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大规模数据监控的赋权、制衡与挑战

来源 :欧洲研究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define_misser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2020年的新冠肺炎危机迫使国家采取大规模的监控手段维护安全,再次引起公民对隐私的担忧.不同于生命健康权等其他人权,隐私权本就具备可被减损的特性.处于隐私保护“道德高地”的欧盟,在确认以安全为目的进行大规模监控合法的情况下,要求监控机关的监控合法、合目的,在数据的审查、使用、保留和销毁环节尽足够的注意义务;要求监督机关能够获取所有的相关信息;要求救济机关为任何怀疑自己受到监控的个人提供有效救济途径.这样的隐私保护程序性规定成效斐然,为成员国监控权力的约束提供了范式.欧洲人权法院若能处理好欧盟法与成员国的裁量权关系问题,欧洲法院如进一步明确数据保护的标准,则可将隐私保护水平提升至全新的高度.
其他文献
在19世纪末的欧洲思想界,犹太人通常被描绘为阴柔、虚弱、胆怯的女性化形象。对此,犹太民族主义者提出了“新型犹太人”构想,力图在民族复兴进程中革新犹太身体形象:一方面,通过转向健身运动、农业垦殖和军事斗争来恢复犹太人的劳动本能和男性气概;另一方面,在象征层面将希伯来文化作为民族之根,把流散犹太人与巴勒斯坦阿拉伯人构建为女性化的“他者”加以排斥。到20世纪三四十年代,阳刚、健壮、勇敢、土生土长的“萨布拉”成为理想的民族身体意象。“新人”塑造与民族国家构建交织在一起,成为犹太民族复兴运动的重要支撑。犹太“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