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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上一个女孩子,她像春天的树叶一样清亮碧绿。为了她,我写下十三本日记,每一本她都是女主人公。可是,为什么每次我都只能是她情感生活的旁观者?
1
树叶是我的情人,虽然她自己不知道。
爱上她时,我十一岁,她九岁。如今,我二十九岁,她二十七。
我是个宅男,没事时窝在家里,听歌,读书,写字,上网聊天儿,看基金和股票,当然,偶尔也看看美女。
可能树叶就因为这个原因,不太喜欢我。她说我太幼稚,社交圈子太小,没什么诱惑力,不够刺激。要刺激么?是很简单的事,我只是厌倦而已,可惜树叶不明白。
小时候,树叶常缠着我带她上山采野草莓和树莓。野草莓多半长在道旁,还好说,沿着公路走就是了。虽说结的果不一定大,不过,味道却比现在的大个儿草莓香甜得多。
采树莓就没那么幸运了,往往要走出几公里路,穿过一片沼泽湿地。还要路过两个满是黄汤的“澡堂子”,那是夏天山里孩子消暑的池塘。热闹固然极热闹,可树叶常常被他们那火辣的语言羞红脸,缩在我的身后不敢动。
噢,快看哪,花姑娘来啦!
嘿,黑石头的新娘子来啦!
去!一边去!别瞎起哄。我一边掩着躲在我身后的树叶,做出一副见怪不怪的样儿,大咧咧地往前走;一边摇头晃脑呲牙,吓唬那些淘小子们。其实,心里既甜蜜,却又痒痒的,不知是什么滋味。
走过这段难熬的地段,下公路,蹿进塔头墩子遍地的湿地,绿得鲜亮的黄花菜东一撮西一撮儿。黑色的土地湿得冒油。一脚踩下去。嘟嘟地直冒泡。不时有小鸟扑棱棱地从某个墩子后飞出来,可又飞不远。我知道那一般是母鸟,附近一定有未长大的雏鸟。依我的性子。早抓到小鸟折磨一番后再烤着吃了,可树叶在,不行。没有树叶当我的伙伴,这日子没法过,虽然那些小淘气包子笑我时,我黑黑的脸皮也直发红。
树莓树一米半左右高,比我略高,比树叶就要高多了。所以,她老是“石头哥哥”地叫个不停。我呢,就大把大把地把采摘下来的黑紫色浆果扔进她高高举起的大茶缸里。她呢,边用手抓起往嘴里塞,边嬉笑:“真好吃。石头哥哥成大紫猫喽!”
我则照旧豪气干云,一挥手:“小黄毛丫,快吃你的吧。”说话间,自豪得意之感不必提。
2
老家在个叫东方红的地方,草木葱茏,是林区,山珍野味不必言。只可惜,十六岁随父母搬离那儿进城,来到哈尔滨平房区。树叶家不久后也迁来,离得不太远。
爸爸在政府部门工作,妈妈当教师,都不是很忙,却也不闲着,任由我自由发展。我和树叶还是好朋友,只不过那些城里孩子,脚穿李宁牌运动鞋,身着同牌运动服,很阳光的样子。
欣赏我的女孩子大有人在,窈窕媚人者有之,优雅娴静者有之,活泼开朗的亦有之。可惜,不是我心中的那个她。
虽说树叶是我心中的情人,不过,她后来变得比我厉害,要说我有些扛不住诱惑,她更是。
树叶的妈妈和爸爸离婚了,爸爸走时她十三岁,那时她还没到哈尔滨。是妈妈带她来的。虽然单位补助有了房,可楼很旧,空间也小。树叶总是小心翼翼地隐藏她的信息,所以,一直以来,她的同学都不知道她是单亲家庭,更不知道她家原来住在那个类贫民窟的小区里。
她们总是嘲笑树叶,笑她老梳着马尾,要不就梳锅盖头。上学来还天天背水壶自带水。
树叶这样说时,已经十九岁,读高中了,而我是哈理工大学一年级新生。
没什么了不起的,不要被那些流言迷惑,就当没那么回事。不知道是不是性别缘故,我老是被树叶的敏感打倒。
为什么老想这些事呢?管别人说什么,只要做我们自己想做的事就好了。
你不知道,她们笑人的样子很暧昧,邪邪的,谁听了都受不了。
树叶有些惆怅,她的朋友不多,因为她不能常常请同学吃麦当劳,更不能朝三暮四地换衣服。贫困是能影响到一个人的成长的,不止是外表,会刻在心灵上。
树叶交了朋友,据说父亲是省委某科室的秘书。小子很阿飞,我见过一次,黄毛,头发差点没盖上眼睛,一身名牌,却缺点名牌气。说真话,没有我阳光,更没有我阳刚。我没说什么,只是说希望她照顾好自己。她说谢谢,头倚在男孩身上,很甜蜜的样子。
回家我撕了一本日记,写日记十年,这是第十本。其余的翻翻,不舍,放下。
3
很快看到树叶手机短信:救我!
找到她时,她在一家酒吧,浑身烂醉,头发湿粘,眼神迷离,穿短短的吊带衫,肚脐在外,短裤刚齐大腿根。一帮混子在狂魔乱舞,我看到那个男孩子与一个头发长长的媚服乱抛的女人跳贴面舞,我真想上去揍他。可树叶不让。她还没有喝得人事不省,我只好带她回家。
树叶妈是老知青,没什么文化,能回城已经是万幸,何况不论旧楼新房,总算有地儿住。一向安然。看到树叶烂醉如泥,这个老实的女人吓得直问:怎么了?树叶?你没事吧?受欺负了?
没什么,阿姨。你去拿点热水来,我帮她擦脸。我把树叶抱上床,脱下鞋,树叶抱着我:石头哥哥,石头哥哥。
我的心酸酸的,怎么会这样?我要揍死那个臭小子。
几天后,我策划了一场球赛,让那个臭小子不多不少挨了顿揍。树叶知道后没说什么,她只看着我,不说话。
我大学快毕业时。树叶考上了东方外语学院。环境变了,她很开心,眼里心上都是笑意,我能看出来,因为她与我走得远了,常常三四个月不联系,我打电话她也是支支吾吾一会儿就撂。变吧,变吧,女孩子总是要变的,我这样想。
真奇怪,虽然她不是我妹,我也不是她哥,但是,我就像一位年长的父亲等女儿长大一样,一直在等待着她长大。
一转眼,她也毕业三四年,男朋友换了一茬又一茬,可还是不肯安定下来。我呢,追我的女朋友一批又一批,可是我都看不上眼。在大学里人称我“冷血王子”,初到单位大家说我太冷静。也是,我一向话少,即使领导吩咐再多的事,我也只是沉默点头,然后全力拼搏。所以,虽然我资历浅,比我大很多的师兄们或叔辈在我面前谨慎小心,因为我升职了。
我很少交朋友,逐渐成了宅男。可是,我不缺少业务往来的伙伴。大家信任我,认为我可靠,有信用;公司老总信任我,认为我业务踏实,创新意识强。可是,我自己不再信任自己,这么多年后,没有感情生活润泽,我的灵魂渐渐枯萎。
我的日记已快写满十五本,从十五岁到二十九岁,我写了十四年。
除去那年撕去一本,十三本日记整齐地摞在眼前,从红缎面到蓝缎面,从硬壳再到软皮,每本都密密麻麻写满了我对一个人的爱恋。
总是相信心有灵犀一点通的浪漫,可我知道,也许我真的错了。
4
我决定出击,约树叶在餐厅见。精心准备了快五年的钻戒,装在那个宝石蓝色的首饰盒里,熠熠生辉。
我到的很早,藏蓝西装,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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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叶是我的情人,虽然她自己不知道。
爱上她时,我十一岁,她九岁。如今,我二十九岁,她二十七。
我是个宅男,没事时窝在家里,听歌,读书,写字,上网聊天儿,看基金和股票,当然,偶尔也看看美女。
可能树叶就因为这个原因,不太喜欢我。她说我太幼稚,社交圈子太小,没什么诱惑力,不够刺激。要刺激么?是很简单的事,我只是厌倦而已,可惜树叶不明白。
小时候,树叶常缠着我带她上山采野草莓和树莓。野草莓多半长在道旁,还好说,沿着公路走就是了。虽说结的果不一定大,不过,味道却比现在的大个儿草莓香甜得多。
采树莓就没那么幸运了,往往要走出几公里路,穿过一片沼泽湿地。还要路过两个满是黄汤的“澡堂子”,那是夏天山里孩子消暑的池塘。热闹固然极热闹,可树叶常常被他们那火辣的语言羞红脸,缩在我的身后不敢动。
噢,快看哪,花姑娘来啦!
嘿,黑石头的新娘子来啦!
去!一边去!别瞎起哄。我一边掩着躲在我身后的树叶,做出一副见怪不怪的样儿,大咧咧地往前走;一边摇头晃脑呲牙,吓唬那些淘小子们。其实,心里既甜蜜,却又痒痒的,不知是什么滋味。
走过这段难熬的地段,下公路,蹿进塔头墩子遍地的湿地,绿得鲜亮的黄花菜东一撮西一撮儿。黑色的土地湿得冒油。一脚踩下去。嘟嘟地直冒泡。不时有小鸟扑棱棱地从某个墩子后飞出来,可又飞不远。我知道那一般是母鸟,附近一定有未长大的雏鸟。依我的性子。早抓到小鸟折磨一番后再烤着吃了,可树叶在,不行。没有树叶当我的伙伴,这日子没法过,虽然那些小淘气包子笑我时,我黑黑的脸皮也直发红。
树莓树一米半左右高,比我略高,比树叶就要高多了。所以,她老是“石头哥哥”地叫个不停。我呢,就大把大把地把采摘下来的黑紫色浆果扔进她高高举起的大茶缸里。她呢,边用手抓起往嘴里塞,边嬉笑:“真好吃。石头哥哥成大紫猫喽!”
我则照旧豪气干云,一挥手:“小黄毛丫,快吃你的吧。”说话间,自豪得意之感不必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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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家在个叫东方红的地方,草木葱茏,是林区,山珍野味不必言。只可惜,十六岁随父母搬离那儿进城,来到哈尔滨平房区。树叶家不久后也迁来,离得不太远。
爸爸在政府部门工作,妈妈当教师,都不是很忙,却也不闲着,任由我自由发展。我和树叶还是好朋友,只不过那些城里孩子,脚穿李宁牌运动鞋,身着同牌运动服,很阳光的样子。
欣赏我的女孩子大有人在,窈窕媚人者有之,优雅娴静者有之,活泼开朗的亦有之。可惜,不是我心中的那个她。
虽说树叶是我心中的情人,不过,她后来变得比我厉害,要说我有些扛不住诱惑,她更是。
树叶的妈妈和爸爸离婚了,爸爸走时她十三岁,那时她还没到哈尔滨。是妈妈带她来的。虽然单位补助有了房,可楼很旧,空间也小。树叶总是小心翼翼地隐藏她的信息,所以,一直以来,她的同学都不知道她是单亲家庭,更不知道她家原来住在那个类贫民窟的小区里。
她们总是嘲笑树叶,笑她老梳着马尾,要不就梳锅盖头。上学来还天天背水壶自带水。
树叶这样说时,已经十九岁,读高中了,而我是哈理工大学一年级新生。
没什么了不起的,不要被那些流言迷惑,就当没那么回事。不知道是不是性别缘故,我老是被树叶的敏感打倒。
为什么老想这些事呢?管别人说什么,只要做我们自己想做的事就好了。
你不知道,她们笑人的样子很暧昧,邪邪的,谁听了都受不了。
树叶有些惆怅,她的朋友不多,因为她不能常常请同学吃麦当劳,更不能朝三暮四地换衣服。贫困是能影响到一个人的成长的,不止是外表,会刻在心灵上。
树叶交了朋友,据说父亲是省委某科室的秘书。小子很阿飞,我见过一次,黄毛,头发差点没盖上眼睛,一身名牌,却缺点名牌气。说真话,没有我阳光,更没有我阳刚。我没说什么,只是说希望她照顾好自己。她说谢谢,头倚在男孩身上,很甜蜜的样子。
回家我撕了一本日记,写日记十年,这是第十本。其余的翻翻,不舍,放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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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快看到树叶手机短信:救我!
找到她时,她在一家酒吧,浑身烂醉,头发湿粘,眼神迷离,穿短短的吊带衫,肚脐在外,短裤刚齐大腿根。一帮混子在狂魔乱舞,我看到那个男孩子与一个头发长长的媚服乱抛的女人跳贴面舞,我真想上去揍他。可树叶不让。她还没有喝得人事不省,我只好带她回家。
树叶妈是老知青,没什么文化,能回城已经是万幸,何况不论旧楼新房,总算有地儿住。一向安然。看到树叶烂醉如泥,这个老实的女人吓得直问:怎么了?树叶?你没事吧?受欺负了?
没什么,阿姨。你去拿点热水来,我帮她擦脸。我把树叶抱上床,脱下鞋,树叶抱着我:石头哥哥,石头哥哥。
我的心酸酸的,怎么会这样?我要揍死那个臭小子。
几天后,我策划了一场球赛,让那个臭小子不多不少挨了顿揍。树叶知道后没说什么,她只看着我,不说话。
我大学快毕业时。树叶考上了东方外语学院。环境变了,她很开心,眼里心上都是笑意,我能看出来,因为她与我走得远了,常常三四个月不联系,我打电话她也是支支吾吾一会儿就撂。变吧,变吧,女孩子总是要变的,我这样想。
真奇怪,虽然她不是我妹,我也不是她哥,但是,我就像一位年长的父亲等女儿长大一样,一直在等待着她长大。
一转眼,她也毕业三四年,男朋友换了一茬又一茬,可还是不肯安定下来。我呢,追我的女朋友一批又一批,可是我都看不上眼。在大学里人称我“冷血王子”,初到单位大家说我太冷静。也是,我一向话少,即使领导吩咐再多的事,我也只是沉默点头,然后全力拼搏。所以,虽然我资历浅,比我大很多的师兄们或叔辈在我面前谨慎小心,因为我升职了。
我很少交朋友,逐渐成了宅男。可是,我不缺少业务往来的伙伴。大家信任我,认为我可靠,有信用;公司老总信任我,认为我业务踏实,创新意识强。可是,我自己不再信任自己,这么多年后,没有感情生活润泽,我的灵魂渐渐枯萎。
我的日记已快写满十五本,从十五岁到二十九岁,我写了十四年。
除去那年撕去一本,十三本日记整齐地摞在眼前,从红缎面到蓝缎面,从硬壳再到软皮,每本都密密麻麻写满了我对一个人的爱恋。
总是相信心有灵犀一点通的浪漫,可我知道,也许我真的错了。
4
我决定出击,约树叶在餐厅见。精心准备了快五年的钻戒,装在那个宝石蓝色的首饰盒里,熠熠生辉。
我到的很早,藏蓝西装,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