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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改革走过风雨20年,我国的价格体系和价格管理体制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以市场形成价格为主的社会主义市场价格机制已初步建立。但是,改革并没有结束,特别是对垄断性的公用事业价格管理尚无法可依、无规可循,如何引入新思路,建立新机制,进一步促进政府定价的科学性,已成为物价部门面临的一项重要工作。本文试图从公用事业调价总量控制和成本规制入手,建立新型的政府管理公用事业的价格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