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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以前,在1978~1999年石泉蚕业大发展的二十余年里,蚕业经营分属不同部门管理。育苗、植桑、制种、养蚕归属林特部门;鲜茧收购、烘干由供销社、外贸、乡企、农口、个体经营;缫丝、织绸、印染等属于工业部门;丝绸出口、内外销由外贸部门经营。这种政府统管,多家分段经营的体制,是社会化生产大分工的必然结果。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为石泉蚕业的发展功不可没。桑园面积、发种、产茧、茧值分别由1978年的466.7公顷、0.56万张、7.19万kg、48.72万元发展到1995年4666.7公顷、7.5万张、产茧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