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两岸可仲裁事项比较研究

来源 :现代法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fengyes888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对于可以仲裁的争议事项,祖国大陆和我国台湾的仲裁立法有着不同的规定。大陆1994年《仲裁法》将可仲裁事项限定为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并明确规定了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不能仲裁;我国台湾“仲裁法”则将可仲裁事项界定为依法可以和解的争议。海峡两岸可仲裁事项的差异,表明了两岸对争议事项可仲裁性的不同认识,也表明了两岸对当事人自主选择民事纠纷解决方式的不同态度。相比之下,我国台湾“仲裁法”对可仲裁事项的界定,更准确地反映了适
其他文献
将变形前后各个单元相对厚度变化之和作为目标函数,来衡量成形零件的变形均匀性,以单位长度拉延筋阻力为优化设计变量,采用灵敏度分析的方法,对拉延筋阻力的布置优化进行研究。推
利用动态拉伸台和扫描电镜(SEM)对AZ31B镁合金轧制板材进行了动态拉伸的微观形貌观察。试验证明,材料宏观织构和显微组织都会对镁合金轧制板材的室温拉伸性能产生影响;在轧制镁合
文章把多目标遗传算法(MOGA)和有限单元法(FEM)有机地结合起来,建立了一种新的结构优化方法。用MATLAB遗传算法工具箱函数编制了MOGA和FEM相结合的多目标优化程序,对万能型钢轧机