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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体育权利不仅关乎学生的健康成长与学校体育改革的进程,而且关乎教育事业与体育事业的法治建设,但我国学生体育权利仍处于长期被忽视的状态.为此,运用文献资料法、问卷调查法和数理统计法等方法,分析广西南宁市高中生体育权利的实现情况,分析发现南宁市高中生体育权利总体实现情况良好,同时也存在部分侵权现象,如体育课和体育场地被挤占、校内体育活动时间和课外体育活动次数不足等.建议进一步完善关于学校体育的立法、普法与执法等方面的工作,在学校、家庭、社会形成良好的体育活动氛围和体育法治环境,推动学校体育的法制化建设,促进学生身心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