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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S21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4161(2007)06-0009-11
编者按:中国文明是以传统农业生产方式为基础的农耕文明,而农田水利状况则是传统农业生产方式最重要的特征和制约条件,因而,以农业水利的特点来反应中国文化和社会的性质也就成为学者的一种学术自觉。无论是魏特夫基于大江大河的治理中需要国家权力的强力动员而得出“东方专制主义”的结论,还是杜赞奇依据在地方水利管理中民间组织的重要作用而描绘出的一幅“士绅社会”的图景,海外汉学研究者以农业水利作为展示中国国家与社会互动模式的一个切入点,以此开拓出了一片重要的研究领域。也正因为此,农田水利的研究就不仅仅只具有其本身以及现实对策的意义,而往往是一个更宏大学术命题的隐喻。
然而,与海外汉学研究急于在有限的经验基础之上而得出一个整体中国的结论,进而最终皈依于理论的逻辑不同,中国学者更多地肩负着认识中国农村的使命。如何在广泛而深入的田野调查基础之上,以不同区域农田水利的特点来揭示不同区域农村社会的性质差异,进而为理解中国农村社会提供一个并不唯一、但却重要的认识和研究路径,就显得十分的重要。
本组笔谈是一些从事农村经验研究的学者在近期的田野调查基础上完成的,文风朴实、直白但却意味深远。贺雪峰以排涝水利和灌溉水利的差异入手,讨论了由此决定的村庄对国家权力进入的不同期待,从而为南北方村庄性质的理解提供了一个重要视角;郭亮则在此基础上具体探讨了国家权力进入与排涝水利成功与否的共生关系,从农业生产的角度指出了国家意识在北方村落中表现更为明显的根源;吕德文在“国家——社会”传统的分析框架下引入了“集体化”的视角,以此来解释川西平原农田灌溉良性运作的逻辑,展现了他所谓“第三种水利社会”的特征;李德瑞则以一起具体的水利纠纷破题,展示了税费改革以后国家和集体力量退出所引发的农村排水困境;熊万胜则基于对川西农民在围绕水利灌溉收费中集体行动的观察,对其中所体现一种新的治理方式充满期待。本组笔谈以水利为主线,为读者展现一个具体而灵动的农村生活图景。
一
2007年7月到河南汝南县宋庄村调查,最感到震惊的是排水沟中到处堵满麦秆。在连下几场大雨后,我们到宋庄村四处转看,玉米地里都积有很深的积水,排水沟中因堵满麦秆,水根本就排不出去,几乎每个涵洞处都因为大量麦秆堵塞,而在涵洞上下有一尺多高的水位落差。换句话说,如果没有麦秆堵塞排水沟,宋庄村大部分玉米都不会被淹死。而实际上,全村80%以上的玉米被淹死了。
除到处都是麦秆以外,宋庄村的排水沟还被村民随意建房所阻断,以至一些排水沟因为一端(甚至两端)被堵,而成为不能通水的死沟、臭水沟,沟内倒满垃圾,臭不可闻。也正是纵横交错排水沟的被阻断,使宋庄村更加不能应对哪怕一场稍大一些的雨水。也就是说,无论是排水沟被阻断还是麦秆被推到排水沟中,其最终结果都一定会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是自己不再能顺利种庄稼或农业生产风险大增。难道宋庄村农民不明白这个道理吗?
宋庄村民当然明白搬起石头砸自己脚的道理,但是,宋庄村民也可以理性计算自己行为的后果,这个理性计算可以分为两个层面,一是全村纵横交错的排水沟有很多条,一条排水沟被阻断或堵上,还可以通过其他排水沟将水排出去,因此,即使自己阻断了一条不重要的排水沟,也不会对全村的排水系统造成什么影响。二是一旦全村的排水沟排水不畅,下的雨水流不出去,则没有人有办法来解决这个问题,庄稼要淹一起淹,无人可以幸免,个人的努力在全村的涝灾面前没有作用。
二
宋庄村地处黄淮腹地,水利上的主要问题是排涝。从宋庄村的涝灾,我想到了荆门农村的旱灾。荆门农村大都是丘陵地形,与地处黄淮平原的汝南农村差异颇大。有趣的是,荆门农村的旱灾中也有同样的因为农民搭便车引起的农民集体行动的困境。不过,涝灾和旱灾是有差异的,或者说平原与丘陵地区是有差异的。
荆门农村的灌溉水利,是我们长期关注的话题,[1]荆门农村丘陵地区的水利可以有三种形态,一是从大江大河引水灌溉的大水利,典型是人民公社时期修建的大型水利设施。大水利的好处不仅是成本低,而且旱涝保收。二是以集体堰塘蓄水为基础的集体水利,这个水利的规模一般超出了个体农户,而需要超出农户的单位如宗族、联户家庭来维护管理。三是以机井为中心的个体水利,农户可以通过从机井抽水来灌溉自家田地。
取消农业税后,因为乡村组织退出农业生产领域的事务,大型水利很难找到与小农对接的中介,或者说,小农户难以合作起来同大型水利进行交换,因为小农户中总有人想搭便车(不出钱又可以得到灌溉水),有一户不出钱,其他农户也不会出钱,最终大水利不再能为农户提供灌溉。
不能从大水利中灌溉,农户就开始修挖堰塘及打机井。在农村税费改革之初,荆门农民热衷于以联户合作为基础的“划片承包”和修挖堰塘,但联户合作也容易产生矛盾。因此,自2004年开始,荆门农村普遍以打机井来为农田提供灌溉。
机井的好处是适应小农经营的规模,坏处是成本高且往往难抗大旱。但无论如何,通过打机井,还是让荆门农民找到了解决合作困境的办法,这个办法就是用不合作来替代合作。
重要的不是荆门农村用机井来替代大水利,而抗旱水利的一个特点是,如果不能及时灌溉,庄稼将被旱死,但这个及时灌溉的“及时”,并非立即到来的,而是有一个很长的延迟时间。水稻栽种好后,如果一个月没有灌溉就会颗粒无收,但20天内下一场雨,或从机井抽水灌溉,或堰塘还有一点水,就可以通过及时的灌溉来缓解旱情。有的田地因为没有及时灌溉,而首先旱死,但有的田地因为农户事先打了井,或修挖的水塘蓄了水,而可以暂时幸免。如果当年不是大旱,这点水就可以让水稻等到下一场降雨,从而避免旱死。遇到大旱,大多数田地都会绝收,但有的田地会因为农户仔细的蓄水管理而竟有收成。
换句话说,旱灾的特点是,只要有充分准备,若不是遇上特大旱灾,有些经过精心蓄水管理的土地上的庄稼还是可以有收成的。农户个体的努力可以在秋收中获得回报,虽然相对大水利的成本是有点高。
一旦个人努力可以有收效,个人努力就变得重要起来。集体行动中搭便车会导致公共品无法供给,但可以通过个人努力来减少公共品供给不足所造成的损害。个体努力在大多数情况下都会进一步造成集体行动的困境,因为这种个体有用的努力会切割公共品的一致性和偏好水平。如果社区内有强有力的力量,则这种力量就会阻止个体的努力,这时候村庄公共的力量就会起来,这个公共力量在传统时代的南方农村,典型的就是宗族。当然,当前的荆门农村,宗族是早已解体了,乡村组织又退出了,农户打井挖堰的努力就多了起来。
与荆门农村抗旱水利形成鲜明对照的是汝南排涝水利。汝南是黄淮平原的一部分,平原的特点及难处,不仅在抗旱,而且在排涝。因为种玉米和小麦,相对而言,灌溉的重要性不高,汝南农村最大的水利问题一直是防涝。
排涝水利的特点与抗旱水利的大不同在于,一旦发生涝灾,所有被淹的庄稼都不再有收成,没有农户可以凭借个人努力使自己的庄稼得以幸免,且涝灾是在很短的时间就发生和结束的。
也就是说,排涝水利和抗旱水利一样,无法阻止一些人的搭便车,排涝水利中搭便车的方式有两种,一是比如将麦秆推到排水沟中,二是不愿清理排水沟。抗旱水利的搭便车主要是不出水费及不出劳力维护水利设施。但抗旱水利有可能在大水利因有人搭便车而不能使用时,可以通过个人努力来替代大水利之不足,或用不需合作的个人努力来降低部分因大水利不足所造成的损害。而排涝水利则没有任何人可以通过个体的努力,来避免仅仅是自己的庄稼不被淹死。在排涝水利中,个体努力是无效的。
因此,排涝水利中,集体行动就更加重要,个体就对集体行动有着更强的期待,排涝水利是较抗旱水利具有更高程度公共性的事业,也就要求有更为强有力的分摊排涝费用的能力及机制,也就要求有更为强有力的超出个体的强制力。因为排涝本质上非一个村甚至一个乡镇的事业,这就超出了村庄和宗族的组织能力范围,而要求有一更高的行政性强力。
反过来,一旦在排涝水利中,超个体的强制力量缺位时,村民就更加不可能凭借一己之力来解决公共品供给的难题,村民因此更加消极地对待排涝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这就是为什么在这次宋庄村的严重涝灾中村民无动于衷的原因。而一旦村民形成下次会再涝的预期,村民就干脆不再种夏季的玉米,事实上,宋庄村已有越来越多村民夏季不再种玉米了。而如果将不种玉米必然造成的损失的一小部分拿出来,用于清理排水沟防涝,则庄稼受涝的可能性会大大地下降,从而农民可以获得更多收益。更加公共化的排涝使得村庄内部的一致行动更为困难,农民个体努力的无效使农民更加将命运交给不可捉摸的上天。当村庄内部不能内生出强有力的力量来达成村民的集体行动时,排涝水利就更加需要一个超出村庄的强制力的进入,这恐怕也是自上而下行政力量在汝南农村更加明显,汝南农民对皇权更加敬畏与崇拜的原因。
三
再清理一下。在中国传统社会,南方丘陵及山地农村,农业的主要威胁是旱灾。旱灾的特点是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间内渐次发生,其中留给人们较多的准备时间,且使之前的准备(如修挖堰塘蓄水)可以发挥作用,一个农户或一个宗族通过精心修挖堰塘、及时蓄水和有效管理水源,就可能避免旱灾。这个过程中,村民就会有更为积极的对待天灾的态度,村庄的团结一致努力行动也就颇有意义。
而平原地区的涝灾,则远非个人甚至宗族可抗,农民个体要么在涝灾面前无能为力,要么期待一个远远高出于农民个体的权威来组织农民抗灾,其结果就是农民对待天灾时有着一种更加消极的态度,和农民对超出村庄组织的强烈期待。这或许是理解北方农村中具有强有力行政权力的一个线索。
中国北方农村是中华文明的发祥地,其中华北平原、黄淮平原居住了中国众多的人口,而南方农村多山多丘陵,其平原地区过去多是湖泽,而开发甚晚。这样的南北比较,从地理上——此处是从旱涝灾害上,而未考虑其他众多地理因素,如土质、气候和种植结构、居住特点等——考虑北方农村与南方农村的差异,对于理解中国庞大的区域非均衡的农村,无疑是一个重要的角度。
参考文献:
[1]罗兴佐.治水:国家介入与农民合作[M].湖北人民出版,2006.
[作者简介]贺雪峰(1968-),湖北荆门人,华中科技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乡村治理和乡村建设研究。
[收稿日期]2007-09-28(责任编辑:罗哲)
编者按:中国文明是以传统农业生产方式为基础的农耕文明,而农田水利状况则是传统农业生产方式最重要的特征和制约条件,因而,以农业水利的特点来反应中国文化和社会的性质也就成为学者的一种学术自觉。无论是魏特夫基于大江大河的治理中需要国家权力的强力动员而得出“东方专制主义”的结论,还是杜赞奇依据在地方水利管理中民间组织的重要作用而描绘出的一幅“士绅社会”的图景,海外汉学研究者以农业水利作为展示中国国家与社会互动模式的一个切入点,以此开拓出了一片重要的研究领域。也正因为此,农田水利的研究就不仅仅只具有其本身以及现实对策的意义,而往往是一个更宏大学术命题的隐喻。
然而,与海外汉学研究急于在有限的经验基础之上而得出一个整体中国的结论,进而最终皈依于理论的逻辑不同,中国学者更多地肩负着认识中国农村的使命。如何在广泛而深入的田野调查基础之上,以不同区域农田水利的特点来揭示不同区域农村社会的性质差异,进而为理解中国农村社会提供一个并不唯一、但却重要的认识和研究路径,就显得十分的重要。
本组笔谈是一些从事农村经验研究的学者在近期的田野调查基础上完成的,文风朴实、直白但却意味深远。贺雪峰以排涝水利和灌溉水利的差异入手,讨论了由此决定的村庄对国家权力进入的不同期待,从而为南北方村庄性质的理解提供了一个重要视角;郭亮则在此基础上具体探讨了国家权力进入与排涝水利成功与否的共生关系,从农业生产的角度指出了国家意识在北方村落中表现更为明显的根源;吕德文在“国家——社会”传统的分析框架下引入了“集体化”的视角,以此来解释川西平原农田灌溉良性运作的逻辑,展现了他所谓“第三种水利社会”的特征;李德瑞则以一起具体的水利纠纷破题,展示了税费改革以后国家和集体力量退出所引发的农村排水困境;熊万胜则基于对川西农民在围绕水利灌溉收费中集体行动的观察,对其中所体现一种新的治理方式充满期待。本组笔谈以水利为主线,为读者展现一个具体而灵动的农村生活图景。
一
2007年7月到河南汝南县宋庄村调查,最感到震惊的是排水沟中到处堵满麦秆。在连下几场大雨后,我们到宋庄村四处转看,玉米地里都积有很深的积水,排水沟中因堵满麦秆,水根本就排不出去,几乎每个涵洞处都因为大量麦秆堵塞,而在涵洞上下有一尺多高的水位落差。换句话说,如果没有麦秆堵塞排水沟,宋庄村大部分玉米都不会被淹死。而实际上,全村80%以上的玉米被淹死了。
除到处都是麦秆以外,宋庄村的排水沟还被村民随意建房所阻断,以至一些排水沟因为一端(甚至两端)被堵,而成为不能通水的死沟、臭水沟,沟内倒满垃圾,臭不可闻。也正是纵横交错排水沟的被阻断,使宋庄村更加不能应对哪怕一场稍大一些的雨水。也就是说,无论是排水沟被阻断还是麦秆被推到排水沟中,其最终结果都一定会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是自己不再能顺利种庄稼或农业生产风险大增。难道宋庄村农民不明白这个道理吗?
宋庄村民当然明白搬起石头砸自己脚的道理,但是,宋庄村民也可以理性计算自己行为的后果,这个理性计算可以分为两个层面,一是全村纵横交错的排水沟有很多条,一条排水沟被阻断或堵上,还可以通过其他排水沟将水排出去,因此,即使自己阻断了一条不重要的排水沟,也不会对全村的排水系统造成什么影响。二是一旦全村的排水沟排水不畅,下的雨水流不出去,则没有人有办法来解决这个问题,庄稼要淹一起淹,无人可以幸免,个人的努力在全村的涝灾面前没有作用。
二
宋庄村地处黄淮腹地,水利上的主要问题是排涝。从宋庄村的涝灾,我想到了荆门农村的旱灾。荆门农村大都是丘陵地形,与地处黄淮平原的汝南农村差异颇大。有趣的是,荆门农村的旱灾中也有同样的因为农民搭便车引起的农民集体行动的困境。不过,涝灾和旱灾是有差异的,或者说平原与丘陵地区是有差异的。
荆门农村的灌溉水利,是我们长期关注的话题,[1]荆门农村丘陵地区的水利可以有三种形态,一是从大江大河引水灌溉的大水利,典型是人民公社时期修建的大型水利设施。大水利的好处不仅是成本低,而且旱涝保收。二是以集体堰塘蓄水为基础的集体水利,这个水利的规模一般超出了个体农户,而需要超出农户的单位如宗族、联户家庭来维护管理。三是以机井为中心的个体水利,农户可以通过从机井抽水来灌溉自家田地。
取消农业税后,因为乡村组织退出农业生产领域的事务,大型水利很难找到与小农对接的中介,或者说,小农户难以合作起来同大型水利进行交换,因为小农户中总有人想搭便车(不出钱又可以得到灌溉水),有一户不出钱,其他农户也不会出钱,最终大水利不再能为农户提供灌溉。
不能从大水利中灌溉,农户就开始修挖堰塘及打机井。在农村税费改革之初,荆门农民热衷于以联户合作为基础的“划片承包”和修挖堰塘,但联户合作也容易产生矛盾。因此,自2004年开始,荆门农村普遍以打机井来为农田提供灌溉。
机井的好处是适应小农经营的规模,坏处是成本高且往往难抗大旱。但无论如何,通过打机井,还是让荆门农民找到了解决合作困境的办法,这个办法就是用不合作来替代合作。
重要的不是荆门农村用机井来替代大水利,而抗旱水利的一个特点是,如果不能及时灌溉,庄稼将被旱死,但这个及时灌溉的“及时”,并非立即到来的,而是有一个很长的延迟时间。水稻栽种好后,如果一个月没有灌溉就会颗粒无收,但20天内下一场雨,或从机井抽水灌溉,或堰塘还有一点水,就可以通过及时的灌溉来缓解旱情。有的田地因为没有及时灌溉,而首先旱死,但有的田地因为农户事先打了井,或修挖的水塘蓄了水,而可以暂时幸免。如果当年不是大旱,这点水就可以让水稻等到下一场降雨,从而避免旱死。遇到大旱,大多数田地都会绝收,但有的田地会因为农户仔细的蓄水管理而竟有收成。
换句话说,旱灾的特点是,只要有充分准备,若不是遇上特大旱灾,有些经过精心蓄水管理的土地上的庄稼还是可以有收成的。农户个体的努力可以在秋收中获得回报,虽然相对大水利的成本是有点高。
一旦个人努力可以有收效,个人努力就变得重要起来。集体行动中搭便车会导致公共品无法供给,但可以通过个人努力来减少公共品供给不足所造成的损害。个体努力在大多数情况下都会进一步造成集体行动的困境,因为这种个体有用的努力会切割公共品的一致性和偏好水平。如果社区内有强有力的力量,则这种力量就会阻止个体的努力,这时候村庄公共的力量就会起来,这个公共力量在传统时代的南方农村,典型的就是宗族。当然,当前的荆门农村,宗族是早已解体了,乡村组织又退出了,农户打井挖堰的努力就多了起来。
与荆门农村抗旱水利形成鲜明对照的是汝南排涝水利。汝南是黄淮平原的一部分,平原的特点及难处,不仅在抗旱,而且在排涝。因为种玉米和小麦,相对而言,灌溉的重要性不高,汝南农村最大的水利问题一直是防涝。
排涝水利的特点与抗旱水利的大不同在于,一旦发生涝灾,所有被淹的庄稼都不再有收成,没有农户可以凭借个人努力使自己的庄稼得以幸免,且涝灾是在很短的时间就发生和结束的。
也就是说,排涝水利和抗旱水利一样,无法阻止一些人的搭便车,排涝水利中搭便车的方式有两种,一是比如将麦秆推到排水沟中,二是不愿清理排水沟。抗旱水利的搭便车主要是不出水费及不出劳力维护水利设施。但抗旱水利有可能在大水利因有人搭便车而不能使用时,可以通过个人努力来替代大水利之不足,或用不需合作的个人努力来降低部分因大水利不足所造成的损害。而排涝水利则没有任何人可以通过个体的努力,来避免仅仅是自己的庄稼不被淹死。在排涝水利中,个体努力是无效的。
因此,排涝水利中,集体行动就更加重要,个体就对集体行动有着更强的期待,排涝水利是较抗旱水利具有更高程度公共性的事业,也就要求有更为强有力的分摊排涝费用的能力及机制,也就要求有更为强有力的超出个体的强制力。因为排涝本质上非一个村甚至一个乡镇的事业,这就超出了村庄和宗族的组织能力范围,而要求有一更高的行政性强力。
反过来,一旦在排涝水利中,超个体的强制力量缺位时,村民就更加不可能凭借一己之力来解决公共品供给的难题,村民因此更加消极地对待排涝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这就是为什么在这次宋庄村的严重涝灾中村民无动于衷的原因。而一旦村民形成下次会再涝的预期,村民就干脆不再种夏季的玉米,事实上,宋庄村已有越来越多村民夏季不再种玉米了。而如果将不种玉米必然造成的损失的一小部分拿出来,用于清理排水沟防涝,则庄稼受涝的可能性会大大地下降,从而农民可以获得更多收益。更加公共化的排涝使得村庄内部的一致行动更为困难,农民个体努力的无效使农民更加将命运交给不可捉摸的上天。当村庄内部不能内生出强有力的力量来达成村民的集体行动时,排涝水利就更加需要一个超出村庄的强制力的进入,这恐怕也是自上而下行政力量在汝南农村更加明显,汝南农民对皇权更加敬畏与崇拜的原因。
三
再清理一下。在中国传统社会,南方丘陵及山地农村,农业的主要威胁是旱灾。旱灾的特点是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间内渐次发生,其中留给人们较多的准备时间,且使之前的准备(如修挖堰塘蓄水)可以发挥作用,一个农户或一个宗族通过精心修挖堰塘、及时蓄水和有效管理水源,就可能避免旱灾。这个过程中,村民就会有更为积极的对待天灾的态度,村庄的团结一致努力行动也就颇有意义。
而平原地区的涝灾,则远非个人甚至宗族可抗,农民个体要么在涝灾面前无能为力,要么期待一个远远高出于农民个体的权威来组织农民抗灾,其结果就是农民对待天灾时有着一种更加消极的态度,和农民对超出村庄组织的强烈期待。这或许是理解北方农村中具有强有力行政权力的一个线索。
中国北方农村是中华文明的发祥地,其中华北平原、黄淮平原居住了中国众多的人口,而南方农村多山多丘陵,其平原地区过去多是湖泽,而开发甚晚。这样的南北比较,从地理上——此处是从旱涝灾害上,而未考虑其他众多地理因素,如土质、气候和种植结构、居住特点等——考虑北方农村与南方农村的差异,对于理解中国庞大的区域非均衡的农村,无疑是一个重要的角度。
参考文献:
[1]罗兴佐.治水:国家介入与农民合作[M].湖北人民出版,2006.
[作者简介]贺雪峰(1968-),湖北荆门人,华中科技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乡村治理和乡村建设研究。
[收稿日期]2007-09-28(责任编辑:罗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