宽敞的花园。与当时周围新建的房子相比,这个花园的面积实在是非常奢侈的。我还记得,养父大部分周末的休息时间都花在料理这片土地上,花和树的品种多极了。闲暇时候,漫长的白天,一家三口就在园子里晒日光浴,并排躺在野餐垫上。那时候邻居过来寒暄,不知情的人常说,我们一家人长得就像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一样。
  据说每个人开始有记忆的年龄都不尽相同。我是两岁半才被收养的,可是我对自己被收养的事实完全没有印象了。如果没有人告诉我,我将自然而然地默认抚养我长大的这对夫妇就是我的亲生父母,不会有任何疑问。可是在我五六岁,也许更早的时候,我的养父母就告诉我,我和别的孩子不一样,我是一个领养的孩子。后来我曾经问他們,你们何必把这件事情告诉我呢?
  养父的解释是,这是为了告诉我,我对于他们而言是多么珍贵的一件礼物。也是为了提醒他们自己,他们有多么幸运,可以得到像我这么优秀的孩子。这些话并不夸张,他们一直真心实意地以我为荣。他们总是向邻居夸耀说,这孩子的房间收拾得比修女的禅房还要整洁呢。我没有看过修女的禅房,然而我确实无法容忍房间里的一丝灰尘和一点点凌乱,哪怕是窗帘被风吹歪了,线条不再与地面垂直,哪怕是桌上的两本书的书沿不是平行的,哪怕是正打开阅读着的两本书,我也要把它们摆齐整了心里才安定。到了后来,我开始抽空整理家里的车库、贮藏间、客厅,这让我的养母分外惊喜。在我心血来潮的劳动时间里,她还激动地招呼邻居来观摩。才念中学就这么懂事,这孩子长大了以后该会是多么有出息呢!她双手合在心口,一遍遍地向不同的邻居感慨。
  养父还特别自豪地对邻居说,这孩子毅力超群,你见过每天坚持跑步和俯卧撑,刮风下雨也不肯歇上一天的孩子吗?事实上我曾经怀疑这是意志力过于薄弱的表现,因为我就是这样的一个人,很难控制自己的行动。打个比方,从我有记忆起,所有的椅子里都会长出看不见的手臂,死死按住我,就像所有的房间都系着无影无形的绳子,缠住我的脚。有时候我想要到花园里去割一遍草,从清晨下定决心,一直到窗外夜幕落下,我依然还坐在原地,就像被噩梦魇住了似的,就是没法走出门。跑步也是一样,与其说我坚持跑步,不如说我没法让自己停下来。在我升入中学的第一年,养父曾经花了很大力气每天早上带我去跑步,说是为了培养我的健康习惯。起初我只是为了让他高兴,到后来情况发生了180度的逆转,只要一天没有跑完两公里,做完三十个俯卧撑,我就坐立不安,吃饭的时候连叉子也拿不稳。但是如果把这反过来说成是一种惊人的意志力,也许这也就是了,谁知道别人说的毅力是不是感觉如此呢?
  从那时候的种种征兆来看,几乎所有人都认定,我天生就具备着能成为一个大人物的潜质,将来不是诺贝尔奖得主,就是部长或总理。我也一度深信不疑。可笑的是,当时我们认定的这些所谓天赋,从科学定义上而言无非是遗传因子。但是所有人都忘记了去质疑一个最根本的问题,我的遗传因子究竟来自谁?要说我是被一个诺贝尔奖得主,或者澳大利亚总理遗弃的孩子,这种可能性微乎其微。更不可能如那些矫情的赞美之词所言,是个流落他乡的王子。恰恰相反,遗弃孩子的父母往往都是罪犯、妓女、酒鬼、赌徒、遗传病患者,至少也是一对暂时没有经济能力抚养孩子的穷人夫妇,两个失败者。   我从来没有想过要和我的亲生父母建立什么生活中的联系。我相信世界上没有一对父母可以做得比我的养父母更好,更视我如珍宝。况且我活在一个与我亲生父母毫无交集的世界里,恐怕连语言都不通呢。可是疑问就像一只小虫子,每天在生活的保鲜膜上咬开一个小口子,渐渐地,千疮百孔,变成了一个捂不住的大洞。我忍不住去想我的亲生父母究竟是什么样的人,长什么样。
  你有没有觉察到过,有一个人,始终与你形影相随,不论是你在人群中的时候,还是你独处。你看不见她,听不见她,不明白她究竟在想什么,可是她时时刻刻把各种别人看不见的念头塞进你的脑袋,在你思考之前就操纵你做出一些莫名其妙的举动,在你耳畔喋喋不休,让你总是在和旁人说话时走神。每一天,旁人在用各种形容词概括你,把你定义成一个他们非常了解的人,你却在私底下与那个人终日角力搏斗,讨价还价,强迫她可以容你自在片刻。或者逼迫她多给你一星半点的提示,让你明白她究竟是谁。你心里清楚,那个人之所以如此难以捉摸是因为她就是你自己,是你注定看不见的一个影像。但是如今你知道了那个奇怪的生物事实上是有出处的。在这个世界上,有两个陌生人在一次偶然的心血来潮中造就了她。如果你可以想办法去看一看那两个人,也许在看见他们的第一眼,你就瞬间明白了那个看不见的家伙究竟是怎样的一张面孔。
  那个看不见的家伙,说实话,我完全不信任他。即便是熟睡的时候,我依然担心他会忽然干出什么可怕的事情来。我得知道他究竟身负什么无法饶恕的罪孽,以至于被亲生父母不容。得到这个答案之前,我觉得自己就像睡在一方火山口上,随时可能在梦中被熔岩吞噬。而只要得到它,似乎我就能从此控制大局,从容地面对那个家伙。这是多么诱人的一个答案啊,只要是凡人,谁能抵御它的诱惑呢?说到这里,西蒙用他细瘦的手指拈起一枚玻璃盏里的樱桃,放进嘴里,微微皱起眉头,仿佛那果子很酸似的。他凝视着手指上留下的一斑殷红,自嘲地笑了笑,补充说,尽管我们都知道,这果子是不能吃的。随后他停下来,在海面反射的光芒中眯缝着眼睛望向伊娃。她正在用一根树枝抽打着地面。
  伊娃想,她知道的可比西蒙那会儿多得多呢。她知道科曼夫妇是通过国际领养机构从中国把她抱回瑞典的。她知道她来自安徽的一个山村,亲生父母不外乎农民。没有具体的出生日期。那一批,总共有九对来自瑞典不同城市的夫妇领养到了九个中国孩子,清一色都是女孩,没有男孩,只要多看看报纸新闻,遗弃的原因也显而易见。
  西蒙把果核远远地扔向沙滩,兀自说了下去。现在回想起来,去见自己的亲生父母实在是个非常愚蠢的主意,可是我还是见到了他们。说到这里,西蒙看见伊娃扔掉了树枝,把脸转了过来,用一只手托着腮。西蒙点点头说,是的,我见到了他们,而且比预想还早。在我十七岁那年,养父母同时去世,一场车祸。西蒙对伊娃笑笑,像是反过来安慰她似的,因为她正不由自主地将手按在心口上,睫毛颤抖了几下。
  葬礼结束以后,未成年人保护机构的人来找我,当时我那样的年纪,已经不适合再次被领养了,所以他们决定让我的亲生父母再次做回我的监护人。这就意味着,我必须要回到他们身边,不见也得见。于是我按照工作人员给我的地址,从墨尔本坐火车到悉尼。此前的整整两个晚上,我连一分钟也睡不着,我害怕得要命,生平第一次宁愿这辈子都不要见到这两个生我的人。那时候他们已经写信给我,火车票也是他们买了寄来的。我让他们一定不要到火车站来接我,我会自己去他们的房子。我觉得这样,至少到了房子门口,我还有机会反悔。
  想象中所有的场面都没有发生。我们既没有抱头痛哭,也没有相互埋怨。他们看上去陌生极了,跟我想象中的任何一个版本都不一样。你让我怎么對着两个陌生人大哭大叫呢?我的亲生父亲居然曾经是一个赫赫有名的作家,你可以想象吗?我见到他的时候,他在一所大学教创意写作已经很多年了。他大约有6英尺高,很瘦,驼背。戴着度数不低的近视眼镜,嘴角的皱纹线条耷拉着,这让他看上去总是一副撇着嘴挑剔人的模样。那天他显然是刻意收拾过,胡子刮得干干净净,穿着随意,却肯定是新换上的,衬衣的领子雪白挺括,牛仔裤的膝盖上也没什么折纹,这一身装扮空空荡荡挂在他枯瘦的身材上。他居然伸出手来跟我握手,就好像我是新来的同事似的,干瘪的指肚碰到我的手心就飞快地收回去了。
  我的亲生母亲腰身圆滚滚的,在厨房里忙碌的身手倒是非常敏捷,脚步比一般人快。看得出,她是一个开朗热情的好女人,就像我原先左邻右舍那些爱唠叨的胖主妇。不过那一天她的话可不多。她又是煮咖啡,又是烤饼干,只是最后帮我把咖啡端上来的时候,动作忽然慢了下来,胖手指小心翼翼地捉着托盘的边缘,放在桌上的时候一点声音都没有发出来。
  说真的,我完全觉察不到我和他们之间有任何血缘的联系。书上说,即便是从未谋面的血亲,在不知情的状况下撞见了,彼此也会有某种神秘的亲切感。我是真的一点没觉得。他们甚至连头发的颜色也跟我不一样,父亲的头发是浅栗色的,母亲竟然是一头红发。我打定主意,稍后无论如何也得跟领养机构确认一下资料有没有弄错。我相信当时他们肯定也是一样的感觉。
  我们在摆着神龛的客厅里坐了大约半个小时,大家都在努力找话题。一开始父亲问我喜欢什么运动。几句过后,又开始冷场。后来母亲拿出了他们一家人的相册,这下好了,照片自己可以说话。相册上有父亲年轻时候领奖的照片,签售的照片。他的处女作让他一举成名,我先前还在中学同学那儿听说过这本书,只是没读过。之后他被聘到大学任教,不久与当时还在大学做行政工作的母亲结婚。相片上新婚的他们依偎在这座房子前,想必那一大笔版税让他年纪轻轻就过上了富裕的日子。在我之后,他和母亲又生了三个孩子,一个比我小三岁的男孩,和一对比我小四岁的双胞胎姐弟。也就是说,我还有两个弟弟和一个妹妹。他们都在父母亲身边正常长大,照片记录着他们成长的每个阶段。在花园里游戏,参加唱诗班,第一次游泳,第一次演出音乐剧,小学毕业典礼等等。那么他们有什么必要遗弃我呢?为什么偏偏是我被送走了?   这时候父亲问我,究竟是打算住在他们家里,还是由他们为我租一间公寓单独住?看得出,他是一个习惯了居高临下说话的人,可是这句话问得战战兢兢,字斟句酌。仿佛生恐我选择了他们不愿执行的方案。我还没听完就站起来,摔了门大步跑出去。我足足跑出了两个街区以后才觉得能够正常呼吸。阳光炽烈地照在我的头顶上,我停下脚步,胃里热辣辣地疼痛,满心委屈。我弯下腰,喘息着,依然还是忍不住回过头去,从我的肩头再次望向那个我努力逃开的地方。然后我注意到了那个花园,他们的房子后面有一片白色栅栏围起来的花园。刚才从正门走进去的时候,我竟然完全没有注意到。花园美丽极了,即便从这么远的距离,我依然能分辨出大部分熟悉的植物,橡树、槭树、山毛榉,玫瑰、金合欢与马蜂草。这一刻我忽然记起了这个地方,多么不可思议,我的记忆中竟然有这个花园!
  说到这里,西蒙好像被酒呛了一下,咳了起来,眼睛里充满了泪水。好在很快他就克服了这个细小的麻烦,就像大海退潮,涨红的脸再次变回青白色。他的嘴角弯出了一个讥诮的弧度,有些赌气似的说,当时我干吗要跑出来呢?我应该在跟他们见面的第一分钟就问他们,当年为什么要把我送走,为什么是我?
  2
  伊娃在等他说下去,可是西蒙沉默着从玻璃盏里拈起樱桃,一颗接一颗,并不吃,只是轻轻捏碎,弄了一手的汁水。伊娃干脆抢过玻璃盏,抱在胸口,用女孩子得天独厚的任性态度冲他嚷嚷,你倒是说话呀,他们到底为什么把你送走?
  西蒙将两只手掌合在一起,深深吸了口气,仰起头想了一会儿,想是思忖着应该如何友好地打发她,然后说,我给你讲个笑话吧。我在悉尼的那段日子可真是把父亲弄得手忙脚乱,他忙着阻止家里的三兄妹和我这个亲生哥哥见面,是不是很有意思?这是二弟亲口告诉我的,半年之后,他到底还是见到了我。
  直到那天我才知道,和父亲第一次见面,他对我说,三兄妹都正好去姨妈家野餐了。事实是他特地让母亲开车把他们送到姨妈家,早在前一天夜里就送走了。得知我要回家的消息,父亲通宵达旦在花园里徘徊不止,一连数日。之后他联系了城里几乎所有的住读中学,想要火速为三个孩子办妥转校。为此他让助教整整代了两个星期的课,自己每天在家里给中学的教务长写信。后来他发现没有学校能够在一个学年还没有结束之前,就接受插班生,除非那个学生愿意从前一年重新念起。所以父亲又计划说服我不要住在那座房子里,他准备了一大堆说辞,列出许诺给我的条件。在我到达之前,他为此拟就的草稿已经装满了两个文件盒。要是那时候我真的给他机会发挥的话,没准他能说上一天一夜呢。
  把我安排到出租公寓住下以后,父亲给三个孩子立了一大堆规矩,不许给我打电话,不许到出租公寓去找我,不许打听有关我的任何事情,违反任何一条,当月的零用钱取消,并且罚去花园里割半年的草。你说这多可笑!如此兴师动众,就好像我被领养了以后,就成了一个有传染病的人似的。
  这可太奇怪了,这究竟是为什么呢?伊娃问,一边把脸颊枕在那个装樱桃的玻璃盏上。西蒙扬了扬眉毛,不假思索地分析道,当然是因为他觉得很丢脸喽。我是他遗弃的那一个,可是我远远比在他身边长大的孩子要优秀。那时候我擅长篮球和澳式橄榄球,是中学里的运动健将,浑身的肌肉让我看上去像座山似的。西蒙觉察到伊娃一脸古怪地瞪着他,努着嘴,像是马上要大笑出来似的。于是西蒙举起两只手,努力解释说,差点忘了,我现在的模样的确变了一些,不过在我十七岁的时候,我真的壮得像一头非洲的犀牛。伊娃心里说,何止变了一些呢,他现在看上去简直像一只澳大利亚鸸鹋。
  如果把我比作一头犀牛,那么把我的两个弟弟比作鸸鹋是再贴切不过的了。西蒙说。别忘了我看过那本相册。我看到他们三个全都瘦弱得可怜,眼睛让我联想到受惊的小鸟,背也抻不直,完全是父亲小一号的翻版。而我就像是一个触目惊心的证据,证明了所有的问题在父亲而不在我。于我而言,被遗弃反而成了一件最幸运的事情,让我有机会按照自己心愿塑造一个理想中的我。我很理解我的亲生父亲有多么担心,一旦他的另外三个孩子见到我,就会立刻明白,离开他的身边才是最好的选择。再说了,他那副德行又能拦住谁呢?二弟见到我以后不知道有多崇拜我呢!西蒙有些夸张地大笑起来,两颊牵起了一大把的褶皱,像个初生的婴儿似的。
  這么说来,再回到中国去看一看也不错。伊娃心想。她喜欢在人群中闪闪发光的感觉。然后她发现西蒙还在笑着,笑得把那颗细瘦的脑袋都埋到两只胳膊里去了。她站起来推他,他伏在那里,不肯抬起头来。她想,这家伙是不是喝多了?花园那边传来持续不断的欢声笑语,仿佛这场聚会永远不会结束。这时候她听到西蒙沙哑的声音,其实我没说真话。这句话说得简直像一句呻吟。
  那天,我见到了我素未谋面的同胞手足。是我母亲带信,说挪亚无论如何都想见我一面。我应允之后,母亲显得很高兴的样子,她说,那孩子又病了,如果你这样一个强壮优秀的哥哥愿意去探望他,陪他说说话,也许他就能很快振作起来。于是母亲领着我再次回到那座房子。我们一起穿过那个花园,从边门进入走廊,走上楼梯。趁着父亲不在家的时候。西蒙的语调失去了之前那种带着调侃的轻快劲儿,开始变得低沉而拖沓。伊娃有些害怕起来,但是她不知道自己在害怕什么。
  楼道里所有的门都关着,阴暗迟滞的空气中弥漫着一种久睡之后被褥的气味。跨进房间的那一刻,我就像被闪电击中了似的。别担心,我并没有看见什么样貌恐怖的病人。那个清瘦的男孩穿戴整齐地坐在窗前的椅子上,没有太多病容,除了脸色有点苍白之外。被褥垫好在床上,周遭的一切也非常整洁。问题是,过于整洁了。换洗的衣服叠成方块放在床位,每个扣子都是扣起来的。门边三双鞋子之间空开的距离精确相等。书架上的书按宽窄分类,排列得宛如严格建造的堡垒。他面前书桌上正打开的两本书用镇纸压着,书的边沿摆放成平行线。他身边打开的窗帘有着绝对垂直的线条,让我忍不住想探知,究竟怎样才能达到这么完美的效果。所以在他说话的时候,我难以控制地不住窥视那个角落。最后我终于发现,他是用钉子把窗帘的下摆固定在墙根上。那个细小的东西间或会在流动的光影中闪烁一下。我还注意到在那个小东西的边上,有一串平行于窗台的小黑点,横亘了整个墙根。显然无论窗帘拉开到什么位置,他都会不厌其烦地用钉子来保持窗帘的齐整。我的耳朵里充满了各种金属的巨响,呼吸渐渐困难,身边的说话声变得缥缈,像是一个梦境。
其他文献
今晚,我收到老爸发来的短信。说真的,我很意外,真的很意外。这是老爸这个学期发给我的第二条短信。  回到寝室,我兴奋地告诉了室友。于是,大家七嘴八舌地讨论起“老爸发短信”这个话题。  有人说,她的老爸也很少发短信,宁愿打电话。也有人说,她的父亲要戴着老花镜编辑短信,而且还老按错……  我高兴又满足地说:“今天真的很意外收到老爸的短信,而且还很长呢!”  这时,一个室友笑着说:“可是这条短信花了你父亲
[摘 要]在小学高年级数学教学中设计高效的复习题组,不仅能有效促进学生巩固所学知识,还能培养学生自主观察与探究的能力,全面发展他们的数学综合素养。教师通过设计层次性、变式性、串联性、整体性复习题组,可充分激活学生的思维,让学生高效复习。  [关键词]小学数学;题组设计;复习  [中图分类号] G623.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9068(2020)05-0083-02  
“哒-哒-哒、哒-哒-哒……”清脆稚嫩的童音,伴随着电子琴的节拍从音乐教室飘出来,明媚的阳光透过窗子洒在孩子们的脸上,像雏菊一样温暖。  这里是江夏区金口街红灯小学,24名五、六年级的学生正在一起上音乐课。孩子们神情专注,眼睛里闪烁着炽热的光。对他们来说,一周一次的音乐课,是如此宝贵。  红灯小学是一所农村小规模学校,在校生只有88人。专任教师8人,平均年龄52岁。正在给孩子们上课的郑瑛老师,是赤
日前,竹溪县实验小学分管教学副校长、教务处、教科室及各学科组长齐聚一堂,共同商讨教学教研工作,标志该校校本培训超市正式“营业”。今春季开学后,竹溪县实验小学通过开展教师校本培训意向调查统计,确定了以师德师风、班级管理、课程标准、课堂教学技能、信息技术、小课题研究、教师基本功训练为主要内容的校本培训超市。提高教师班级管理能力,促进班级文化建设更有特色,班级氛围更加和谐,班级学风更加浓厚,对特困生、问
近年来,我省大力评建“湖北名师工作室”,旨在充分发挥名师示范引领作用,形成教师专业发展共同体,找准着力点和突破口,以上率下切实推动教师队伍建设再上新台阶,取得了顯著成绩。全省各地积极行动,各个层面的“名师工作室”纷纷涌现。如何办好名师工作室,真正发挥领航功能,使之成为优秀教师的“孵化器”,是值得探讨的课题。为此,本刊特邀四位“湖北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及武汉、襄阳两家单位分享自己的经验和做法,以期对各
重庆市教委近日宣布,今年秋季公办义务教育继续把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免试划片就近入学”作为2015年招生入学工作重点,并要求今年秋季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全部停止招收推优生、保送生。  重庆市提出,将完善市外户籍学生中考政策,凡重庆市外户籍、在渝初中学校在读在籍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具有在渝初中学校二、三年级连续两年学籍,考生父母在重庆市有两年及以上合法稳定的职业,考生及父母在重庆市具有合法稳定的住所的,均可在所
中山大学教授林岗著、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的《口述与案头》一书(以下简称《案头》),由汉语文学是否有史诗传统这个学术公案作为楔子,用当代世界仍存的史诗传唱活动和中土文学生成及发展脉络的史实,通过逐层剖析,得出汉语文学没有口述史诗的文学传统,却有案头传统的结论。汉语文学的案头传统不比希腊等西方的口述传统逊色,它也是彪炳千古的文学传统。该书在不断否定前人关于中土没有史诗的各种见解后,通过层层深入的
蝲蛄河村的陆建国第一次跟他爹换地,发生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第二年。  陆建国他爹叫陆青,是一个老实巴交的庄稼汉。那年春天分地,是他代表自己和儿子两家抓阄,结果一块地分在了蝲蛄河坝内,另一块地分在了蝲蛄河坝外。  蝲蛄河村人口不多,每人平均分得五亩地。陆青和儿子两家都是三口人,两块地面积差不多,陆青就把优先选择地块的权利给了儿子。  陆建国选择了坝内地。坝内地易涝,属于三等地,按规定每口人多分半亩
乡村生活,戏里戏外,讲述的都是人的情感与生活。小说以生动的细节和细腻的描写,以娶乡村瞎子女人的夫妻恩爱,反衬光棍刘线杆儿的落寞,写出了乡村的爱情之美和人性之美,同时也展现了乡村百姓的众生相,生活气息浓郁,画面感强。颇具感染力的一篇乡土小说。  临近黄昏的时候,四步牵了女人的手走在村子里,臧村的人几乎没有没见过这一幕的,人们早已经司空见惯,任凭这瘦小的男人牵着自己双目失明的女人在街上走过。爱说话的顶
省长要到张州市张县调研,市长大悦,县长亦大悦。市长电话里对县长说,这次省长调研非常重要,接待工作必须万无一失。市长的口气突然冰冷,不能有失,一失万无。县长本来不紧张,市长这么一说,也紧张了。联想往事,脸顿时煞白。他怕。  周二晚上,县长召集会议,跟县委办、政府办和槐树乡的干部完善接待方案。县长说,我最担心两个环节,第一,从高速口到乡里还有半小时路程,如果这期间省长想去厕所,咋办?第二,省长是四川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