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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贷款难一直是中小企业发展中面临的突出障碍。为此,政府近期出台了多项政策措施,如要求各大商业银行成立中小企业贷款事业部、各级财政建立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基金、各地成立小额贷款公司等。仍难以满足中小企业巨大的融资需求。
中小企业贷款难,表面看起来是由于小额贷款业务成本高、风险大。第一,由于单笔贷款规模小,银行放贷单位成本相对较高;第二,中小企业的账目往往不如大企业规范,银行难以获得充分信息;第三,中小企业往往缺乏有效抵押物;第四,中小企业本身面临的经营风险较大,导致银行的贷款风险加大。
其实,根据世界各地开展小额信贷的成功经验和我们的调查,中小企业贷款需求量大,只要经营、管理得当,成本和风险都是可控的。现阶段我国中小企业贷款难的根本原因,并不在于中小企业自身,而在于适应中小企业贷款特点的市场化金融机构严重不足。具体表现为,大型国有商业银行由于其组织模式、管理模式、专业队伍的特点,不适合且不愿意从事中小企业贷款业务,而适合从事中小企业贷款业务的中小银行尤其是民营银行,其发展的政策空间又非常狭小。
这样,中小企业贷款在很大程度上就被当做类似扶贫项目一样的“非盈利公益事业”,而不是被视作可以通过市场机制来快速发展的盈利性业务。在这种思路下,人们指望主要通过加大政府扶持来解决中企业贷款难的问题。由于政府财力有限,中小企业贷款难的问题,也就一时难以从根本上得到解决。
根据我们的调查分析,只要我国适度放开民营银行发展的政策空间,一大批专门从事小额贷款的民营银行和优秀银行家就会涌现出来,中小企业贷款难也就不再是一个问题。只要监管得当,过去想像中的民营银行高风险其实也不是一个问题。民营银行出于利润最大化以及可持续发展的目的,往往有强大动力去遵守各项监管规定,并最大限度地控制好经营风险。
第一,在审慎监管的前提下,尽可能地放宽民营银行,尤其是从事中小企业贷款业务的民营银行的准入限制。对民营银行的金融风险不应过分夸大。如果放宽民营银行发展的政策空间,我国将会诞生一批非常优秀的银行家和有竞争力的中小银行。
第二,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和从事中小企业贷款的民营银行及其他专业机构之间要形成合理分工,以进一步发挥各自的优势来解决中小企业贷款难问题。这种分工不仅反映在大型银行和中小型民营银行的具体服务对象上,而且可以探索一些新的合作方式。比如,大型国有商业银行通过“外包”的形式,让中小型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成为其从事小额贷款业务的延伸部门,二者形成互利的关系。
第三,对目前我国中小银行和小额贷款机构发展的各种典型的成功经验进行总结和推广,以促进中小银行的快速发展。与此同时,要根据我国发展中小银行的特点,形成行之有效的严格监管制度。
第四,妥善解决目前中小银行在运营过程中遇到的各种现实困难。包括:放宽中小银行增设支行的数量限制;鼓励中小银行以各种形式进行跨区经营;认真落实“支小”信贷的税收优惠政策;简化中小银行呆账核销的审批手续,对小额贷款及涉农贷款的呆账核销,将审批制改为报备制;等等。
第五,对目前已出台的一些旨在解决中小企业贷款难问题的政策措施的效果进行评估。在进一步放开中小民营银行的同时,有条件地将业绩优良的贷款公司转化为真正的民营银行。(作者单位: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宏观经济研究部)
中小企业贷款难,表面看起来是由于小额贷款业务成本高、风险大。第一,由于单笔贷款规模小,银行放贷单位成本相对较高;第二,中小企业的账目往往不如大企业规范,银行难以获得充分信息;第三,中小企业往往缺乏有效抵押物;第四,中小企业本身面临的经营风险较大,导致银行的贷款风险加大。
其实,根据世界各地开展小额信贷的成功经验和我们的调查,中小企业贷款需求量大,只要经营、管理得当,成本和风险都是可控的。现阶段我国中小企业贷款难的根本原因,并不在于中小企业自身,而在于适应中小企业贷款特点的市场化金融机构严重不足。具体表现为,大型国有商业银行由于其组织模式、管理模式、专业队伍的特点,不适合且不愿意从事中小企业贷款业务,而适合从事中小企业贷款业务的中小银行尤其是民营银行,其发展的政策空间又非常狭小。
这样,中小企业贷款在很大程度上就被当做类似扶贫项目一样的“非盈利公益事业”,而不是被视作可以通过市场机制来快速发展的盈利性业务。在这种思路下,人们指望主要通过加大政府扶持来解决中企业贷款难的问题。由于政府财力有限,中小企业贷款难的问题,也就一时难以从根本上得到解决。
根据我们的调查分析,只要我国适度放开民营银行发展的政策空间,一大批专门从事小额贷款的民营银行和优秀银行家就会涌现出来,中小企业贷款难也就不再是一个问题。只要监管得当,过去想像中的民营银行高风险其实也不是一个问题。民营银行出于利润最大化以及可持续发展的目的,往往有强大动力去遵守各项监管规定,并最大限度地控制好经营风险。
第一,在审慎监管的前提下,尽可能地放宽民营银行,尤其是从事中小企业贷款业务的民营银行的准入限制。对民营银行的金融风险不应过分夸大。如果放宽民营银行发展的政策空间,我国将会诞生一批非常优秀的银行家和有竞争力的中小银行。
第二,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和从事中小企业贷款的民营银行及其他专业机构之间要形成合理分工,以进一步发挥各自的优势来解决中小企业贷款难问题。这种分工不仅反映在大型银行和中小型民营银行的具体服务对象上,而且可以探索一些新的合作方式。比如,大型国有商业银行通过“外包”的形式,让中小型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成为其从事小额贷款业务的延伸部门,二者形成互利的关系。
第三,对目前我国中小银行和小额贷款机构发展的各种典型的成功经验进行总结和推广,以促进中小银行的快速发展。与此同时,要根据我国发展中小银行的特点,形成行之有效的严格监管制度。
第四,妥善解决目前中小银行在运营过程中遇到的各种现实困难。包括:放宽中小银行增设支行的数量限制;鼓励中小银行以各种形式进行跨区经营;认真落实“支小”信贷的税收优惠政策;简化中小银行呆账核销的审批手续,对小额贷款及涉农贷款的呆账核销,将审批制改为报备制;等等。
第五,对目前已出台的一些旨在解决中小企业贷款难问题的政策措施的效果进行评估。在进一步放开中小民营银行的同时,有条件地将业绩优良的贷款公司转化为真正的民营银行。(作者单位: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宏观经济研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