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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宋严羽裁定“唐人七律第一”的得主,由此引发出明人的论争。他们各抒己见,体现了诗歌审美观念的时代变迁,突出地表现在评判标准以艺术而不是以政教为中心,且不是凌虚于无迹可求的“兴趣”,而是坐实于“体格声调”,由对体格声调的合理接受和娴熟把握,进而领会深层的兴象风神。论争还生动地体现了明代格调派审美接受理论渐趋深化、渐趋精微的发展轨迹,也暴露了中国诗学领域一个传统的困惑,那就是“兴趣”和工力在走向艺术终极目标时难以协调的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