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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网络媒体对警察形象具有重要影响,它对于塑造正面的警察形象,赢得公众的舆论支持有促进作用,同时,因网络媒体的负面强化功能也会对警察形象产生不良影响。公众对警察形象的形成是受社会心理和大众传媒双重作用的结果。在网络媒体环境下,警方应加强自身素质和媒体意识的建设,充分发挥网络媒体与传统媒体的优点,有针对性地转变宣传工作模式,建立健全警察形象危机处置机制,全力塑造和维护警察形象。
[关键词] 网络媒体 警察形象 体现 成因 建议
网络媒体是指以互联网和手机通讯网为渠道,电脑和手机为终端的传播形态。网络媒体的发展速度十分惊人,作为一种全新的现代化传播方式,它只用了短短不到10年的时间就拥有了报刊、广播、电视三大传统媒体用数十年、上百年时间才拥有的公众。网络媒体以其具有的诸多优势,已经全面地渗入到人们的政治、经济、文化、生活等各个方面,在不断吸收壮大用户群的过程中成为新闻传播活动中不可须臾离弃的手段和方式。公安机关是处于打击违法犯罪最前沿的政府机关,其与人民群众各方面关系最为紧密,其一言一行都处于公众的高度关注中,更易受到网络媒体的关注。
一、网络媒体影响警察形象的体现
(一)正面影响
1.“公民新闻”①使警察的执法工作更易得到公众的理解和支持。
“公民新闻”赋予了广大公众前所未有的言论自由空间,使其从被动的接受者转变为主动的传播者而成为公民记者,在对传媒的深度参与中实现了传媒接近权,打破了传统传媒的舆论引导特权。在许多场合,“公民新闻”作为传统媒体的补充,使公众对于警察的日常工作有了更多的了解,对警察执法活动的开展具有正面的促进作用。同时,来自网络媒体的舆论支持以其独特的语言活力和生动性,让基层执法干警更加乐于把来自网民的关注压力转化为执法动力,增添了警察的自信。例如,成都电视台的“平安成都”节目开办了一个“谭谈交通”的栏目,通过交警谭乔作为节目主持人以现场直播交通行政执法的方式,向观众介绍交通安全知识。而谭乔也通过自己幽默的言辞和人性化的执法方式,受到了公众极大的好评。节目播出几期后,便被网友录下上传至视频网站。结果是谭乔的“粉丝团”数量飙升,点击率屡次上万,而且在腾讯大成网上还专门成立了“谭谈交通”专栏。自此,公众对交警执法多了许多理解和支持。
2.合理的网络舆论对警察执法理念的转变具有促进作用。
合理的舆论在经过网络媒体的放大后,常常有助于吸引更多公众参与到警察执法的讨论中来,对于公众了解民众对自身的评价,进而推动警察执法理念的转变具有促进作用。由于网民常常是从自身的角度去看待事件,因此他们看待警察的各种勤务活动也是从自己的价值观出发。只要其中有任何网民认为不寻常之处,警察便有可能被“强势围观”②,其一言一行都可能在数小时甚至数分钟在网络上传播。在得到其他网民广泛共鸣后,就很有可能出现传统媒体的跟进和深度报道,使其为更多的人所知,最终引起社会公众的注意,产生强烈反响,促使警察转变执法理念,接受公众的监督。此类行为模式已经成为公众表达舆论意见的重要渠道。例如2003年的孙志刚案,由于孙志刚貌似流浪乞讨人员,在街上闲逛时被派出所民警遣送至收容所后死亡。该事件通过网络论坛曝光后,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引发了一场关于政府收容遣送制度是否合理的大讨论。同时,该事件也引起了政府的高度重视,最终以国务院废止收容遣送制度并出台《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而告终。该事件也加速了警察执法理念的转变,变强硬执法为和谐执法、柔和执法,更积极推动了我国社会民主和法制进程。
(二)负面影响
1.网络媒体对负面舆论的强化功能更易造成公众对警察的误解。
网络媒体的负面舆论强化功能容易加深公众对警察的误解,损害公安机关的整体形象,更易造成社会的不稳定。在互联网上,网民的话题虽然五花八门,但往往聚焦在社会热点、阴暗面和一些突发事件的负面效应上。由于我国的公民新闻还处于起步期,大多数网民都没有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意识,加上网络媒体中的播客、博客、微博等缺少传统媒体的多层次把关,导致在互联网上发布的信息时常良莠不齐,随处可见肆意的谩骂、诽谤和虚假信息。公众对于负面报道的关注度和记忆深度总是高于正面报道,网民种种偏激的言论总是比正面的主流言论传播得更快、波及面更广,使得警察形象受到了网络媒体的极大负面影响。例如,鞍山市公安局内保分局原局长林福久因受賄罪被逮捕,其主要犯罪事实都是其在国税局任职期间所为。但经网络媒体炒作后,林福久却被网民冠称为“中国第一大款警察”,引起了社会公众的强烈反响,公众直接对警察的廉洁性提出质疑,这严重地损害了整个警察队伍的形象,甚至对党和政府形象也产生了不良影响。
2.“人肉搜索”③对警方发言的公信力造成极大冲击。
“人肉搜索”是网络媒体环境催生的产物,它有利于实现信息的民主、共享和网民对网络舆论监督权的行使。但大规模、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人肉搜索”,则易变成社会问题的折射,网民情绪的发泄。“人肉搜索”在为许多人提供自由表达、直接参与进行网络舆论监督机会的同时,却也让人以“了解真相”、“为受害者鸣冤”等理由,大肆攻击当事人。如今,网民以“人肉搜索”的方式介入事件调查的案例已经屡见不鲜。如果警方在一些事件的处理上出于种种考虑而没有事先做到向公众开诚布公或者有所隐瞒的话,那么就会引发网民的“人肉搜索”,各种猜测漫天飞,甚至某些网民借题发挥,将事件扩大化,导致警方的发言反而成为被舆论攻击的理由,削弱了警方发言的公信力。例如,2008年发生的哈尔滨警察打死青年案,当涉嫌的几名民警的身份和资料在调查期并未公开时,网友却从调取的监控录像和目击者口述中寻得蛛丝马迹而将其曝光,并以支持受害者的立场大肆渲染,以警察袒护同行为由在网上对警方进行言论攻击。使得一件刑事层面上的简单案件由于犯罪主体的身份因素成为了对整个警察形象造成极大影响的事件。这无形中增加了办案民警的压力,使其在开展调查时产生了诸多顾虑,阻碍了正常警务活动的开展。该案件调查结束后警方召开了新闻发布会,会上警方的发言也受到了网民的质疑和攻击,并一度在哈尔滨甚至全国闹得沸沸扬扬。
二、网络媒体环境下公众对警察形象的成因分析
(一)社会心理的作用
从社会心理学的层面来讲,公众对警察形象的评价是有着心理上的原因的。在认知活动中公众一旦对社会知觉对象的某些属性做出判断,就形成了社会印象。社会印象是在社会角色知觉的基础上形成的,其形成过程的本质是对特定个人的面貌和特点的概括反映的放大版,其综合了人们关于对象各个方面认识的结果,反映了对象的总体特征,因此它比社会角色知觉更接近于人的内在属性。但是社会印象的间接性、综合性和固执性等特点往往会导致人们凭着对认知对象的一知半解就匆忙下定义,而不是等到把握了社会知觉对象的全部信息后才形成对它的印象。其间接性和综合性的特点决定了社会印象的形成加入了联想和主观改造的成分,使得社会印象与事物的客观面目具有一定的差距。社会印象的固执性特点决定了印象一旦形成就很难推翻,即便是许多事实也难推翻一个印象。公众对警察形象的形成即是如此。在实际工作中,绝大多数警察都能够做到文明执法和理性执法,努力保持警察在公众心目中的正面形象。但由于警察的特殊身份,警察队伍中极个别的反面形象往往会造成公众对警察的不信任,乃至排斥,导致警察队伍的社会印象直线下降。例如,2005年发生的山西警察打死北京警察案,正好碰到打人者是个没素质的警察,受害者也是警察,原本很普通的刑事案件只因为涉案双方均具有警察身份就变成了一个全国性的新闻,个案并不能代表警察的整体形象。但是公众不买账,该起事件引起公众对整个警察队伍素质的不满,引发公众对警察执法能力的怀疑。
(二)大众传媒的影响
按照现代大众传播学的观点,公众同时生活在两种环境中:一种是独立于人的意识和体验之外的客观世界,即“现实环境”;另一种是通过他人特别是大众传媒手段所意识或体验到的主观世界,即“拟态环境”。④由于人不可能完全靠亲身体验的方式去感知这个世界所有的内容,因此还得借助于各种传播媒介去获得对周围环境的认知,并把从传媒中所认识到的“拟态环境”作为真实世界的全部认知素材。当前,通过各种媒体的披露、品评、宣扬,警察的形象被放大和定格,公众往往认为警察形象就是媒体所称的那种“拟态环境”下的形象。也就是说,公众对警察的印象,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媒体的舆论宣传和舆论引导。但是,目前大众传媒普遍存在一种近乎病态的“炒作”意识,相当多的新闻记者为了追求轰动效应,往往将精力更多地放在负面新闻的报道上,使得公众所接触到的有关警察的新闻负面多于正面,导致社会各阶层对警察普遍缺乏全面而正确的认识,在无形中引导了大量网民更加专注于警察负面形象的报道。一些个别警察的违法乱纪行为在网络媒体的炒作下,会引起公众强烈反响,社会各界就会对警察的形象产生了质疑,影响到整个警察队伍的形象。尤其是在当前警务活动透明化、道德化问题逐渐成为社会焦点问题后,人民警察已被置于舆論监督的中心,警察行为和言论稍有不慎,就可能使整体警察形象受到过度苛责,降低警察在公众心目中的地位和威望。
三、网络媒体环境下树立正面警察形象的建议
(一)加强警察队伍的媒体意识
1.加强警察的形象意识教育
各级公众要通过各种教育形式,加强对警察个人与整体的形象意识教育。要使每名警察都意识到自己的一言一行代表着队伍的整体形象,要培养主动打造良好警察形象的觉悟,自觉维护公众警察队伍的良好形象,坚决抵制损害警察形象的行为发生。
2.要充分认识到网络媒体用户的特点和沟通技巧
调查表明,网络媒体用户大多小于30岁,其中1/4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警察要树立良好的形象,就必须认识到网络主要用户的心理特征,深入调查研究其认知特点,在网络媒体上以平等而不是高高在上的姿态,用论坛、博客、微博等领域网络主流公众所认同的网络语言发言,不能一味的“打官腔”,以取得良好的沟通效果。
(二)转变警方宣传部门的宣传模式
1.向精确型宣传转变
警方要认真研究网络媒体的规律、特点和对应的不同类型媒体公众的特点,了解公众对信息的需求,有针对性地采取不同的宣传手段和语言,使网络媒体传达的公安机关信息能够准确地被各种特定公众所接受和理解,避免信息资源的浪费,增强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向主动引导型宣传转变
公安机关宣传部门要增强新闻敏锐性和前瞻性,提高掌握、研判信息的能力,完善新闻舆论的快速反应机制,在各种可能有损警察形象的报道出现时,做到在第一时间向各大媒体发布信息,抢占先机、先声夺人,掌握媒体话语的主动权,挤压不良信息的炒作空间,确保对舆论的正确导向。
3.向主动接受监督型宣传转变
警方要尽量做到不干涉新闻媒体的报道权,特别是在公众知情权意识大为增强的今天,以往存在的行政干预新闻监督的行为只会达得适得其反的效果。警方应主动加强与传统媒体的沟通交流,以一种开放的心态欢迎新闻媒体的监督,提高心理承受能力。在取得良好的沟通关系后,建议他们把批评性监督寓于建设性之中,尽可能地通过内部渠道来反映问题,减少负面新闻的报导率。
(三)加强警察形象危机处置机制建设
1.建立健全警察舆情跟踪分析机制
网络媒体上信息传播的瞬息万变和海量决定了警方要想做到对舆论信息的充分把握,就必须做到专职与临时相结合。既要安排专门力量、组建专门队伍及时跟踪和定期分析网络媒体上关于警察的舆情动态,开展有效的网络舆情监测与分析。对于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要及时进行决策和应对,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同时也要让每个民警都参与到对网络言论的监控中,及时发现可能存在的问题,并报网监部门以做出应对对策。
2.建立健全应对突发事件和警察违法违纪案件负面报道的机制
警方应针对网络媒体的特点制定相应的警察形象维护预案,在出现各种突发事件和警察违法违纪案件负面报道的时候,要在坚持争取时间、争取主动、掌握信息主导权的原则下实现各部门的联动,根据危机事件态势发展及时提出宣传工作对策,确定新闻发布口径,精心选择恰当时机,发布权威信息,掌握舆论引导的主动权。
3.建立健全网络舆论引导工作机制
警方要加强与主流网站的合作,运用多种形式加大正面宣传的力度,对已经出现的负面报道进行有针对性的应对、解答及跟帖,澄清事实,以正视听。同时也要寻找适宜的文化载体,在网民面前塑造良好警察网络形象。可以招募专职人才,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的优势,利用适宜的文化载体加以表现、升华和融合,塑造出良好的警察形象。
4.建立健全警察新闻发言人制度
在建立警察新闻发言人制度时,应明确其在处理与媒体的公共关系时的定位和职责。要十分注重保持与传媒的经常性良好接触,通过彼此接触增进相互了解、沟通和联络,充分利用报纸、传媒等工具,依法将一切可以公开的行为都公之于众,介绍警务工作的信息资讯,做到警务公开,加强警务工作宣传,增加工作的透明度,使警察与公众之间相互理解。同时,还应建立对警察新闻发言人素质的考核制度,对其警察专业素质、公关素质和新闻业务素质进行系统、全面的考核,对于达不到要求的发言人要及时进行培训,以保证警方开展公关工作时能以最出色的状态维护警察形象。
参考文献:
[1]石磊.网络媒体概论[M],北京,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09年:3-5.
[2]网易科技报道,《中国网民数量达4.2亿 手机网民2.77亿》,http://tech.163.com/10/0715/12/6BKRUBKL00094IJC.html,2010-07-15.
[3]王志永,左金辉.网络“人肉搜索”暴力演变的规避策略探析[J],东南传播,2009(10).
[4]刘桂玲.影响警察形象之因素的社会心理学分析[J],铁道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8(4).
[5]蔡蓉英.警察网络形象建设研究[J],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4).
[6]赵文辉.论新闻媒体监督在警察形象建设中的作用[J],政法学刊,2008(8).
[7]董士昙.我国警察形象危机化解机制初探[J],公安研究,2009(8).
[8]郝文江.重塑网络媒体上警察的良好形象[J],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8(3).
注释:
①“公民新闻”( Citizen Journalism)的概念产生于20世界90年代的美国,至今还没有一个权威的定义。 我国网民常用数码相机(摄像机)、手机将目击的事件拍摄或者录音后,上传至各BBS论坛、个人博客、聊天室或即时聊天工具等载体上,并公开让所有网友来参与评论和传播,这便是中国最常见的“公民新闻”的模式。
②近期网络上常见出现的词汇,最早出自猫扑论坛(http://dzh.mop.com),意为大量网友的关注。
③网络时代的新名词,其最初出自猫扑大杂烩网站。广义的人肉搜索是指通过求助、发问的方式获得很多网友的帮助和回答,狭义的人肉搜索是指寻找具体的人。2006年的虐猫事件成为人肉搜索史上最典型最引人关注的案例。
④沃尔特·李普曼( Walter Lippmann,1889-1974)的观点。其为美国新闻评论家和作家,是传播学史上具有重要影响的学者之一。
作者简介:
魏莲芳(1975.6-),女,汉族,四川眉山市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管理学硕士,四川警察学院治安系安防教研室主任,讲师,主要研究方向:治安管理与安全防范。
[关键词] 网络媒体 警察形象 体现 成因 建议
网络媒体是指以互联网和手机通讯网为渠道,电脑和手机为终端的传播形态。网络媒体的发展速度十分惊人,作为一种全新的现代化传播方式,它只用了短短不到10年的时间就拥有了报刊、广播、电视三大传统媒体用数十年、上百年时间才拥有的公众。网络媒体以其具有的诸多优势,已经全面地渗入到人们的政治、经济、文化、生活等各个方面,在不断吸收壮大用户群的过程中成为新闻传播活动中不可须臾离弃的手段和方式。公安机关是处于打击违法犯罪最前沿的政府机关,其与人民群众各方面关系最为紧密,其一言一行都处于公众的高度关注中,更易受到网络媒体的关注。
一、网络媒体影响警察形象的体现
(一)正面影响
1.“公民新闻”①使警察的执法工作更易得到公众的理解和支持。
“公民新闻”赋予了广大公众前所未有的言论自由空间,使其从被动的接受者转变为主动的传播者而成为公民记者,在对传媒的深度参与中实现了传媒接近权,打破了传统传媒的舆论引导特权。在许多场合,“公民新闻”作为传统媒体的补充,使公众对于警察的日常工作有了更多的了解,对警察执法活动的开展具有正面的促进作用。同时,来自网络媒体的舆论支持以其独特的语言活力和生动性,让基层执法干警更加乐于把来自网民的关注压力转化为执法动力,增添了警察的自信。例如,成都电视台的“平安成都”节目开办了一个“谭谈交通”的栏目,通过交警谭乔作为节目主持人以现场直播交通行政执法的方式,向观众介绍交通安全知识。而谭乔也通过自己幽默的言辞和人性化的执法方式,受到了公众极大的好评。节目播出几期后,便被网友录下上传至视频网站。结果是谭乔的“粉丝团”数量飙升,点击率屡次上万,而且在腾讯大成网上还专门成立了“谭谈交通”专栏。自此,公众对交警执法多了许多理解和支持。
2.合理的网络舆论对警察执法理念的转变具有促进作用。
合理的舆论在经过网络媒体的放大后,常常有助于吸引更多公众参与到警察执法的讨论中来,对于公众了解民众对自身的评价,进而推动警察执法理念的转变具有促进作用。由于网民常常是从自身的角度去看待事件,因此他们看待警察的各种勤务活动也是从自己的价值观出发。只要其中有任何网民认为不寻常之处,警察便有可能被“强势围观”②,其一言一行都可能在数小时甚至数分钟在网络上传播。在得到其他网民广泛共鸣后,就很有可能出现传统媒体的跟进和深度报道,使其为更多的人所知,最终引起社会公众的注意,产生强烈反响,促使警察转变执法理念,接受公众的监督。此类行为模式已经成为公众表达舆论意见的重要渠道。例如2003年的孙志刚案,由于孙志刚貌似流浪乞讨人员,在街上闲逛时被派出所民警遣送至收容所后死亡。该事件通过网络论坛曝光后,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引发了一场关于政府收容遣送制度是否合理的大讨论。同时,该事件也引起了政府的高度重视,最终以国务院废止收容遣送制度并出台《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而告终。该事件也加速了警察执法理念的转变,变强硬执法为和谐执法、柔和执法,更积极推动了我国社会民主和法制进程。
(二)负面影响
1.网络媒体对负面舆论的强化功能更易造成公众对警察的误解。
网络媒体的负面舆论强化功能容易加深公众对警察的误解,损害公安机关的整体形象,更易造成社会的不稳定。在互联网上,网民的话题虽然五花八门,但往往聚焦在社会热点、阴暗面和一些突发事件的负面效应上。由于我国的公民新闻还处于起步期,大多数网民都没有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意识,加上网络媒体中的播客、博客、微博等缺少传统媒体的多层次把关,导致在互联网上发布的信息时常良莠不齐,随处可见肆意的谩骂、诽谤和虚假信息。公众对于负面报道的关注度和记忆深度总是高于正面报道,网民种种偏激的言论总是比正面的主流言论传播得更快、波及面更广,使得警察形象受到了网络媒体的极大负面影响。例如,鞍山市公安局内保分局原局长林福久因受賄罪被逮捕,其主要犯罪事实都是其在国税局任职期间所为。但经网络媒体炒作后,林福久却被网民冠称为“中国第一大款警察”,引起了社会公众的强烈反响,公众直接对警察的廉洁性提出质疑,这严重地损害了整个警察队伍的形象,甚至对党和政府形象也产生了不良影响。
2.“人肉搜索”③对警方发言的公信力造成极大冲击。
“人肉搜索”是网络媒体环境催生的产物,它有利于实现信息的民主、共享和网民对网络舆论监督权的行使。但大规模、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人肉搜索”,则易变成社会问题的折射,网民情绪的发泄。“人肉搜索”在为许多人提供自由表达、直接参与进行网络舆论监督机会的同时,却也让人以“了解真相”、“为受害者鸣冤”等理由,大肆攻击当事人。如今,网民以“人肉搜索”的方式介入事件调查的案例已经屡见不鲜。如果警方在一些事件的处理上出于种种考虑而没有事先做到向公众开诚布公或者有所隐瞒的话,那么就会引发网民的“人肉搜索”,各种猜测漫天飞,甚至某些网民借题发挥,将事件扩大化,导致警方的发言反而成为被舆论攻击的理由,削弱了警方发言的公信力。例如,2008年发生的哈尔滨警察打死青年案,当涉嫌的几名民警的身份和资料在调查期并未公开时,网友却从调取的监控录像和目击者口述中寻得蛛丝马迹而将其曝光,并以支持受害者的立场大肆渲染,以警察袒护同行为由在网上对警方进行言论攻击。使得一件刑事层面上的简单案件由于犯罪主体的身份因素成为了对整个警察形象造成极大影响的事件。这无形中增加了办案民警的压力,使其在开展调查时产生了诸多顾虑,阻碍了正常警务活动的开展。该案件调查结束后警方召开了新闻发布会,会上警方的发言也受到了网民的质疑和攻击,并一度在哈尔滨甚至全国闹得沸沸扬扬。
二、网络媒体环境下公众对警察形象的成因分析
(一)社会心理的作用
从社会心理学的层面来讲,公众对警察形象的评价是有着心理上的原因的。在认知活动中公众一旦对社会知觉对象的某些属性做出判断,就形成了社会印象。社会印象是在社会角色知觉的基础上形成的,其形成过程的本质是对特定个人的面貌和特点的概括反映的放大版,其综合了人们关于对象各个方面认识的结果,反映了对象的总体特征,因此它比社会角色知觉更接近于人的内在属性。但是社会印象的间接性、综合性和固执性等特点往往会导致人们凭着对认知对象的一知半解就匆忙下定义,而不是等到把握了社会知觉对象的全部信息后才形成对它的印象。其间接性和综合性的特点决定了社会印象的形成加入了联想和主观改造的成分,使得社会印象与事物的客观面目具有一定的差距。社会印象的固执性特点决定了印象一旦形成就很难推翻,即便是许多事实也难推翻一个印象。公众对警察形象的形成即是如此。在实际工作中,绝大多数警察都能够做到文明执法和理性执法,努力保持警察在公众心目中的正面形象。但由于警察的特殊身份,警察队伍中极个别的反面形象往往会造成公众对警察的不信任,乃至排斥,导致警察队伍的社会印象直线下降。例如,2005年发生的山西警察打死北京警察案,正好碰到打人者是个没素质的警察,受害者也是警察,原本很普通的刑事案件只因为涉案双方均具有警察身份就变成了一个全国性的新闻,个案并不能代表警察的整体形象。但是公众不买账,该起事件引起公众对整个警察队伍素质的不满,引发公众对警察执法能力的怀疑。
(二)大众传媒的影响
按照现代大众传播学的观点,公众同时生活在两种环境中:一种是独立于人的意识和体验之外的客观世界,即“现实环境”;另一种是通过他人特别是大众传媒手段所意识或体验到的主观世界,即“拟态环境”。④由于人不可能完全靠亲身体验的方式去感知这个世界所有的内容,因此还得借助于各种传播媒介去获得对周围环境的认知,并把从传媒中所认识到的“拟态环境”作为真实世界的全部认知素材。当前,通过各种媒体的披露、品评、宣扬,警察的形象被放大和定格,公众往往认为警察形象就是媒体所称的那种“拟态环境”下的形象。也就是说,公众对警察的印象,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媒体的舆论宣传和舆论引导。但是,目前大众传媒普遍存在一种近乎病态的“炒作”意识,相当多的新闻记者为了追求轰动效应,往往将精力更多地放在负面新闻的报道上,使得公众所接触到的有关警察的新闻负面多于正面,导致社会各阶层对警察普遍缺乏全面而正确的认识,在无形中引导了大量网民更加专注于警察负面形象的报道。一些个别警察的违法乱纪行为在网络媒体的炒作下,会引起公众强烈反响,社会各界就会对警察的形象产生了质疑,影响到整个警察队伍的形象。尤其是在当前警务活动透明化、道德化问题逐渐成为社会焦点问题后,人民警察已被置于舆論监督的中心,警察行为和言论稍有不慎,就可能使整体警察形象受到过度苛责,降低警察在公众心目中的地位和威望。
三、网络媒体环境下树立正面警察形象的建议
(一)加强警察队伍的媒体意识
1.加强警察的形象意识教育
各级公众要通过各种教育形式,加强对警察个人与整体的形象意识教育。要使每名警察都意识到自己的一言一行代表着队伍的整体形象,要培养主动打造良好警察形象的觉悟,自觉维护公众警察队伍的良好形象,坚决抵制损害警察形象的行为发生。
2.要充分认识到网络媒体用户的特点和沟通技巧
调查表明,网络媒体用户大多小于30岁,其中1/4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警察要树立良好的形象,就必须认识到网络主要用户的心理特征,深入调查研究其认知特点,在网络媒体上以平等而不是高高在上的姿态,用论坛、博客、微博等领域网络主流公众所认同的网络语言发言,不能一味的“打官腔”,以取得良好的沟通效果。
(二)转变警方宣传部门的宣传模式
1.向精确型宣传转变
警方要认真研究网络媒体的规律、特点和对应的不同类型媒体公众的特点,了解公众对信息的需求,有针对性地采取不同的宣传手段和语言,使网络媒体传达的公安机关信息能够准确地被各种特定公众所接受和理解,避免信息资源的浪费,增强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向主动引导型宣传转变
公安机关宣传部门要增强新闻敏锐性和前瞻性,提高掌握、研判信息的能力,完善新闻舆论的快速反应机制,在各种可能有损警察形象的报道出现时,做到在第一时间向各大媒体发布信息,抢占先机、先声夺人,掌握媒体话语的主动权,挤压不良信息的炒作空间,确保对舆论的正确导向。
3.向主动接受监督型宣传转变
警方要尽量做到不干涉新闻媒体的报道权,特别是在公众知情权意识大为增强的今天,以往存在的行政干预新闻监督的行为只会达得适得其反的效果。警方应主动加强与传统媒体的沟通交流,以一种开放的心态欢迎新闻媒体的监督,提高心理承受能力。在取得良好的沟通关系后,建议他们把批评性监督寓于建设性之中,尽可能地通过内部渠道来反映问题,减少负面新闻的报导率。
(三)加强警察形象危机处置机制建设
1.建立健全警察舆情跟踪分析机制
网络媒体上信息传播的瞬息万变和海量决定了警方要想做到对舆论信息的充分把握,就必须做到专职与临时相结合。既要安排专门力量、组建专门队伍及时跟踪和定期分析网络媒体上关于警察的舆情动态,开展有效的网络舆情监测与分析。对于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要及时进行决策和应对,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同时也要让每个民警都参与到对网络言论的监控中,及时发现可能存在的问题,并报网监部门以做出应对对策。
2.建立健全应对突发事件和警察违法违纪案件负面报道的机制
警方应针对网络媒体的特点制定相应的警察形象维护预案,在出现各种突发事件和警察违法违纪案件负面报道的时候,要在坚持争取时间、争取主动、掌握信息主导权的原则下实现各部门的联动,根据危机事件态势发展及时提出宣传工作对策,确定新闻发布口径,精心选择恰当时机,发布权威信息,掌握舆论引导的主动权。
3.建立健全网络舆论引导工作机制
警方要加强与主流网站的合作,运用多种形式加大正面宣传的力度,对已经出现的负面报道进行有针对性的应对、解答及跟帖,澄清事实,以正视听。同时也要寻找适宜的文化载体,在网民面前塑造良好警察网络形象。可以招募专职人才,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的优势,利用适宜的文化载体加以表现、升华和融合,塑造出良好的警察形象。
4.建立健全警察新闻发言人制度
在建立警察新闻发言人制度时,应明确其在处理与媒体的公共关系时的定位和职责。要十分注重保持与传媒的经常性良好接触,通过彼此接触增进相互了解、沟通和联络,充分利用报纸、传媒等工具,依法将一切可以公开的行为都公之于众,介绍警务工作的信息资讯,做到警务公开,加强警务工作宣传,增加工作的透明度,使警察与公众之间相互理解。同时,还应建立对警察新闻发言人素质的考核制度,对其警察专业素质、公关素质和新闻业务素质进行系统、全面的考核,对于达不到要求的发言人要及时进行培训,以保证警方开展公关工作时能以最出色的状态维护警察形象。
参考文献:
[1]石磊.网络媒体概论[M],北京,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09年:3-5.
[2]网易科技报道,《中国网民数量达4.2亿 手机网民2.77亿》,http://tech.163.com/10/0715/12/6BKRUBKL00094IJC.html,2010-07-15.
[3]王志永,左金辉.网络“人肉搜索”暴力演变的规避策略探析[J],东南传播,2009(10).
[4]刘桂玲.影响警察形象之因素的社会心理学分析[J],铁道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8(4).
[5]蔡蓉英.警察网络形象建设研究[J],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4).
[6]赵文辉.论新闻媒体监督在警察形象建设中的作用[J],政法学刊,2008(8).
[7]董士昙.我国警察形象危机化解机制初探[J],公安研究,2009(8).
[8]郝文江.重塑网络媒体上警察的良好形象[J],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8(3).
注释:
①“公民新闻”( Citizen Journalism)的概念产生于20世界90年代的美国,至今还没有一个权威的定义。 我国网民常用数码相机(摄像机)、手机将目击的事件拍摄或者录音后,上传至各BBS论坛、个人博客、聊天室或即时聊天工具等载体上,并公开让所有网友来参与评论和传播,这便是中国最常见的“公民新闻”的模式。
②近期网络上常见出现的词汇,最早出自猫扑论坛(http://dzh.mop.com),意为大量网友的关注。
③网络时代的新名词,其最初出自猫扑大杂烩网站。广义的人肉搜索是指通过求助、发问的方式获得很多网友的帮助和回答,狭义的人肉搜索是指寻找具体的人。2006年的虐猫事件成为人肉搜索史上最典型最引人关注的案例。
④沃尔特·李普曼( Walter Lippmann,1889-1974)的观点。其为美国新闻评论家和作家,是传播学史上具有重要影响的学者之一。
作者简介:
魏莲芳(1975.6-),女,汉族,四川眉山市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管理学硕士,四川警察学院治安系安防教研室主任,讲师,主要研究方向:治安管理与安全防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