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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贷款融资和审计师行为(2002~2004年)
5 委托经营收益的补充说明
1998年8月,牡石化按1997年4月送股转增后的总股本23565.92万股为基数,按10:1.875的比例实施配股,配股价格为5.50元,公司总股本增至25968.92万股。配股资金到位后,11632万元收购牡丹江热电厂#2发电机组,与牡丹江热电厂办理了财产交接手续。牡丹江热电厂#2发电机组装机容量为2.5万千瓦,年发电量25亿千瓦时,1989年被列为改建现代化高温高压电厂国家重点工程项目之一,1991年底投入发电。1998年实施配股期间,牡石化与牡丹江热电厂签订了为期五年的严格委托生产管理协议,拟定了详细的成本控制、设备维护、生产经营、奖惩条例等协议条款,并保证无论以任何形式保障#2发电机组的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4.32%。
在从1999年至2002年长达4年的时间里,上市公司的财务报表上始终没有体现出经营二号机组的任何收益。然而,2003年的财务报告却突然出现1999年至2002年委托经营二号机组收益6800万元,2003年委托经营收益1528万元,2004年财务报告体现出委托经营二号机组收益2300万元。2005年10月31日,公司对2003年、2004年及2005年半年度财务报表进行更正,共计剔除10628万元委托收益。
2006年2月,由牡丹江市公安局对牡丹江热电厂二号发电机组被诈骗案件做出阶段性侦查结论:公司前身牡丹江石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喜生系利用伪造的市政府会议纪要骗取了牡丹江热电厂的二号发电机组。黑龙江省国有资产管理局资产评估审核确认二号发电机组评估价值确认为11632万元,账面价值约7000万元左右,被牡丹江市公安局发还受骗单位牡丹江热电厂,但公司8年前用来收购发电机组的11632万元配股募集资金去向不明。
2006年10月,牡丹江中院做出的刑事判决书认定,西安圣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法人代表刘晓卫(北京圣方的第一大股东,北京圣方又是西安圣方第一大股东,由此成为圣方科技的实际控制人)构成合同诈骗罪(资产收购方刘晓卫为王喜生掩盖其盗取第三方资产的事实,而王喜生相应降低报价作为回报),非法所得公司28%的法人股股份(8725.56万股)依法予以拍卖,首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3000万元竞得相应股份后成为控股股东。诈骗案事发后接任的董事长李红旗曾组织财务及行政人员对公司档案进行整理,没有发现关于收购牡丹江热电厂二号发电机组配股项目的任何材料,关于配股项目的全部资料都在上市公司从北京迁往西安过程中遗失(圣方科技的办公地竟然五易其址:牡丹江三条路98号——北京国企大厦——北京德宝饭店——西安中航大厦——西安蓝溪大厦——西安盛唐国际大厦,北京是证券事务部所在地、西安是大股东所在地、牡丹江是注册地。如此规模的上市公司搬迁办公地点不是轻易的事情)。而根据《证券法》有关规定,临时股东大会记录都要保存10年以上,何况是高达1亿元的资产收购合同。
四、保壳重组和审计师行为(2005~2009年)
在配股、贷款融资上的节节败退,已使圣方科技到了退无可退。再退就要退市(终止上市)的境地。“生存还是死亡,这是个问题。”哈姆雷特的惊天一问,如今对于圣方科技而言是再现实不过(2005~2009年)。在地方政府的帮助下,圣方科技巧妙利用监管规则,通过“净身”(空壳化) “进补”(政府给予维持盈利所需的财政补贴) “注血”(注入优质资产)三大举措绝处逢生。在保壳的关键时期,由于西安希格玛在2004年年报审计中相关注册会计师涉嫌受贿,审计师变更为北京京都会计师事务所/北京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2008年度北京京都和天华会计师事务所合并,成立北京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伴随着保壳重组的柳暗花明,审计意见从严厉(无法表示意见)趋向缓和(无保留意见 强调事项)。而在公司“空壳化”的前后,审计收费先是攀上历史峰值(2006年的50万元),并转身创出历史新低(2007~2009年的15万元)。
1 政府出面:起死回生
2006年3月,牡丹江中院裁定公司进入破产还债程序。公司2005年年报披露时间由原定的4月28日,变更为3月18日,每股收益-1.12元,正所谓“哀莫大于心死”。2006年4月,因连续三年亏损(实为2001~2005连续五年亏损),公司股票暂停上市。2006年6月,牡丹江中院裁定公司履行债务和解协议、中止破产还债程序,以出售全部资产所得,偿还全部破产债权本金的20%,剩余债务转由牡丹江森森林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承担,人股东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由森森林业清收。2006年9月,牡丹江中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牡丹江市政府将公司不良资产全部剥离,成为无生产经营性资产及生产经营业务的“净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股票被暂停上市后,若首个年度报告仍然显示出现亏损,将被终止股票上市。靠着政府给予的财政补贴,2006年0.0022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为-0.0786元),2007年0.0018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为-0.0158元),2008年0.0015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为-0.0049元),2009年0.0015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为-0.0129元),公司保留了重要的壳资源,避免了终止上市的厄运。
2 重组接力:柳暗花明
2006年10月,牡丹江中院做出的刑事判决书认定,西安圣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刘晓卫构成合同诈骗罪,非法所得公司28%的法人股股份(8725.56万股)依法予以拍卖,首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3000万元竞得相应股份后成为控股股东。2007年4月,重组整体方案(首钢控股将其所持环宇钼业50%的股权注入圣方科技作为股权分置改革的对价安排,同时圣方科技向天裕投资发行1.33亿股股份收购环宇钼业剩余50%的股权)获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有条件审核通过,并公布年报微利。2007年5月,恢复上市申请被深交所受理。但随着重组信息披露存在严重遗漏被曝光,重组陷入僵局,新增股份收购资产的议案于2007年11月到期失效。环宇钼业的唯一资产是位于河南栾川的富川钼矿,而同在栾川的龙沟钼矿认为,富川钼矿矿区由富川钼矿、龙沟钼矿及龙沟钼矿参股的天罡矿业三家公司分别开采,首钢控股在重组资产评估中将这个矿区当成自己独有的,但又拿不出证监会要求提供的河南当地政府出具的“地方政府支持函”和“环保达标证明”。首钢控股干脆作起了“甩手掌柜”,现任公司董事长李红旗从2005年为公司服务 至今,而其他多名高管也均为当年牡丹江方面的原任,包括重组进展的情况形成不了真实表述。
转机出现在2009年8月,首钢控股将其持有的圣方科技股份(8726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比例为28%)转让给新华联控股。2009年12月,已暂停上市三年的圣方科技公布了资产重组方案,计划向新华联置地定向增发12.86亿股,用以购买新华联置地100%股权(按净资产作价29.2亿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27元,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204.5%。根据圣方科技与非公开发行对象签订的《业绩补偿协议》,发行对象承诺新华联置地在2009年、2010年和2011年经审计所确认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35375.85万元、45213.45万元、55000万元;且在本次发行后股本规模不变的情形下,确保圣方科技2009年、2010年和2011年实现的每股收益分别不低于0.22元、0.28元、0.34元。通过本次补充完善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公司有望获得相关监管部门对重大资产重组方案、恢复上市申请的批复,从而恢复持续经营能力,有效规避退市风险。
3 年报审计:静观其变
2005年报审计解聘西安希格玛,首次聘任北京京都,2005年年报报酬为35万元。由于公司受公安立案侦查的影响,审计范围受到限制和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等因素,北京京都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2006~2009年报审计,续聘北京京都,审计收费分别为50万元、15万元、15万元和15万元,均出具了无保留意见 强调事项。
与上市公司的生存状况相呼应,2006年报审计的强调事项为:2007年4月19日,圣方科技公司获悉其重组整体方案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该重组整体方案的实施尚需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式批复文件;圣方科技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实施尚需取得相关股东会的批准;2007年度的经营成果将取决于重组资产的注入,及注入资产的盈利情况。上述可能导致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或情况,仍然存在不确定性。
2007年报审计的强调事项为:2007年4月1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了圣方科技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有条件通过;2007年5月21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式受理圣方科技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的申请。上述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实施、恢复上市尚需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式批复;圣方科技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实施尚需取得相关股东大会的批准。上述可能导致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或情况,仍然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2008年报审计的强调事项为:截止审计报告日,圣方科技公司已无生产经营性资产及生产经营业务,公司运转及盈利依赖政府补贴;圣方科技公司已在财务报表附注充分披露了拟采取的改善措施,但其持续经营能力仍然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2009年报审计的措辞与2008年年报审计基本相同,只是对新出现的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向新华联置地定向增发)的实施尚需取得相关监管部门的批准加以特别强调。
从审计意见来看,2005年年报审计之所以为无法表示意见,主要是因为圣方科技受公安立案侦查的影响,不仅审计范围受到严重限制,而且公司前途未卜、暂停上市在即。至于2006~2009年度千篇一律的无保留意见 强调事项,则可以归结为圣方科技的前景在当地政府的支持下趋于明朗化,如保“壳”不再有悬念,而重大资产重组变得可以预期(或迟或早而已),持续经营出现问题只存在理论上的可能性。此时,审计师只需要对重组进程静观其变,谨慎加以强调即可。再从审计收费来看,“空壳化”进程中的2006年度,由于是圣方科技站在悬崖边的保壳大决战,破产还债、债务和解、资产剥离、财政补贴、资产重组(期后事项)等活动让人眼花缭乱,相关事项的特殊性和复杂性造成审计的工作量增大,审计师的责任、风险和压力也处于临界点的状态,审计收费攀上历史峰值当在情理之中。而“空壳化”完成后的2007~2009年度,圣方科技无生产经营性资产及生产经营业务,运转及盈利依赖政府补贴,审计工作量和难度是历年来最小的,审计收费创下新低,骤降到只有区区15万元同样也是可以理解的。
五、启示与反思
新人入主运作配股的1999~2001年度,寻求借款融资的2002~2004年度,补贴保壳求生的2005~2009年度,圣方科技迥然不同的“三段式”生存状态,对应着黑龙江兴业(中兴宇)、西安希格玛和北京京都三任审计师不同的行为特征。对圣方科技审计案例进行系统梳理和深刻反思,具有丰富的理论和实务价值。
1 审计收费特征的规律性
在圣方科技近十年的年报审计中,审计收费特征为:争取配股的年份(2001年)和退市临界点(2006年)最高,均为50万元;空壳化的年份(2005年)较高,为35万元;寻求借款融资(2002~2004年)较低,分别为20万元、25万元和28万元;空壳后的年份(2007~2009年)最低,均为15万元。综合来看,审计收费与上市公司利益、审计工作量是正相关的,如圣方科技年度利益最大的争取配股和避免直接退市年度收费最高,工作量最小的空壳后年度收费最低。如剔除发生突变、不可比的非正常年份(空壳后的2007~2009年)和不可观察的年份(未披露审计收费数据的1999~2000年),任期内总体收费水平有上涨趋势(2002~2004年度从20万元涨到28万元,2005~2006年度从35万元涨到50万元),内地事务所(西安希格玛)较北京等发达地区事务所(北京中兴字和北京京都)的收费水平是偏低的(前者为30万元以下,后者为30万元以上)。
2 审计意见特征的警示意义
迄今为止,除了收买来一次标准无保留意见并很快被推翻之外,审计师从来还没有给过圣方科技好脸色(出具的都是非标准无保留意见):要么进行提醒关注式的解释说明(1999~2000年度和2002~2003年度审计);要么对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进行强调(2006~2009年度审计),要么以审计范围受到严重限制和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为由发表严厉意见(2001年度审计、2004年度重新审计和2005年度审计),这也释放出明显的风险警示信号,是具有内在信息含量的。因此,对持续非标意见和形象负面的公司,投资者必须保持足够的警惕。再从审计策略来看,配股融资时紧盯的10%现象,司法检查期间不轻易表态,重组尘埃落定前反复强调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是具有普遍意义的,“静观其变”也是审计师的理性选择。
3 退市监管政策的模糊地带
我国股票市场上市的门槛较高,“壳资源”相对稀缺,有些地区甚至一个市才有一家上市公司。一旦上市公司退市,不但影响当地政府的形象,对当地的就业、经济也多少会有影响。同时,一些急于上市“圈钱”的公司,往往不能忍受过长的改制、辅导和审批周期,“借壳”成为较易实现的捷径。在这种背景下,我国2004年以来没有出现过真正退市的上市公司,特别是圣方科技连亏五年(2001~2005)而不退更强化了这种预期。圣方科技案例中,在连续亏损年数的统计上,采取了将上市公司虚报盈利之前的亏损年数一笔勾销的做法,这是不符合常理的。按照连续两年亏损就要退市警示、连续三年亏损就要暂停上市、连续四年亏损就要终止上市的监管政策,如果虚报盈利延后被发现,可能会出现实际的连续亏损年数超过四年,而公司还没有被暂停和终止上市的情况。必须先暂停上市,还是可以直接终止上市,需要监管当局进一步完善和细化相应的规则,在合理保护投资者利益的同时,体现资源优化配置的效率要求。
5 委托经营收益的补充说明
1998年8月,牡石化按1997年4月送股转增后的总股本23565.92万股为基数,按10:1.875的比例实施配股,配股价格为5.50元,公司总股本增至25968.92万股。配股资金到位后,11632万元收购牡丹江热电厂#2发电机组,与牡丹江热电厂办理了财产交接手续。牡丹江热电厂#2发电机组装机容量为2.5万千瓦,年发电量25亿千瓦时,1989年被列为改建现代化高温高压电厂国家重点工程项目之一,1991年底投入发电。1998年实施配股期间,牡石化与牡丹江热电厂签订了为期五年的严格委托生产管理协议,拟定了详细的成本控制、设备维护、生产经营、奖惩条例等协议条款,并保证无论以任何形式保障#2发电机组的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4.32%。
在从1999年至2002年长达4年的时间里,上市公司的财务报表上始终没有体现出经营二号机组的任何收益。然而,2003年的财务报告却突然出现1999年至2002年委托经营二号机组收益6800万元,2003年委托经营收益1528万元,2004年财务报告体现出委托经营二号机组收益2300万元。2005年10月31日,公司对2003年、2004年及2005年半年度财务报表进行更正,共计剔除10628万元委托收益。
2006年2月,由牡丹江市公安局对牡丹江热电厂二号发电机组被诈骗案件做出阶段性侦查结论:公司前身牡丹江石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喜生系利用伪造的市政府会议纪要骗取了牡丹江热电厂的二号发电机组。黑龙江省国有资产管理局资产评估审核确认二号发电机组评估价值确认为11632万元,账面价值约7000万元左右,被牡丹江市公安局发还受骗单位牡丹江热电厂,但公司8年前用来收购发电机组的11632万元配股募集资金去向不明。
2006年10月,牡丹江中院做出的刑事判决书认定,西安圣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法人代表刘晓卫(北京圣方的第一大股东,北京圣方又是西安圣方第一大股东,由此成为圣方科技的实际控制人)构成合同诈骗罪(资产收购方刘晓卫为王喜生掩盖其盗取第三方资产的事实,而王喜生相应降低报价作为回报),非法所得公司28%的法人股股份(8725.56万股)依法予以拍卖,首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3000万元竞得相应股份后成为控股股东。诈骗案事发后接任的董事长李红旗曾组织财务及行政人员对公司档案进行整理,没有发现关于收购牡丹江热电厂二号发电机组配股项目的任何材料,关于配股项目的全部资料都在上市公司从北京迁往西安过程中遗失(圣方科技的办公地竟然五易其址:牡丹江三条路98号——北京国企大厦——北京德宝饭店——西安中航大厦——西安蓝溪大厦——西安盛唐国际大厦,北京是证券事务部所在地、西安是大股东所在地、牡丹江是注册地。如此规模的上市公司搬迁办公地点不是轻易的事情)。而根据《证券法》有关规定,临时股东大会记录都要保存10年以上,何况是高达1亿元的资产收购合同。
四、保壳重组和审计师行为(2005~2009年)
在配股、贷款融资上的节节败退,已使圣方科技到了退无可退。再退就要退市(终止上市)的境地。“生存还是死亡,这是个问题。”哈姆雷特的惊天一问,如今对于圣方科技而言是再现实不过(2005~2009年)。在地方政府的帮助下,圣方科技巧妙利用监管规则,通过“净身”(空壳化) “进补”(政府给予维持盈利所需的财政补贴) “注血”(注入优质资产)三大举措绝处逢生。在保壳的关键时期,由于西安希格玛在2004年年报审计中相关注册会计师涉嫌受贿,审计师变更为北京京都会计师事务所/北京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2008年度北京京都和天华会计师事务所合并,成立北京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伴随着保壳重组的柳暗花明,审计意见从严厉(无法表示意见)趋向缓和(无保留意见 强调事项)。而在公司“空壳化”的前后,审计收费先是攀上历史峰值(2006年的50万元),并转身创出历史新低(2007~2009年的15万元)。
1 政府出面:起死回生
2006年3月,牡丹江中院裁定公司进入破产还债程序。公司2005年年报披露时间由原定的4月28日,变更为3月18日,每股收益-1.12元,正所谓“哀莫大于心死”。2006年4月,因连续三年亏损(实为2001~2005连续五年亏损),公司股票暂停上市。2006年6月,牡丹江中院裁定公司履行债务和解协议、中止破产还债程序,以出售全部资产所得,偿还全部破产债权本金的20%,剩余债务转由牡丹江森森林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承担,人股东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由森森林业清收。2006年9月,牡丹江中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牡丹江市政府将公司不良资产全部剥离,成为无生产经营性资产及生产经营业务的“净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股票被暂停上市后,若首个年度报告仍然显示出现亏损,将被终止股票上市。靠着政府给予的财政补贴,2006年0.0022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为-0.0786元),2007年0.0018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为-0.0158元),2008年0.0015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为-0.0049元),2009年0.0015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为-0.0129元),公司保留了重要的壳资源,避免了终止上市的厄运。
2 重组接力:柳暗花明
2006年10月,牡丹江中院做出的刑事判决书认定,西安圣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刘晓卫构成合同诈骗罪,非法所得公司28%的法人股股份(8725.56万股)依法予以拍卖,首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3000万元竞得相应股份后成为控股股东。2007年4月,重组整体方案(首钢控股将其所持环宇钼业50%的股权注入圣方科技作为股权分置改革的对价安排,同时圣方科技向天裕投资发行1.33亿股股份收购环宇钼业剩余50%的股权)获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有条件审核通过,并公布年报微利。2007年5月,恢复上市申请被深交所受理。但随着重组信息披露存在严重遗漏被曝光,重组陷入僵局,新增股份收购资产的议案于2007年11月到期失效。环宇钼业的唯一资产是位于河南栾川的富川钼矿,而同在栾川的龙沟钼矿认为,富川钼矿矿区由富川钼矿、龙沟钼矿及龙沟钼矿参股的天罡矿业三家公司分别开采,首钢控股在重组资产评估中将这个矿区当成自己独有的,但又拿不出证监会要求提供的河南当地政府出具的“地方政府支持函”和“环保达标证明”。首钢控股干脆作起了“甩手掌柜”,现任公司董事长李红旗从2005年为公司服务 至今,而其他多名高管也均为当年牡丹江方面的原任,包括重组进展的情况形成不了真实表述。
转机出现在2009年8月,首钢控股将其持有的圣方科技股份(8726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比例为28%)转让给新华联控股。2009年12月,已暂停上市三年的圣方科技公布了资产重组方案,计划向新华联置地定向增发12.86亿股,用以购买新华联置地100%股权(按净资产作价29.2亿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27元,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204.5%。根据圣方科技与非公开发行对象签订的《业绩补偿协议》,发行对象承诺新华联置地在2009年、2010年和2011年经审计所确认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35375.85万元、45213.45万元、55000万元;且在本次发行后股本规模不变的情形下,确保圣方科技2009年、2010年和2011年实现的每股收益分别不低于0.22元、0.28元、0.34元。通过本次补充完善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公司有望获得相关监管部门对重大资产重组方案、恢复上市申请的批复,从而恢复持续经营能力,有效规避退市风险。
3 年报审计:静观其变
2005年报审计解聘西安希格玛,首次聘任北京京都,2005年年报报酬为35万元。由于公司受公安立案侦查的影响,审计范围受到限制和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等因素,北京京都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2006~2009年报审计,续聘北京京都,审计收费分别为50万元、15万元、15万元和15万元,均出具了无保留意见 强调事项。
与上市公司的生存状况相呼应,2006年报审计的强调事项为:2007年4月19日,圣方科技公司获悉其重组整体方案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该重组整体方案的实施尚需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式批复文件;圣方科技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实施尚需取得相关股东会的批准;2007年度的经营成果将取决于重组资产的注入,及注入资产的盈利情况。上述可能导致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或情况,仍然存在不确定性。
2007年报审计的强调事项为:2007年4月1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了圣方科技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有条件通过;2007年5月21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式受理圣方科技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的申请。上述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实施、恢复上市尚需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式批复;圣方科技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实施尚需取得相关股东大会的批准。上述可能导致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或情况,仍然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2008年报审计的强调事项为:截止审计报告日,圣方科技公司已无生产经营性资产及生产经营业务,公司运转及盈利依赖政府补贴;圣方科技公司已在财务报表附注充分披露了拟采取的改善措施,但其持续经营能力仍然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2009年报审计的措辞与2008年年报审计基本相同,只是对新出现的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向新华联置地定向增发)的实施尚需取得相关监管部门的批准加以特别强调。
从审计意见来看,2005年年报审计之所以为无法表示意见,主要是因为圣方科技受公安立案侦查的影响,不仅审计范围受到严重限制,而且公司前途未卜、暂停上市在即。至于2006~2009年度千篇一律的无保留意见 强调事项,则可以归结为圣方科技的前景在当地政府的支持下趋于明朗化,如保“壳”不再有悬念,而重大资产重组变得可以预期(或迟或早而已),持续经营出现问题只存在理论上的可能性。此时,审计师只需要对重组进程静观其变,谨慎加以强调即可。再从审计收费来看,“空壳化”进程中的2006年度,由于是圣方科技站在悬崖边的保壳大决战,破产还债、债务和解、资产剥离、财政补贴、资产重组(期后事项)等活动让人眼花缭乱,相关事项的特殊性和复杂性造成审计的工作量增大,审计师的责任、风险和压力也处于临界点的状态,审计收费攀上历史峰值当在情理之中。而“空壳化”完成后的2007~2009年度,圣方科技无生产经营性资产及生产经营业务,运转及盈利依赖政府补贴,审计工作量和难度是历年来最小的,审计收费创下新低,骤降到只有区区15万元同样也是可以理解的。
五、启示与反思
新人入主运作配股的1999~2001年度,寻求借款融资的2002~2004年度,补贴保壳求生的2005~2009年度,圣方科技迥然不同的“三段式”生存状态,对应着黑龙江兴业(中兴宇)、西安希格玛和北京京都三任审计师不同的行为特征。对圣方科技审计案例进行系统梳理和深刻反思,具有丰富的理论和实务价值。
1 审计收费特征的规律性
在圣方科技近十年的年报审计中,审计收费特征为:争取配股的年份(2001年)和退市临界点(2006年)最高,均为50万元;空壳化的年份(2005年)较高,为35万元;寻求借款融资(2002~2004年)较低,分别为20万元、25万元和28万元;空壳后的年份(2007~2009年)最低,均为15万元。综合来看,审计收费与上市公司利益、审计工作量是正相关的,如圣方科技年度利益最大的争取配股和避免直接退市年度收费最高,工作量最小的空壳后年度收费最低。如剔除发生突变、不可比的非正常年份(空壳后的2007~2009年)和不可观察的年份(未披露审计收费数据的1999~2000年),任期内总体收费水平有上涨趋势(2002~2004年度从20万元涨到28万元,2005~2006年度从35万元涨到50万元),内地事务所(西安希格玛)较北京等发达地区事务所(北京中兴字和北京京都)的收费水平是偏低的(前者为30万元以下,后者为30万元以上)。
2 审计意见特征的警示意义
迄今为止,除了收买来一次标准无保留意见并很快被推翻之外,审计师从来还没有给过圣方科技好脸色(出具的都是非标准无保留意见):要么进行提醒关注式的解释说明(1999~2000年度和2002~2003年度审计);要么对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进行强调(2006~2009年度审计),要么以审计范围受到严重限制和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为由发表严厉意见(2001年度审计、2004年度重新审计和2005年度审计),这也释放出明显的风险警示信号,是具有内在信息含量的。因此,对持续非标意见和形象负面的公司,投资者必须保持足够的警惕。再从审计策略来看,配股融资时紧盯的10%现象,司法检查期间不轻易表态,重组尘埃落定前反复强调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是具有普遍意义的,“静观其变”也是审计师的理性选择。
3 退市监管政策的模糊地带
我国股票市场上市的门槛较高,“壳资源”相对稀缺,有些地区甚至一个市才有一家上市公司。一旦上市公司退市,不但影响当地政府的形象,对当地的就业、经济也多少会有影响。同时,一些急于上市“圈钱”的公司,往往不能忍受过长的改制、辅导和审批周期,“借壳”成为较易实现的捷径。在这种背景下,我国2004年以来没有出现过真正退市的上市公司,特别是圣方科技连亏五年(2001~2005)而不退更强化了这种预期。圣方科技案例中,在连续亏损年数的统计上,采取了将上市公司虚报盈利之前的亏损年数一笔勾销的做法,这是不符合常理的。按照连续两年亏损就要退市警示、连续三年亏损就要暂停上市、连续四年亏损就要终止上市的监管政策,如果虚报盈利延后被发现,可能会出现实际的连续亏损年数超过四年,而公司还没有被暂停和终止上市的情况。必须先暂停上市,还是可以直接终止上市,需要监管当局进一步完善和细化相应的规则,在合理保护投资者利益的同时,体现资源优化配置的效率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