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商标权利用尽理论已为各国明示或默示的普遍接受,但对其内容的认识,即商标权人究竟用尽哪些权利,却存在不同的见解,产生了法律上的模糊地带.作者从商标权利用尽理论的产生开始入手,对现存的商标使用权用尽说、商标禁止权用尽说、销售权用尽说和默示许可(授权)使用说逐一进行了详细的论述.明确指出:在商标权商品首次出售后用尽的只是商标禁止权.并认为我国法律应对此做出明确规定,以防止实践中的争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