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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都是好文件,但贯彻落实得怎么样?
文件精神很令人鼓舞,但一到现实中就走样。
可以说这是目前在现实中一个很难办的事情,难怪有人发这样的感慨:有多少好的文件贯彻落实得不到位。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即国办发【2007】36号文件),已下发有两个多月了,可以说这是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一个重要文件。但客观地说,这样一个事关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文件,并没有引起有关方面的高度重视。
显然,对很好的落实文件精神,对很多行业协会商会以及各级社团组织的转型相对的有一个过程,但笔者在与各级行业协会商会和社团组织接触中了解到,很多社团组织仍是无所适从,都表示“36号文件”是好文件,说得明确,说得及时,指明了方向,但很难操作。笔者发现持这样态度的大都是一些过去做过领导的老同志。很显然,存在他们内心的本质,仍然还是官的色彩。
笔者在这里再一次地强调,搞好行业协会商会,必须要先去官化,以市场为价值取向,把属于市场的归还给市场。
我们应该看到,在总体性的社会中,社会生活的基本特点是其组织性,不具备产生带有自治特点的民间社团的可能。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的一大变化,就是社会生活的组织性有所增强,表现在若干城市发育出了多少带有现代意义的社团组织。
在计划经济时代,人们把一切都交给和寄托给单位和组织,都是指令性的,那时的组织是官和权力的象征,无论什么事都是组织定,而不是资源的合理优化配置,而市场经济的本质就是资源的优化配置。显然指令性的计划时代将一去不复返。但在很多人的内心世界还仍然固守着指令性和权力所带来的一切利益。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市场经济体系框架的不断建立,人们已充分享受到资源优化配置给社会和每一个个体所带来的成果,随着政府职能的不断转变,在不断地把属于市场的归还给市场,虽然很多归还是不情愿的,但市场的力量,经济规律的力量,在不断地按着内在的自然规律来运行,这是社会和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而现实的很多矛盾和问题是仍然存在的。
客观地说,从目前的一些行业协会商会以及社团组织上看:第一,官办色彩强烈,其组织架构基本上是官僚机构的拷贝,领导成员基本上是赋闲官员等等;第二,盈利取向明显,从这个意义上说,很类似于准利益群体。现代社会中的社团组织至少应具备3个基本功能:一是协调个体行动者与国家的关系;二是协调个体行动者与市场的关系;三是充当利益表达的工具。就此而论,显然这些组织还不是真正的自治社团。
坚持市场的价值取向,把属于市场的归还给市场,这就必须使各级行业协会商会回归其原本的性质和功能定位,确立其作为会员代言人角色的地位。关于行业协会商会的定位、职能、性质、体制、人财物等等,“36号文件”应该说表述得十分清楚。对一些还没有完全转型的的行业协会商会来说,转型是艰难的,有时是痛苦的,但转型是适应市场的必然结果,把属于市场的归还给市场,这是各级行业协会商会必须遵循的,可能有的行业协会商会人会说:这些权力本身就没在我们手里。其实笔者要表达的是两层概念:
其一,至今仍还在政府手中的要归还给市场;其二,本应由行业协会商会能担当起的职能必须要履行起来,同时更不能沿用旧体制和官办色彩的办法来做今天的行业协会商会。所以把属于市场的归还给市场,是一个大的概念,是本。
文件精神很令人鼓舞,但一到现实中就走样。
可以说这是目前在现实中一个很难办的事情,难怪有人发这样的感慨:有多少好的文件贯彻落实得不到位。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即国办发【2007】36号文件),已下发有两个多月了,可以说这是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一个重要文件。但客观地说,这样一个事关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文件,并没有引起有关方面的高度重视。
显然,对很好的落实文件精神,对很多行业协会商会以及各级社团组织的转型相对的有一个过程,但笔者在与各级行业协会商会和社团组织接触中了解到,很多社团组织仍是无所适从,都表示“36号文件”是好文件,说得明确,说得及时,指明了方向,但很难操作。笔者发现持这样态度的大都是一些过去做过领导的老同志。很显然,存在他们内心的本质,仍然还是官的色彩。
笔者在这里再一次地强调,搞好行业协会商会,必须要先去官化,以市场为价值取向,把属于市场的归还给市场。
我们应该看到,在总体性的社会中,社会生活的基本特点是其组织性,不具备产生带有自治特点的民间社团的可能。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的一大变化,就是社会生活的组织性有所增强,表现在若干城市发育出了多少带有现代意义的社团组织。
在计划经济时代,人们把一切都交给和寄托给单位和组织,都是指令性的,那时的组织是官和权力的象征,无论什么事都是组织定,而不是资源的合理优化配置,而市场经济的本质就是资源的优化配置。显然指令性的计划时代将一去不复返。但在很多人的内心世界还仍然固守着指令性和权力所带来的一切利益。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市场经济体系框架的不断建立,人们已充分享受到资源优化配置给社会和每一个个体所带来的成果,随着政府职能的不断转变,在不断地把属于市场的归还给市场,虽然很多归还是不情愿的,但市场的力量,经济规律的力量,在不断地按着内在的自然规律来运行,这是社会和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而现实的很多矛盾和问题是仍然存在的。
客观地说,从目前的一些行业协会商会以及社团组织上看:第一,官办色彩强烈,其组织架构基本上是官僚机构的拷贝,领导成员基本上是赋闲官员等等;第二,盈利取向明显,从这个意义上说,很类似于准利益群体。现代社会中的社团组织至少应具备3个基本功能:一是协调个体行动者与国家的关系;二是协调个体行动者与市场的关系;三是充当利益表达的工具。就此而论,显然这些组织还不是真正的自治社团。
坚持市场的价值取向,把属于市场的归还给市场,这就必须使各级行业协会商会回归其原本的性质和功能定位,确立其作为会员代言人角色的地位。关于行业协会商会的定位、职能、性质、体制、人财物等等,“36号文件”应该说表述得十分清楚。对一些还没有完全转型的的行业协会商会来说,转型是艰难的,有时是痛苦的,但转型是适应市场的必然结果,把属于市场的归还给市场,这是各级行业协会商会必须遵循的,可能有的行业协会商会人会说:这些权力本身就没在我们手里。其实笔者要表达的是两层概念:
其一,至今仍还在政府手中的要归还给市场;其二,本应由行业协会商会能担当起的职能必须要履行起来,同时更不能沿用旧体制和官办色彩的办法来做今天的行业协会商会。所以把属于市场的归还给市场,是一个大的概念,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