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平行进口“真品”例外简介

来源 :电子知识产权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elongyu888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商标权的穷竭不是绝对的.平行进口的商品是由商标权人或经其同意投放市场的"真品",在未经商标权人授权或同意的情况下被进口至另一国家.因此,商标权穷竭的例外的适用,主要是考察平行进口商品究竟是否"真品"以及怎样才属于"未经同意"的情况.
其他文献
在近年人民法院审理的一批商标侵权案件中,被告往往以其使用的被控侵权标识也是注册商标为由进行抗辩.
(接上期) 2、转承责任转承责任指的是,如果被告有权利且有能力监督他人的直接侵权行为,而且从直接侵权行为中获得直接的经济利益,被告必须为直接侵权人承担责任16.
随着以数字化和网络化为特征的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人类社会进入了知识经济时代,以知识和信息为基础的全球化市场经济逐渐形成,与之契合的知识产权逐渐取代传统财产权成为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