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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种补充养老保险,企业年金是三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第二层次(第一层次为基本养老保险,第三层次为个人储蓄养老保险)。在政府看来,它有利于缓解老年人养老问题,因而通常对企业年金采取税前以成本列支等税收优惠政策;在员工眼中,它为自己退休后的生活做了预防性储蓄安排,从而受到欢迎。那么,对于企业而言,企业年金意味着什么?又该如何来做?
企业年金是指在政府强制实施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之外,企业根据自身的经济实力和经营状况,自行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其目的是为了提高本企业职工退休后的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
企业年金从短期来看,使企业增加了人工成本;但是,从长期来看,企业年金制度的实施,可以解决职工退休后养老问题的后顾之忧,使得他们在退休前能够全身心地投入工作;加之企业年金的分配也同样体现业绩差异,可以向技术骨干和高管人员适度倾斜,这样就会对在职员工产生一定的激励作用,从而使企业的收益有所提高。可见,年金对企业而言,并非仅仅是负担,而是会带来一定收益的投资。当收益大于成本的时候,企业就会实施年金计划。这也从另一角度说明了,企业年金是企业进行人力资源管理的一种手段和工具。
人力资源部,应扮演何种角色
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管理企业年金计划,主要应扮演好两个角色:
●企业年金计划设计参与者
人力资源部门应参与企业年金计划的设计过程,包括考虑企业年金计划在人力资源战略中的定位;如何发挥企业年金在人力资源管理中的作用,以及企业年金的具体方案选择,如企业年金的模式选择、企业年金的领取与支付、为优秀员工提供差别计划等。
●企业年金理事会管理参与者
企业年金理事会的办事机构就设在人力资源部门;企业年金设计、委托代理和投资咨询业务人员和专家的岗位也设立在人力资源部门。所以,人力资源部门不仅参与企业年金计划的设计,而且参与其组织与管理。
事实上,人力资源部门在企业年金的设计、组织和实施中担任的都是主角。而延期分配方案、企业年金的设计和信息分享机制的建立,都需要一定的专业知识和对企业文化及发展战略的理解,这就要求企业人力资源部门的工作人员改进自身知识结构,掌握心理学、管理学、人际关系学、养老保障、市场投资等相关的各专业知识,才能在企业年金计划的设计和管理过程中做到游刃有余。
制定企业年金,该走好哪几步
通常情况下,企业可根据自身的目标(吸引、留住或激励员工),在专家的指导下,在政府有关企业年金、社会保险和财税政策框架内,自主决定企业年金的实施方案。企业年金方案涉及企业年金从设计到运行方方面面的事情,但总体上,大致可以将其划分为四个阶段,参见图1:
第一步,确定目标。
在此阶段,企业需要做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分析是否应该建立。如果企业目前的经济状况堪忧,或者工资奖金已经满足员工的需求,无需额外的福利激励,企业可以选择暂时不建立企业年金。反之,则可以考虑建立企业年金。
(二)了解国家相关政策。具体包括:本地区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本地区企业年金的实施办法和税收政策等。因为地方政府出台的企业年金实施办法是最直接的指导文件;而有关企业年金税收优惠的具体规定,包括个人缴费和企业缴费两个部分的各自的免税额度以及企业年金列支渠道、科目、记账办法的规定,也是必须掌握的。
(三)企业经济状况和员工薪酬福利状况评估。
(四)确定建立的基本目标。在决定建立企业年金后,企业应大致确定企业年金的总体缴费水平。确保年金与其他薪酬福利项目的衔接,以最大限度地发挥年金的激励作用。
第二步,确定方案的核心内容。
企业年金计划的核心内容包括:
(一)企业年金计划模式选择。目前有三种模式可供选择,缴费确定型(员工退休后的年金待遇水平不事先确定,而是根据员工和企业的缴费以及投资收益来确定)、待遇确定型(待遇事先确定,但是缴费比例和多少事先不确定,根据需要随时调整以确保目标待遇的实现)和混合型(部分缴费确定型,部分待遇确定型)。
(二)企业缴费在不同员工之间的分配。企业建立企业年金的目标之一是激励员工,因此需要确定在不同层级、不同特征的员工之间,合理分配总的缴费资金的原则和方法,以便达到最大的团体激励效应。确定企业年金在不同员工间的分配,需要考虑的因素很多,如员工技术等级、职位高低、工作业绩、司龄等等,这些需要企业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合适的供款系数。
(三)企业年金计划的管理。可以选择理事会模式或信托模式。理事会模式是由企业委托年金理事会管理企业年金,这种方式适合于大型企业。信托模式是一种市场化的运作模式(见图2),是一种人力资源外包的方式。企业制定年金计划的总目标,然后将具体事务委托给一个受托人,由其代表企业运作年金计划。受托人通常是指信托公司、保险公司等具备企业年金受托人资格的金融机构。受托人还可以将一些具体管理事务,分包给其他比较适合做投资管理人的金融机构,如证券公司和基金公司。银行比较适合做账户管理人和资金托管人。
此时,企业的任务是选择一个能提供优质服务的年金受托人,由其全权代表企业安排年金计划的管理工作。采用这种外包的方式,可以节约企业的管理成本和项目投入,提高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有效性和经济性,比较适合中小企业。
第三步,数据测算。
一个企业年金计划在设计方案时,必须对员工最终可能获得的养老金待遇做出预测,在企业缴费水平、投资回报率、工资水平、退休年龄等不同条件下,对企业年金数额进行精算、分析预测。
第四步,方案具体条款的拟定和审批。
此环节需要围绕核心内容拟定方案具体条款,形成一个完整的、可操作的文本文件。同时需上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批后正式实施。
企业实际操作中,具体是怎么做的
S企业是一家大型股份制企业,现有职工3100人。公司近几年一直保持快速增长,近两年销售额和利润分别增长40%和25%,人均创利18万元,2006年月平均工资为3050元。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S公司决定实行企业年金计划。经过民主协商,确定企业年金由公司和员工共同缴费。凡试用期满,与该公司有正式的劳动合同关系的员工均可加入此计划。企业年金的个人缴费部分,由企业每月从员工工资收入中代扣代缴。职工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丧失劳动能力、在退休前去世、出境定居等其中任一种情况发生时,均可以提取企业年金。此外,不得提前提取。
该计划采取缴费确定型、完全积累的个人账户管理模式,账户基金由公司和个人缴费及投资收益构成。
◆缴费标准和方式:
(一)缴费额。
缴费额=缴费基数×基本缴费比例×职务调整系数×工龄调整系数×司龄调整系数。
其中:
缴费基数指员工上月计税工资总额;
基本缴费比例按照工资总额4%执行;
职务调整系数,按照员工的职务和技术级别确定,参见表1;
工龄调整系数,按照员工的工龄确定,参见表2;
司龄调整系数,按照员工在公司的连续服务年限确定,参见表3。
(二)缴费负担比例。
公司负担企业年金缴费额的80%;
个人负担企业年金缴费额的20%。
(三)缴费方式。采取月缴费方式,企业将应缴的企业和个人缴费款项直接足额汇至在托管人处开立的企业年金基金账户。
(四)资金列支渠道:企业缴费在年工资总额的4%以内部分从成本列支,超过4%部分在职工福利费或自有资金中列支。
◆权益归属
(一)个人缴费部分100%权益归个人所有。
(二)公司缴费部分依照“公平与激励原则”,根据员工在公司的服务年限按照表4所述归属个人比例执行。
(三)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公司有权没收该合同期内计入该计划参加人个人账户企业缴费及其投资收益部分:
1.当期劳动合同未满就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的;
2.当期劳动合同未满且未解除劳动关系就自动离职的;
3.因违法违纪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
没收转出的这部分未归属权益,将归集至本年金计划的企业账户中,作为奖励特定人员的津贴。
◆年金基金的管理
此年金计划归集的资金将以信托的方式进行管理。此年金基金将全权委托给具有企业年金受托管理资格的T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法人受托人)进行受托管理。S公司同时具备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资格,以其作为投资管理人管理年金基金的投资。受托人委托具备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管理资格的B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账户管理人提供年金基金个人账户和企业账户的管理和服务。B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同时具备企业年金基金托管资格,受托人委托其作为托管人托管年金基金财产。
◆年金待遇的支付与转移
(一)年金待遇支付条件
员工已经参加本计划,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领取养老金:
1.达到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或办理了提前退休手续,按约定领取。
2.员工丧失劳动能力,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积累额一次性领取。
3.员工或退休人员死亡后,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由其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一次性领取。
(二)年金待遇支付方式
1.按个人账户积累额(含投资收益)支付,参加人可选择一次性领取、分期领取或转入商业保险年金,由受托人指定托管人向受益人按照约定方式支付年金待遇。
2.待遇支付可以在该参加人达到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或开始丧失劳动能力后当年剩余时间的任何时间开始,但不能迟于当年的12月31日。
3.此计划参加人的个人账户积累额超出其上年月平均工资60倍的,不得一次性领取,可选择分期领取或转入商业保险年金。
4.此计划参加人身故时,其个人账户仍有余额的,由指定受益人或继承人一次性领取全部余额。
(三)年金待遇的转移
计划参加人变动工作单位且参加新就业单位企业年金计划时,此年金计划个人账户资金可以随同转移。参加人升学、参军、失业期间或新就业单位没有实行企业年金制度的,其个人账户仍保留在S公司企业年金计划中。
◆年金方案的生效
在确定了企业年金方案的具体条款后,形成一个完整的、可操作的企业年金方案的书面材料,报送政府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此方案依法生效。
注意事项,要关注哪几条
(一)遵守国家现有法规政策
《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和《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是当前我国企业制定企业年金的主要政策法规依据。试行办法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可以建立企业年金:1.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2.具有相应的经济负担能力;3.已建立集体协商机制。企业在制定各自的年金方案时,要认真研究这两个试行办法,年金方案的具体内容和条款不能与之相冲突。
(二)根据企业的经营状况,结合企业的薪酬水平定位策略,确定适宜的缴费水平
企业的生命周期分为创业期、发展期、成熟期、衰退期,不同时期企业的经营状况不同,企业战略也应不同,进而企业的薪酬策略也会随之不同。而企业年金作为薪酬的一个组成部分,其缴费水平也应取决于企业的经营状况。
(三)根据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战略目标需要,实施差别对待、效率优先的原则
企业年金作为一种激励工具,它不同于属于公共产品、注重公平、收入再分配的基本养老保险,而是一种私人产品,更加注重激励效应。目前很多企业面临“想要留的人留不下来,想让走的人走不了”的人力资源管理困境。造成这种困境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分配上的平均主义是主要原因之一。因此,在设计企业年金时,应根据有利于吸引、留住和激励核心人才的人力资源管理战略目标,实施年金分配的差别对待政策,向企业的关键员工、骨干员工适当倾斜。
(作者系内蒙古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讲师,内蒙古大学劳动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
企业年金是指在政府强制实施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之外,企业根据自身的经济实力和经营状况,自行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其目的是为了提高本企业职工退休后的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
企业年金从短期来看,使企业增加了人工成本;但是,从长期来看,企业年金制度的实施,可以解决职工退休后养老问题的后顾之忧,使得他们在退休前能够全身心地投入工作;加之企业年金的分配也同样体现业绩差异,可以向技术骨干和高管人员适度倾斜,这样就会对在职员工产生一定的激励作用,从而使企业的收益有所提高。可见,年金对企业而言,并非仅仅是负担,而是会带来一定收益的投资。当收益大于成本的时候,企业就会实施年金计划。这也从另一角度说明了,企业年金是企业进行人力资源管理的一种手段和工具。
人力资源部,应扮演何种角色
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管理企业年金计划,主要应扮演好两个角色:
●企业年金计划设计参与者
人力资源部门应参与企业年金计划的设计过程,包括考虑企业年金计划在人力资源战略中的定位;如何发挥企业年金在人力资源管理中的作用,以及企业年金的具体方案选择,如企业年金的模式选择、企业年金的领取与支付、为优秀员工提供差别计划等。
●企业年金理事会管理参与者
企业年金理事会的办事机构就设在人力资源部门;企业年金设计、委托代理和投资咨询业务人员和专家的岗位也设立在人力资源部门。所以,人力资源部门不仅参与企业年金计划的设计,而且参与其组织与管理。
事实上,人力资源部门在企业年金的设计、组织和实施中担任的都是主角。而延期分配方案、企业年金的设计和信息分享机制的建立,都需要一定的专业知识和对企业文化及发展战略的理解,这就要求企业人力资源部门的工作人员改进自身知识结构,掌握心理学、管理学、人际关系学、养老保障、市场投资等相关的各专业知识,才能在企业年金计划的设计和管理过程中做到游刃有余。
制定企业年金,该走好哪几步
通常情况下,企业可根据自身的目标(吸引、留住或激励员工),在专家的指导下,在政府有关企业年金、社会保险和财税政策框架内,自主决定企业年金的实施方案。企业年金方案涉及企业年金从设计到运行方方面面的事情,但总体上,大致可以将其划分为四个阶段,参见图1:
第一步,确定目标。
在此阶段,企业需要做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分析是否应该建立。如果企业目前的经济状况堪忧,或者工资奖金已经满足员工的需求,无需额外的福利激励,企业可以选择暂时不建立企业年金。反之,则可以考虑建立企业年金。
(二)了解国家相关政策。具体包括:本地区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本地区企业年金的实施办法和税收政策等。因为地方政府出台的企业年金实施办法是最直接的指导文件;而有关企业年金税收优惠的具体规定,包括个人缴费和企业缴费两个部分的各自的免税额度以及企业年金列支渠道、科目、记账办法的规定,也是必须掌握的。
(三)企业经济状况和员工薪酬福利状况评估。
(四)确定建立的基本目标。在决定建立企业年金后,企业应大致确定企业年金的总体缴费水平。确保年金与其他薪酬福利项目的衔接,以最大限度地发挥年金的激励作用。
第二步,确定方案的核心内容。
企业年金计划的核心内容包括:
(一)企业年金计划模式选择。目前有三种模式可供选择,缴费确定型(员工退休后的年金待遇水平不事先确定,而是根据员工和企业的缴费以及投资收益来确定)、待遇确定型(待遇事先确定,但是缴费比例和多少事先不确定,根据需要随时调整以确保目标待遇的实现)和混合型(部分缴费确定型,部分待遇确定型)。
(二)企业缴费在不同员工之间的分配。企业建立企业年金的目标之一是激励员工,因此需要确定在不同层级、不同特征的员工之间,合理分配总的缴费资金的原则和方法,以便达到最大的团体激励效应。确定企业年金在不同员工间的分配,需要考虑的因素很多,如员工技术等级、职位高低、工作业绩、司龄等等,这些需要企业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合适的供款系数。
(三)企业年金计划的管理。可以选择理事会模式或信托模式。理事会模式是由企业委托年金理事会管理企业年金,这种方式适合于大型企业。信托模式是一种市场化的运作模式(见图2),是一种人力资源外包的方式。企业制定年金计划的总目标,然后将具体事务委托给一个受托人,由其代表企业运作年金计划。受托人通常是指信托公司、保险公司等具备企业年金受托人资格的金融机构。受托人还可以将一些具体管理事务,分包给其他比较适合做投资管理人的金融机构,如证券公司和基金公司。银行比较适合做账户管理人和资金托管人。
此时,企业的任务是选择一个能提供优质服务的年金受托人,由其全权代表企业安排年金计划的管理工作。采用这种外包的方式,可以节约企业的管理成本和项目投入,提高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有效性和经济性,比较适合中小企业。
第三步,数据测算。
一个企业年金计划在设计方案时,必须对员工最终可能获得的养老金待遇做出预测,在企业缴费水平、投资回报率、工资水平、退休年龄等不同条件下,对企业年金数额进行精算、分析预测。
第四步,方案具体条款的拟定和审批。
此环节需要围绕核心内容拟定方案具体条款,形成一个完整的、可操作的文本文件。同时需上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批后正式实施。
企业实际操作中,具体是怎么做的
S企业是一家大型股份制企业,现有职工3100人。公司近几年一直保持快速增长,近两年销售额和利润分别增长40%和25%,人均创利18万元,2006年月平均工资为3050元。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S公司决定实行企业年金计划。经过民主协商,确定企业年金由公司和员工共同缴费。凡试用期满,与该公司有正式的劳动合同关系的员工均可加入此计划。企业年金的个人缴费部分,由企业每月从员工工资收入中代扣代缴。职工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丧失劳动能力、在退休前去世、出境定居等其中任一种情况发生时,均可以提取企业年金。此外,不得提前提取。
该计划采取缴费确定型、完全积累的个人账户管理模式,账户基金由公司和个人缴费及投资收益构成。
◆缴费标准和方式:
(一)缴费额。
缴费额=缴费基数×基本缴费比例×职务调整系数×工龄调整系数×司龄调整系数。
其中:
缴费基数指员工上月计税工资总额;
基本缴费比例按照工资总额4%执行;
职务调整系数,按照员工的职务和技术级别确定,参见表1;
工龄调整系数,按照员工的工龄确定,参见表2;
司龄调整系数,按照员工在公司的连续服务年限确定,参见表3。
(二)缴费负担比例。
公司负担企业年金缴费额的80%;
个人负担企业年金缴费额的20%。
(三)缴费方式。采取月缴费方式,企业将应缴的企业和个人缴费款项直接足额汇至在托管人处开立的企业年金基金账户。
(四)资金列支渠道:企业缴费在年工资总额的4%以内部分从成本列支,超过4%部分在职工福利费或自有资金中列支。
◆权益归属
(一)个人缴费部分100%权益归个人所有。
(二)公司缴费部分依照“公平与激励原则”,根据员工在公司的服务年限按照表4所述归属个人比例执行。
(三)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公司有权没收该合同期内计入该计划参加人个人账户企业缴费及其投资收益部分:
1.当期劳动合同未满就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的;
2.当期劳动合同未满且未解除劳动关系就自动离职的;
3.因违法违纪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
没收转出的这部分未归属权益,将归集至本年金计划的企业账户中,作为奖励特定人员的津贴。
◆年金基金的管理
此年金计划归集的资金将以信托的方式进行管理。此年金基金将全权委托给具有企业年金受托管理资格的T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法人受托人)进行受托管理。S公司同时具备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资格,以其作为投资管理人管理年金基金的投资。受托人委托具备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管理资格的B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账户管理人提供年金基金个人账户和企业账户的管理和服务。B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同时具备企业年金基金托管资格,受托人委托其作为托管人托管年金基金财产。
◆年金待遇的支付与转移
(一)年金待遇支付条件
员工已经参加本计划,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领取养老金:
1.达到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或办理了提前退休手续,按约定领取。
2.员工丧失劳动能力,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积累额一次性领取。
3.员工或退休人员死亡后,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由其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一次性领取。
(二)年金待遇支付方式
1.按个人账户积累额(含投资收益)支付,参加人可选择一次性领取、分期领取或转入商业保险年金,由受托人指定托管人向受益人按照约定方式支付年金待遇。
2.待遇支付可以在该参加人达到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或开始丧失劳动能力后当年剩余时间的任何时间开始,但不能迟于当年的12月31日。
3.此计划参加人的个人账户积累额超出其上年月平均工资60倍的,不得一次性领取,可选择分期领取或转入商业保险年金。
4.此计划参加人身故时,其个人账户仍有余额的,由指定受益人或继承人一次性领取全部余额。
(三)年金待遇的转移
计划参加人变动工作单位且参加新就业单位企业年金计划时,此年金计划个人账户资金可以随同转移。参加人升学、参军、失业期间或新就业单位没有实行企业年金制度的,其个人账户仍保留在S公司企业年金计划中。
◆年金方案的生效
在确定了企业年金方案的具体条款后,形成一个完整的、可操作的企业年金方案的书面材料,报送政府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此方案依法生效。
注意事项,要关注哪几条
(一)遵守国家现有法规政策
《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和《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是当前我国企业制定企业年金的主要政策法规依据。试行办法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可以建立企业年金:1.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2.具有相应的经济负担能力;3.已建立集体协商机制。企业在制定各自的年金方案时,要认真研究这两个试行办法,年金方案的具体内容和条款不能与之相冲突。
(二)根据企业的经营状况,结合企业的薪酬水平定位策略,确定适宜的缴费水平
企业的生命周期分为创业期、发展期、成熟期、衰退期,不同时期企业的经营状况不同,企业战略也应不同,进而企业的薪酬策略也会随之不同。而企业年金作为薪酬的一个组成部分,其缴费水平也应取决于企业的经营状况。
(三)根据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战略目标需要,实施差别对待、效率优先的原则
企业年金作为一种激励工具,它不同于属于公共产品、注重公平、收入再分配的基本养老保险,而是一种私人产品,更加注重激励效应。目前很多企业面临“想要留的人留不下来,想让走的人走不了”的人力资源管理困境。造成这种困境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分配上的平均主义是主要原因之一。因此,在设计企业年金时,应根据有利于吸引、留住和激励核心人才的人力资源管理战略目标,实施年金分配的差别对待政策,向企业的关键员工、骨干员工适当倾斜。
(作者系内蒙古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讲师,内蒙古大学劳动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